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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台县惊现全国罕见的严重侵害国企下岗职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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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22:4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省天台县惊现全国罕见的严重侵害国企下岗职工的事件
——人民政府的官何时能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纠错


胡锦涛主席说:“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今后,我们还要确立更高的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之路。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当年的创业精神,通过不懈奋斗,让生活更富裕、更文明、更安宁、更幸福。”“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项工作。
     
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党中央和国务院及各部委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亲民安民抚民政策;各级领导都十分关心我们国企下岗工人。可是正如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所说:“中央政策往往很好,为什么在地方上却变味了?中南海有很多好的政策,为什么到下边没有执行力了?这往往是政令不畅所致,许多中央政令在落实过程中遇到过阻力。”
我们天台县造纸厂、食品厂、丝织厂、皮革厂100余名国有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只因企业的倒闭、兼并,分别于1994年至1997年按照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和工业局制定的安置方案,签订了不合法的“买断工龄”的协议,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内含一次性补助费、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和养老保险金),“卖掉了我们的十至几十年工龄”。此协议违反了劳部发[1995
262号、劳社部发[1999]10号、国经贸中小企[1999]89号等禁止对职工“买断工龄”,把职工推向社会的规定,系无效协议。我们从此被剥夺了企业的职工身份和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离开了党和政府温暖的怀抱而流浪街头。我们十几年来在经济、精神上受到了极大地伤害。
2001年12月4日天台县政府下发了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纠正非法的“买断工龄”的无效协议。但县政府却强行全额收缴我们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后,仅片面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而没有同时解决工龄接续问题。对此2001年4月10日省政府接访领导明确指出:“原签订的协议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所以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你们还是工厂职工,应该给你们补发待岗工资或生活费。如果仅仅为了接续社会保险,只能收回一次性结算的养老金360/每工龄年。同时应给你们办理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我会打电话给地区社保局的。” 2001年4月17日台州地区社保局长确实当着我们信访代表的面,打电话传达上级指示。可是天台县政府特别是天台县社保局某些领导不顾职工的死活,仍然强行全额收缴了我们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坚持只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而没有同时解决工龄接续问题。这笔钱是职工下岗的卖身钱,是养命钱,职工下岗后因生活贫困和医疗已花去了很多,县政府收回了“卖
身钱”加利息,职工不但身无分文,而且举债度日,我们确实生活十分艰难。我们当时唯一的希望是上交了“卖身钱”加利息后,盼望有朝一日能真正解决职工工龄接续问题。
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在关心人民的生活,我们坚信党和人民政府的阳光总有一天会驱散天台县某些官员笼罩在我们头上的阴影。
在以胡主席、温总理为首的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亲民爱民政策下。我们根据国办发[2000]9号)《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2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10号、浙政发[2000]68号、根据劳动部〔1996〕354号第14条和天台县委(1998)6号笫十一条等文件规定以及曾经“买
断工龄”又接续工龄的实例为依据(某厂原来同时“买断工龄”的职工中,两名职工一年后交回了安置费加利息,当时就依法重新接续工龄和社会养老关系,安置到某事业单位工作)。
我们满怀信心地向天台县政府一再提出了要求:1、我们要求接续工龄,确立职工身份,给予重新安置。工龄计算应从参加工作至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为止。2、我们要求由县政府代缴职工十几年待岗至退休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职工自己缴纳的应退还)、补发职工十几年待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等至退休。
可是,2010年10月26日县政府下达了天政函(201083号文件,对已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即上缴了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的职工),“按照企业改制时职工在职工作年限乘以500元/每工龄年的标准计算安置费全额,予以退回;接续时收取的相应利息,全额退回。”天台县政府某些官员,回避了我们原来所提的合理合法要求,把职工的安置和工龄当儿戏。台县政府在企业改制时违反政策把职工的“工龄买断”,终止职工的社会养老关系和劳动关系;在企业改制后纠错时又全额收缴一次性安置费还加收复(2001),县政府只是仅仅接续社会养老关系而不给接续劳动关系,不给重新安置。过了8年多(2010)县政府部门某些领导又百般推卸责任,不想 依法落实政策。县政府某些领导漠视形成了既成事实的职工劳动关系延续和社会保障关系接续,针对职工所提出的关于接续工龄的合理合法要求,天政函(2010)83号,欲草草把当初强收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还给职工了事(请注意,这不是下岗职工有余钱存银行,以本金加利息计算,这是职工的卖身钱、是安置费)。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始终做到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温家宝总理说: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亲近群众,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温总理归纳了自己的四点政治理念:让人有尊严地、幸福地生活,让人感到安全可靠,让社会充满公正,让人对未来充满信心。
天台县政府敢于违反劳动法等国家政策向职工“买断工龄”;敢于顶着省地人劳社保厅局领导电话指示不理,强令全额收缴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敢于用实际行动废除原违法的“买断工龄”的无效协议后,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使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既无分文安置费,又不给延续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按排工作;甚至还敢于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
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至今拖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近十四年之久,至今不肯按国家政策同意下岗职工们的合法要求。给下岗职工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终究要拖到何时才能妥善解决???

我们下岗职工强烈要求天台县政府,特别是分管人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的领导,应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纠错,依法给予及时妥善解决。



原天台造纸厂、天台皮革厂、天台食品厂、天台丝织厂部份职工
沙发
发表于 2010-11-9 22:48:45 | 只看该作者
你老发这个内容额
你发过的  看的也看了
顶的也顶了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22:57:40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政府重大决策须经合法性审查
意见强调,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将问责至行政首长

意见指出,“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地板
发表于 2010-11-10 00:19:05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1-10 08:42:37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1-10 12:01:07 | 只看该作者
不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是无法理解的

有可能的话还是先对酒厂 机械厂的改制进行合法性审查


7#
发表于 2010-11-10 12:09:0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没有领导,发来了也没有用。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5:38:39 | 只看该作者
冬瓜 发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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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0-8-23 积分422 阅读权限20 UID16773 帖子120 精华0 街币1276 元 贡献0 点 魅力0   
寒岩行者



帖子120 精华0 街币1276 元  go  官字 两张口,怎么说都是它有理楼主  发表于 昨天 22:35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 使用道具
你跟它讲法律,它跟你讲国情,你跟他讲国情,它跟你讲接轨,你跟它讲接轨,它跟你讲和谐,你跟它讲和谐,它又跟你讲法律。 官字 两张口,怎么说都是它有理
9#
发表于 2010-11-15 16:07:52 | 只看该作者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22:34:53 | 只看该作者
小官怕网络,网络怕大官楼主  发表于 6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 使用道具
小官怕网络,网络怕大官

作者:秀才江湖

《人民论坛》杂志社做了一个调查,其中七成网民认为官员“恐惧”网络,怕被监督。记者联系采访河南、四川、陕西等地官员,不少官员表示,基层干部尤其是县级干部确实恐惧网络舆论,因为会影响仕途。记者采访发现,宣传部长和县委书记这两个群体的官员最怕网络监督。《新京报》


官员尤其是县级干部为什么怕网络?我认为是做贼心虚,做了坏事怕捅出去,轻则丢人现眼、名誉扫地,重则丢官罢职、卷铺盖滚蛋,两袖清风、光明磊落的官员对网络是无所畏惧的。洛阳下属一个乡,有人烧麦秸秆,被拍下照片,并放到当地论坛,引起上级官员不满,该乡副乡长被撤职。万载县县委书记陈晓平因一句话“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拆迁),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遭到网民人rou搜索。网络传播快速广泛,古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有了网络则是‘一言既出、铺天盖地’,官员一言不慎,冒出一句雷语,网上马上就会铺天盖地、天下皆知,传到上司耳朵里,后果不可收拾。凡此种种,官员们岂能不胆战心惊!因为网络升官发财的官员屈指可数,而因为网络落马的官员屡见不鲜。


没有网络,贪官污吏敢于为所欲为、放心大胆地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反正传到上级耳朵里的永远是歌功颂德、歌舞升平;有了网络,贪官污吏即使做坏事,也不敢明目张胆,也会对前车之鉴心有余悸。没有网络,老百姓是一群羊,一只狗就可以管住;有了网络,网民是一群狼,一只老虎都无法招架。


假如没有网络,我们不知道撞死人的公子哥他爸叫李刚,我们不知道张磊开了5枪还是4枪,我们不知道邓玉娇何许人也。我们知道、我们发帖回帖,他们尚且遮遮掩掩,设想假如没有网络、假如我们什么不知道,他们岂不更加嚣张!岂不更加为所欲为!我们关注、我们愤怒,他们尚且没有透明公开,假如我们不关注,假如我们不愤怒,他们岂不是想怎么编就怎么编、想一手遮天就一手遮天!


不少官员表示,‘基层干部尤其是县级干部确实恐惧网络舆论,因为会影响仕途’。不服气!为什么害怕网络的仅仅只是‘基层干部尤其是县级干部’?我们应该让心里有鬼的大小官员统统对网络畏之如虎,无论是市长省长还是更大的官。可惜,所有网络都有一个顶头上司,叫‘河蟹’。小官权力小,顶头上司多,对阴暗面被曝光无可奈何,只能听天由命;大官则不然,可以删帖、可以禁言,可以关停不听话的网站,可以跨省‘不老实的刁民’。现在不是大官怕网络,而是网络怕大官,网站为了自身安全,对曝光官员欺软怕硬,你曝光县委书记、镇乡长的阴暗面,帖子可以审查通过,如果涉及到的官员乌纱帽大一点,和谐的钳子就伸过来了。


一个人的呐喊微不足道,但汇聚起来,就能排山倒海,一个人的怒火风平浪静,但是汇聚在一起,就能火光冲天。正义的网民是一群狼,我愿意做其中的一匹,和网民们一起路见不平、发出怒吼,我希望贪官污吏摇头叹息:“唉!如果天下人都像你这样喜欢说三道四,叫我们怎么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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