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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3: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又没发反动口号。只不过说了邱建生的所作所为。这也要禁止呀?一点言论自由都没有,难怪外国人会看不起中国人。连我们老百姓自己都要限制老百姓话语权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0 19:56:45 | 只看该作者
hui楼上
楼上,我们的股份是我们10年前花了8万血汗钱买来的,不是白拿的,当初职工买股份很多人都是借来的,有的甚至是借利息的,本金能不能拿回来还是未知数。如果是你十年钱花钱买了股份,十年后别人高价卖给别人,却按当初的原价还给你,你还会这么轻巧的说,从理论上讲,全县人民都有份,呵呵,那么谁为全县的老百姓讼冤呢?
如果十年钱花8万买了地基的话,现在也值100多万了。不过楼上的先生肯定会说卖掉地基也要分一点给你,因为地基是天台人民的,从理论上讲,全县人民都有份。呵呵
13#
发表于 2008-7-5 23:13:57 | 只看该作者

hui楼上

楼上,我们的股份是我们10年前花了8万血汗钱买来的,不是白拿的,当初职工买股份很多人都是借来的,有的甚至是借利息的,本金能不能拿回来还是未知数。如果是你十年钱花钱买了股份,十年后别人高价卖给别人,却按当初的原价还给你,你还会这么轻巧的说,从理论上讲,全县人民都有份,呵呵,那么谁为全县的老百姓讼冤呢?
如果十年钱花8万买了地基的话,现在也值100多万了。不过楼上的先生肯定会说卖掉地基也要分一点给你,因为地基是天台人民的,从理论上讲,全县人民都有份。呵呵
12#
发表于 2008-7-5 23:09: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我们的股份是我们10年前花了8万血汗钱买来的,不是白拿的,当初职工买股份很多人都是借来的,有的甚至是借利息的,当时大家都担心本金能不能拿回来还是未知数。如果是你十年钱花钱买了股份,十年后别人高价卖给别人,却按当初的原价还给你,你还会这么轻巧的说,从理论上讲,全县人民都有份,呵呵,那么谁为全县的老百姓讼冤呢?
如果十年钱花8万买了地基。现在也值100万了。你也许也还会说。卖掉地基也应该把钱分给你,因为买的地基是在天台,全县人民也有份,呵呵,
11#
发表于 2008-7-5 12:56:53 | 只看该作者
浙江石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天台酒厂,系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产品为“石梁”牌系列啤酒,其产销量超过杭州西啤,综合经济效益居全省行业第二。
10#
发表于 2008-7-5 12:55:10 | 只看该作者
石梁国有的时候,从理论上讲,全县人民都有份。但结果呢?
成了员工和管理层的利益。这些员工和管理层于是成了股东。
现在股东间出了利益纷争,叫冤?
呵呵,那么谁为全县的老百姓讼冤呢?
9#
发表于 2008-7-5 10:53:05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层一夜“暴富” 要建合理的财产私人化分配机制
2008年07月03日16:23【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 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7月2日在北京开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处理好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等成为政协委员们纷纷关注的问题。
   
    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关于企业改革不规范导致的财产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亟待解决的提案》指出,在企业改革过程中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可以让普通劳动者拥有相应合理的股权认购资格,从而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增加,缩小普通劳动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差距。但是,在当前的企业改革中,政策制度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管理层一夜之间“暴富”、企业内部职工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现象屡见不鲜。

    该提案进一步分析其主要原因。国资委对改制企业职工持股加以限制,提倡在企业改制之后,按照市场化运作,根据贡献大小进行股权激励的分配,但有关股权结构、资金来源和持股形式的制度规范却不健全。表现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在股权认购分配上大大向管理层倾斜,差距之大明显偏离激励和按贡献大小分配的原则,并且相当多的职工不具有股权认购资格,其后果是即使股权认购分配相对合理的企业,财产性收入差距依然巨大。

   国有企业改制实行公司化的过程中,基本上走的是主辅分离、剥离优良资产进行股改以实现上市目的的路线。这也必然产生两个结果,一是公司制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二是股改企业内部高管与职工、持股职工与不持股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8#
发表于 2008-7-3 09:26:01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了
7#
发表于 2008-7-3 09:21:5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楼上对后司街的信任,本来直接转移帖子,怕误会加剧,还是把道理跟楼上说清楚,这也是我们的宗旨。
话说回来,对于这种经济纠纷,利益分配不均匀的事情,自古没有绝对的公理和裁决标准,也无法引起网民的同情和响应。
我们只知道上饭店要喝石梁啤酒,至于这酒背后的利润如何分配,作为亲历者的员工和消费者的我们,实在无法站在同一个起点上去思考同一个问题,无法引起共鸣的。
这就是互联网言论的特点,请楼主自知!
6#
 楼主| 发表于 2008-7-3 08:44:26 | 只看该作者
网站不是你们伸冤的工具
真有冤情还是上法院吧!
呵呵
说的轻巧。上法院真有公正的话,谁还愿意这么麻烦上来说,明知被吃掉是拿不回来的,所以上来说说,让那些领导看看,做人要厚道点,人在做,天在看,虽然我也是唯物主义着,但对于因果报应却却是自古以来很灵验的,有道是那些黑了心的人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时辰一到。马上就有报应。大家等着看好了,黑了我们的血汗钱的人有什么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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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修成如来佛祖的灯芯需要多少时间,多少轮回,但我知道一条蛇要变成白娘子的摸样需要上千年。上千年是个漫长的时间,而修炼通常有时十分的艰辛与痛苦。好不容易成功的去了天庭,又忙忙的逃了出来。天庭万般的好,独独没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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