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7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拟修法规定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5年内禁重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2:4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村口大傻 于 2011-4-19 22:42 编辑

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醉酒驾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终生禁驾。
本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专家表示,本次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主要是考虑到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刑法增加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为了和刑法修正案(八)相衔接,从而更好地有效惩治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 一律吊销驾照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规定
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草案
直接吊销驾照
专家表示,刑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留处罚,因此,应该删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酒驾 处罚金额涨4倍
专家透露,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现行规定
罚款200到500元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随着醉酒驾车事件的猛增,社会上,很多学者将醉驾事件的飙升归咎于法律对之处罚力度太轻,犯罪成本太小。
●草案
拟从1000元起罚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据悉,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沙发
发表于 2011-4-19 22:49:44 | 只看该作者
额  太狠了点
板凳
发表于 2011-4-20 06:30:59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4-20 07:42:25 | 只看该作者
还不狠,因它是马路杀手,不知什么时候就把你给杀了
5#
发表于 2011-4-20 13:33:5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这样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后司街 ( 浙ICP备05034203号-1 )浙公安网备33010602003735

GMT+8, 2024-11-18 13:43 , Processed in 1.05885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