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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映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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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惊曝行政丑闻 一批国企下岗职工十四年享受全国罕见“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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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18:26: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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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06: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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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0:19 | 只看该作者
很辛苦通篇看完,是为小时候与丝织厂有缘,早年奶奶在其厂里食堂做饭的,偌大个食堂就两伙夫,买菜打饭是凭票的,想要吃的叫奶奶给打点,很幸运想吃啥就有啥,想起在那边的快乐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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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27:02 | 只看该作者



倾听民间疾苦声,是一种觉悟和勇气。     
     直面民间疾苦声,是一种作风和责任。符合中 央提出的“关心群众疾苦、解决民生问题尤其对民生欠账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怕因此“损伤”形象,体现了勇担当、敢负责的态度。
  牢记民间疾苦声,也是一种压力和动力。古人曰:“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如何正确对待群众呼声,努力消除群众疾苦,与其说是能力问题,还不如说是感情问题、立场问题。感情愈深,压力愈大,感情愈真,动力愈足。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只要牢记党的宗旨,真正把群众当作衣食父母,坚定地站在群众立场上,就不会漠视民生,也必然“寝卧难安,压力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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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15:24:34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原企业至今没有进入过破产的法律程序;现由天台县国资公司管理(原工厂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所有者目前仍然是天台丝织厂,而听县某领导说是已变更了)由生产型转为租赁型。而原工厂厂区,多年来出租厂房和临街二十多间店铺租金收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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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15:32: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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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15:34: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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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21:34:26 | 只看该作者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第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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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2 07:57:24 | 只看该作者
工作几十年,下岗14年了,收回安置费也已经9年了。这算“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现在纠错按1998年标准计算并利息作为补偿?这合理合法吗?一位网友说得好:“官们:你们现在工作不发给你工资,十年后用利息来补,你能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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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2 22:11:5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求落实政策,重新安置;按照国家“两个确保”政策之规定,给我们
补发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
待遇直至退休。也可现在终止劳动关系、按现实工龄年和标准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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