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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个好看的视频)不让路撞死你,小区内互不让路两车对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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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12:1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零零妖 于 2011-5-26 12:14 编辑

沙发
发表于 2011-5-26 13:01:40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搞错,那么大的路耶!
板凳
发表于 2011-5-26 13:04: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5-26 13:23 编辑

好,就要这样。这个女的本来就是欠揍,拿着手机大摇大摆的跑到人家车前指手画脚,肯定是她挑起是非,没有被撞死留下祸根了!
按照交通规则,在没有中心线的马路上,汽车可以行使中间,但在两车交会时必须各走一边。这辆高尔夫速度虽然快了点,但在发现前方来车时已经停车,相反这两鬼子车速度很快,差点撞击人家的车,相信这不是汽车刹车性能太差,而是故意为之。可以说,这件事是鬼子车挑起!
建议有钱的人家,以后尽量少让女人开车,你越有家底她就越会给你惹是生非!我曾经看到过很多女人以为有家底开车都不讲素质,一点点摩擦就叫来亲戚朋友,一点小事硬要闹大。
地板
发表于 2011-5-26 14:00:23 | 只看该作者
开着大车的女人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嚣张得不得了。
撞死活该!
5#
发表于 2011-5-26 16:09:09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5-26 16:24:23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5-26 18:30:18 | 只看该作者
。。。。。。。。。。。。。。
8#
发表于 2011-5-26 19:17: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脚踏车 于 2011-5-26 19:21 编辑

我想,最后的结果,无论银灰色(我无法凭这么模糊的画面显示的外形来判断两辆车的生产国,现在许多国产车外形都明显仿照……)车主是否语言过激,湖蓝色车主都得赔偿对方的车损,甚至这种有主观故意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行为,有刑事责任。

从画面上看,湖蓝色车弯道过来,并没有考右边行驶。无论有无中间分道线,至少为了自身的安全,不该如此。要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对面来的是一辆制动性能不佳的巨无霸货车,悲剧的是他(她)自己。
在两车相会的过程里,显然双方都没有采取积极的避让措施。
呵呵,这只能说两人都是不知死活的牛人。

银灰色车主先下车去交涉、或许是谩骂,至少也算是一种主动的态度。
此时,坐在驾驶室,巍然不动,其实也是一种挑衅,有时候,这种挑衅更能激发对方的愤怒。

而后来发生的撞击,无论如何,都是湖蓝色车主的不对了。
除了制止正在发生的犯罪和紧急避险,一般公民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损坏公私财物,都是违法的。

虽然,如果有选择的话,我也不会故意选择鬼子车。但依此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不值得商榷。
9#
发表于 2011-5-26 19:34:53 | 只看该作者
小车司机实际上已经相让了两次,后退了两次。
但那个女人竟然毫不留情开车顶了上来,一次比一次近,最终惹恼了小车司机,开车顶上了大车。
10#
发表于 2011-5-26 19:50: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5-26 19:56 编辑

     从画面来看,白色的是尼桑轿车,蓝色的高尔夫(都带天窗),QQ车不带天窗的。而且,这个女的用手砸了一下高尔夫的车窗玻璃,从正常角度推测她一定说了威胁对方的语言,比如:“好,你等着.....”之类!因此才有高尔夫司机激烈的心理反应。
   我个人比较理解高尔夫司机,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如果对方的言语动作击破了自己所能承受的防线,那做出超正常的行为是必须的。(发泄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好比免疫力,这是自然界的规律)至于法律不法律又有多少人能在自己承受防线被击破时还会顾及呢?那些“职业法律”的也能触犯法律就更能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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