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眼花判错案”法官涉滥用职权被批捕2012-05-12 03:06:50 来源: 大河网(郑州) 有60904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238)
核心提示:5月11日,河南三门峡检察院称,三门峡陕县“眼花判错案”法官水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已被批捕。此前,水涛已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三门峡检察院称,目前还未有证据证明水涛在案件中有受贿行为。
一起交通肇事案三死两伤,在被告人没赔偿的情况下,陕县人民法院却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书。
昨天,三门峡市检察院对外透露,目前,“眼花法官”水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已被批准逮捕。
此前,陕县法院负责本案的法官水涛说,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是因为负责审理该案民事部分的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提供了“赔偿证明”。
在该“赔偿证明”里,对于被告人是否做出赔偿,是这样表述的:“据被告人称:能够及时赔付赔偿款近90万元。”
湖滨区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解释:证明开得不够严谨,但并没有被告人已经做出赔偿的意思。然而,在判决中,陕县法院以湖滨区法院出具的“赔偿证明”为依据,把被告人“能够赔付”,改为被告人“积极赔偿”。
对此,水涛表示,判决和事实不符,主要是因为湖滨区法院提供的“赔偿证明”表述含糊,而当时他“眼花”,才判错了。
此论断经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省高院纪检组专门派员督办,并启动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三门峡市政法纪工委、三门峡中院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其中,水涛涉嫌违法犯罪,于4月21日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目前,水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已被批准逮捕。
对于有媒体曾质疑水涛是否有受贿行为的问题,三门峡检察院称,案件正处在侦查阶段,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这点。
新闻回顾:肇事司机致死3人未赔偿获轻判
近日,河南三门峡市陕县法院判决一起造成3死2伤的交通肇事案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陕县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为由,对肇事司机“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当事副庭长称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
河南陕县法官“眼花”判错案被停职
河南一名司机交通肇事致3死2伤,在未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情况被轻判,获刑2年。河南三门峡市陕县法院面对质疑时称,当时法官“眼睛花”判错了。4月17日,河南省高院对案件作出批示,涉案法官被停职检查,案件将重新审理。
河南“眼花判错案”法官被移交司法机关
4月23日,河南三门峡陕县法院再审交通肇事致3死2伤案,再审改判了原审中3处错误,被告刑期增至3年半。此前审理本案的法官在受害人家属未获赔偿的情况下,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为由从轻处罚。涉事法官称自己眼花看错导致错判,被移送司法机关。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王红伟) 责任编辑:N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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