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731|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国饮艺杯足球赛-马克华菲VS四叶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7-26 19:3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沙发
发表于 2008-7-27 10:02:27 | 只看该作者
马克华菲VS四叶草
球队的名字很不错的啊
板凳
发表于 2008-7-28 13:1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你怎么说话像在放屁啊,他们反而每球死争(有争议的判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难道踢比赛你们实力弱一点就要让你们吗,如果是的话,请当面告诉我.不管什么球当然要争啊,我又不跟你们玩过家家.至于你所说的有争议的判罚跟我们队一点关系也没有,这是裁判的事,不要把全部的事往我们身上推.当时你们场边大声漫骂裁判我们队看不下去再说了几句,我告诉你们四叶草的队员们你们有点素质好不,按规定你们要扣RMB的,还要吃牌的,现在全免了,还在这里叽叽歪歪叫,有点良知好吗."身为天台足球队"这句话你是什么意思啊,想抬高你们自己吗?在这里我帮你纠正一下,我们是马克华菲队.不是什么天台足球队,不知道为什么叫我们天台队,只是我球队有些队员去年踢过台州联赛而以,如果按照你们的逻辑思维来的话,机关队就是天台队.他们有些队员都踢过台州联赛而且拿过台州联赛冠军.请你不要乱扣帽子好不.我看了你这张贴子后,我想你应该去做编剧,把第二个进球说的这么委屈.你所说的放倒,还进攻,请问这是事实吗,是你们队员铲倒我们队员,只是我们队员早一点起来把球传出去而以啊,还说我们不讲球风,你有点球德好不,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7:47:1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
发表于 2008-7-28 18:00:51 | 只看该作者
球赛这东西,竟然结果已经不能更改,说多了一点意思也没有,归根到底,还是要靠脚下活吃饭的。
场上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有裁判说了算,裁判怎么判作为球员都只能服从。
至于裁判判罚的问题,更不是我们论坛里说的清楚的。
偶觉得,踢场球么,还是那句话,比赛第二,交流第一!
6#
发表于 2008-7-28 20:30:43 | 只看该作者
山哈鼻冲,何而漂亮的比赛?难道真的要每场屠杀式的比赛吗?我们跟银轮比赛怎么了,不是真的水平还是什么,四叶草能让银轮领先三个球,你们会逆转吗。说别人的时候请看清楚你们自己,跟你们这帮小朋友踢球有什么意思啊,除了不停的奔跑还有什么,像你们这种状态能混几年,你们有本事就来赢我们,还在这里叽叽歪歪的叫,一会叫裁判哪个不是,一会说对手球风有问题,你就不能从自身找原因吗?丢人啊!!!我真为以前哪个几个风暴队员可惜啊,哎!做人一点也不硬啊。如果你们真的赢的漂亮的话我们就不用在这说什么了吧!言下这意,我赢的不漂亮就被你们说是吧,告诉,你算什么东西啊,在这里指东指西,你有什么姿格说,手下败将何其言勇,劝你找个洞,钻吧!!呵呵,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吧!!!
7#
发表于 2008-7-28 20:36: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六柳 于 2008-7-28 18:00 发表
球赛这东西,竟然结果已经不能更改,说多了一点意思也没有,归根到底,还是要靠脚下活吃饭的。
场上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有裁判说了算,裁判怎么判作为球员都只能服从。
至于裁判判罚的问题,更不是我们论坛里说的清 ...
这位仁兄说的一点也没错,最有说服力是用脚来说,不是靠嘴巴在这里乱吹吹出来的,天台山哈你对裁判意见这么大,不见得按排你们队做裁判的时候很认真呢,连个边裁也是机关的同志帮你们做的,不要光嘴巴说,拿点行动出来,OK?感叹下届联赛谁组织哟!!!
8#
发表于 2008-7-29 11:14:51 | 只看该作者
算了  年轻说话口无遮拦不负责任 这很正常 希望不要把这些状况带动给大家 大家只想把联赛办好 踢好      当有一天他们成长起来可以承办这样一届联赛的话 他们就会明白 当他们有一天可以在联赛令人敬畏的话那你们就知道了
9#
发表于 2008-7-29 19:21:09 | 只看该作者
见过恶心的,没见过这么恶心的
10#
发表于 2008-7-29 19:39:35 | 只看该作者
我从来不会铲倒别人,其他我不管你说什么,但别涉及我.事实怎么样,长眼睛的都知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后司街 ( 浙ICP备05034203号-1 )浙公安网备33010602003735

GMT+8, 2024-11-12 08:46 , Processed in 1.27233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