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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胞们的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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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7-26 19:5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案)》,明确了“性骚扰”的五种形式。
鉴于近年来通过手机传播淫秽短信、网络传播黄色图片的情况已呈愈演愈烈之势。这次浙江地方立法通过的“新规”,将性骚扰扩大到肢体行为以外,把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均被视为“实施性骚扰”方式之一。
沙发
发表于 2007-7-26 20:38:47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7-26 21:00: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书,我一本都没看见过
幸好我不是女同胞
可以不用看
地板
发表于 2007-7-26 21:01:06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想问楼主
这关于性骚扰的保护对象只局限于女同胞啊
那男同胞怎么办呢?
万一他们受到了骚扰呢
5#
发表于 2007-7-26 21:10:21 | 只看该作者
绿巨人倒是看过
巨人传我也没看过
6#
 楼主| 发表于 2007-7-26 21:16: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哥 于 2007-7-26 21:01 发表
不过我想问楼主
这关于性骚扰的保护对象只局限于女同胞啊
那男同胞怎么办呢?
万一他们受到了骚扰呢

这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案)》
7#
发表于 2007-7-26 21:17:42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法盲嘛,不懂,随便问问
8#
发表于 2007-7-27 01:16:21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7-27 21:05:3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这样会把MM吓跑滴
10#
发表于 2007-7-27 23:56:1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不了解,不敢随意回答
害怕被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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