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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jp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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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法院为民办的几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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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18:56:5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贯名有误 应该给人民一个交代

进百度——天涯论坛——点击天涯社区_全球华人网上家园——点开论坛——传媒江湖中的法律论坛——查询天台法院得到两条:
一、
[size=+1]法律论坛』 [法治时评]浙江天台法院制造假证据调查:记者采访遭干涉(转载)

本报记者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浙江省天台县,代表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的法院,竟然伙同原告,通过制造假证据的方法,非法侵吞集体和他人资产。
  记者经调查发现,这是一起错综复杂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涉及高达几个亿的资产。举报者称,天台法院在无视原告三番五次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和公证的前提下,运用连环判案和拆分标的方式,企图通过判决协助他人非法侵吞受害者巨额财产。

二、
[size=+1]法律论坛』 [案例探讨]浙江天台法院被指伙同台州中院伪造、毁匿诉讼文书诬陷被告,使其被判处有期
继2005年1月底各大媒体纷纷转载《中国青年报》内容为“浙江天台法院伙同原告,通过制造假证据的方法,非法侵吞集体和他人高达几个亿的资产”的新闻后,该法院最近又被指控伙同台州中院伪造、毁匿诉讼文书诬陷被告,使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判刑罚者叫吴伟军,今年27岁,是天台县平桥镇一村民。其母亲谢冬琴在接受采访时神情异常激动,说天台法院伪造“被害人”的受伤病历,诬陷其子致人重伤,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吴伟军提起上诉,天台法院受理后将本案移送台州中院,台州中院为阻止上诉案的审理,伙同天台法院毁匿部分上诉文书,称上诉案手续不齐,决定不予立案,要求强制执行一审判决。

』 [案例探讨]浙江天台法院被指伙同台州中院伪造、毁匿诉讼文书诬陷被告,使其被判处有期

  法律论坛
』 [案例探讨]浙江天台法院被指伙同台州中院伪造、毁匿诉讼文书诬陷被告,使其被判处有期

法院制造假证据调查:记者采访遭干涉(转载)
12#
发表于 2009-8-6 19:01:16 | 只看该作者
天下乌鸦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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