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夏氏历史简记:署名天命,字高密约公元前2200多年,生于北川石纽聊继父志,治洪水,在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为民造福,万民拥戴。舜让贤于禹,建立夏朝。至三世少康三子无余后封斌涉为会稽郡至。以国为姓,赐姓夏。即为会稽郡传至十二世熄端公在宋英宗约公元一0六六年间迁居仙居县庆云乡,在仙居传至十一世纪公约明洪武年间(公元一三六八-一三九八年)迁居至天台城关。至第三世伯和公元约明永乐年间(约公元一四00年-一四三五年)迁居白泥坦村。
一,起祠堂三间,缭以周亘以奉,祥祖主,出入必告,每至塑望,必参俗即“必存时物、四时祭祀。式尊文公家礼,然后用仲月望日,祭祀会享于堂。
二、时祭之外,不得忘祀,凡遇忌辰,孝子当用素服致祭,不作佛事,是日不得饮酒食肉,听乐,夜则出宿于处。
三、祠堂所以报本宗,子当洒扫,祭器服不许他用。
四、祭祀务尽孝敬不许自便失容。
五、子孙入祠堂当整衣冠即入,祖考在上不得嘻笑。
六、宗子上承,祖考下一宗族当竭力教育如其下不肖遵横渠张子之说择次贤着易之。
七、褚处坟墓及寒食十月塑子孙须亲展省近坟墓不许剪伐至于做啄制度家礼 已具,不得过分奢华,不得用外国礼焚化大不孝后悔终不及。
八.望家长率众参竭祠堂男女分立堂下击鼓三声令子弟一人唱云为子者必孝其亲为妻者必敬其夫为兄者必爱其弟,为弟者必恭其兄母作为身曲药毋听妇言做欺心毋,持已之势以自强毋克人之财以自富爱子孙者遗之以善不爱子孙者遗之以恶传日在、和之家必有余庆和不善之家必有余秧天理昭然,个宜深省听毕会辑而退小儿五岁能行便当奉祀竭词.
九.子孙连祀理法之事会众明以愧之不侯则会众痛之又不候则告祠堂堂于宗阁上削其名,凡事皆不令预弃之如途人能败者复之。
十.坛拓产业彼则出于不得已吾若欲为子孙永久之计当体究果直几婚尽数交足不许与市井牙会交谋潜萌侵入利己之心否则天道好还纵得之必失之矣。
十一,田租既有定额子孙不得坛加若有铺欠不可起息重困于人但及勒索而已。
十二,亲朋往来当以诚敬延续款务在合宜虽至亲亦令宿外食。
十三,子孙未冠者不许以字行称度合古人责成之意。
十四,子弟十六以上许行冠礼顺能谱诵四书一经正文讲说大义方可行之否则直至二十一岁弟若先能则先冠以愧之冠式遵家礼。
十五, 婚嫁必须择温良有家法者不可慕富贵以亏择配之义其豪强乱义及世有恶疾者毋与议。
十六, 丧礼并遵家不得用乐服未葵者不得饮酒食肉亦不得用浮屠道士非惟死者无益生者又何益。
十七,子孙器识可以出仕者颇资勉之既仕须颇资勉之既仕须奉公勤政毋陷以杰祖宗。
十八,宗人实同一气所生彼病则吾病彼辱则吾辱子孙当曲委庇使失所切不可恃,侍凌以添厥祖更于缺食之际富者揆其贫者而给助之。
十九,子孙须恂恂教不可,抗尊长见尊长坐必作行必以序应对必以名毋以尔我诸妇并同称尊长则以行称(如日几伯父几叔父之类)兄弟相互亦以字,(如日某字兄某字弟)夫妇及姐妹并同。
二十, 子侄年非五十者不许同伯叔连坐。
二一,子孙受长上谴责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得分理。
二二,子孙固当竭力以奉,尊长为长者亦不可扶,此自尊挥拳奋殃忿言穗语使人无所容身甚非教养之道,若其有过反伏戒论之甚不得已会众辱之。
二三 ,子孙饮食起居必后于长者语言亦必有论应,对宾客不得用不文明语言。
二四, 子孙不许自相谈论败度败礼免巾脱翘凡诸举动不宜掉臂跳足以陷轻位见宝客亦当肃行不可参差错乱。
二五、子孙不得目睹非礼之书其涉及淫谣之语者即焚毁之妖幻符之属同。
二六、子孙不得从事交结以保助阁里为名出入公门姿行已意轻冒刑冕切宜刻骨。
二七,子孙毋为僧道毋为习史书毋屠竖以坏心术,当以仁义二字铭心镂骨度几有成。
二八、素署书籍本以惠子孙不许假南连者实为不孝。
二九、延续迎礼之士度有所观感,丑其资益非少幼学之流不宜交往。
三十、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自外传十六岁,入大学聘致明教务必以孝悌中信为主,偏滞词章深不改。
三一、子孙年末二十五者除棉衣用帛余皆衣布。
三二、延宾客不宜沉酣鼓舞不颜尊长惟当诚实,不必强人以酒。
三三、子孙当以和为贵,曲我宁容毋使人容我切不可先操忽人之必苦果相凌逼亦当理直之。
三四、子孙不得惑于邪说,溺于谣言,亦不得修连之。端祠宇妆塑土木形象,处事接物当勿诚机不可置巧物务以说人炫奇斗胜,以长华丽之习彼以其奢我以吾何害哉。
三五、诸妇服 毋事华扉,但精洁必须安详恭敬,奉舅姑以孝 丈夫以礼待弟妹,以和无故不出,履行以烛则止如七摇曳妒忌长舌责之,不侯即宜出之诸妇除至亲,相见余,并不许一壮归类多,无识之人最能翻斗是非若 高明鲜有不遭声音者不可切纵令出入房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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