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下访”才能少上访
《 光明日报 》( 2012年05月18日 01 版)
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 杨思涛: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不可避免。有时候,还会发生群众上访事件。遇到群众上访怎么办?我的体会是:主动“下访”,带着感情、责任,深入基层,把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最近发生的两件事,使我更坚定了这一认识。
2009年10月以来,澄迈县永发镇卜罗村干部不经村民同意,擅自将海屯高速公路征地款拨付给该村承包户梁某,该村群众意见极大,多次到县里、省里集体上访,县镇两级工作队做了两年多工作,群众都不满意。
今年3月8日上午,我带领县纪委、检察院、国土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永发镇“下访”,直接听取了该村5位村民代表的诉求,并向镇、村两级干部详细了解情况。结果发现,该村干部将征地补偿款拨付给梁某的过程中仅召集27户村民开会商讨,该村共有600多户,此行为不符合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即: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过半数以上的村民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针对这一情况,我当即要求县检察院立案查处此事,对违法违规侵占集体资产坚决查处。后来,有关部门依法为该村追回了26万元征地补偿款。卜罗村的群众对这个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一个社会隐患终于消除了。
另一件事也很典型。2011年12月26日,金江镇兴加朗村委会周下六村民小组与澄迈亨达驾校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村民小组25亩土地出租给亨达学校用于建设培训场地。随后,周下六村群众多次到镇政府、县政府上访,反映村民小组非法租赁土地,引起广泛关注。上访群众与同意租赁的村民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并发生了小规模的冲突。
今年4月15日,我带队深入该村实地调研,并在兴加朗村委会主持召开了座谈会,提出了6条解决措施。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县委又组织金江镇政府、县纪委、政法委、农业局、土地纠纷调处办公室、司法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周下六村土地发包工作调查小组,进村入户进行调查。4月23日,调查小组召集周下六村民小组、亨达驾校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会上,双方解除了合同。
在这两次“下访”中,上访群众看到县里的领导干部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走村入户深入调研,真心实意解决问题,都对我们表示了由衷的支持和感谢。
(本报记者魏月蘅、王晓樱推荐)
<INPUT style="DISPLAY: none" value=0 type=checkbox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