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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鸣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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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辩录(连载)(与所谓“台州市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周琦先生几封伊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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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19 11: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纵使有理,对于前辈学人,也没有必要这样挖讽。为学当先为人,这个道理我想搂主应该是懂得。作为一个晚学,即便您是在理,也无需如此言说。虽然在理,但于为人之际,已然亏矣。您要做一番大事,自是可以。周琦先生之言,亦无不当之处。您要做成这桩大事,又听不得人言,那就不得不使人怀疑这一貌似宏大的举措其背后究竟所为何事?为名?为利?山人卑微,学识浅薄,自不敢妄加揣测,还望楼主自家斟酌。未了,还是提醒楼主,学问之道,山外有山,须谦逊为之。若想成就大业,当先去功利之心,再去浮妄之念。然后以敦实之力而为之。若今日之嚣嚣,徒窃虚名耳。
沙发
发表于 2008-7-19 13: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这等说辞,在下甚为楼主惋惜。
古今成大事者,必当先有大公之心。若楼主此等见识,山人以为您所为的“大事”仅为沽名钓誉耳,盖其心不正也。其心之不正,何以期其行之正?实在是令人遗憾、叹息。

原帖由 郑鸣谦 于 2008-7-19 12:5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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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小丑,郑某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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