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资格 1、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比赛组织方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选手进行比赛。 3、参赛者性别和国籍不限。 4、每人每个比赛日限参加一个项目。 5、除80公里组外,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现役以及退役不满3年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如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6、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7、选手需在赛前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签字人与参赛人应一致,未成年人应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可以从赛事官网下载并打印,签名后交至现场签到处,或在现场签到处领取并签名。
竞技装备要求 1、 比赛用车 (1) 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2) 比赛用车为26或29寸山地车。 (3) 比赛时所用外胎为1.75及以上山地齿胎,不得使用光头胎。 (4) 比赛用车需装备有一定行程的避震软叉,不得使用硬叉参加比赛。 (5) 前后轮均有良好的制动装置。 2、 人身装备 (1) 按比赛规定佩戴计时器和号码牌。 (2) 比赛中必须佩戴头盔和手套。 (3) 比赛中可佩戴眼镜、手表等安全用品,但不得携带、佩戴酒瓶、玻璃容器、音乐播放器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用品。
检录 1、每组比赛开始前45-6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根据现场情况而定),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器。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车手责任自负。 4、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5、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比赛规则 1、 本组比赛用车为山地车,比赛为大组出发,个人计时制,完成规定圈数,比赛用时少者优胜。 2、 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3、 每组骑行圈数按赛项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4、 所有比赛竞技纠纷由当场比赛裁判长判决。 5、 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在比赛成绩发布后半小时内向裁判长提出书面仲裁申诉,提供相关证件并缴纳申诉处理费用200元,否则视为放弃。
其他 1、 参赛选手的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自备,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戴头盔、手套,安装比赛号码,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2、 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漏跑圈数,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3、 比赛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 4、 比赛中容许携带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不得借助外部力量维修。 5、 赛事主裁由中国自协指派,比赛规则如有未尽规定,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规则执行。 6、 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不延期、更改日期。 7、 赛事当日如遇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比赛可能将被延迟、延期或择日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请大家理解支持,报名费用恕不能退还。 8、 如遇下雨等天气,裁判组有权根据赛事进展情况、天气状况等采取合并或分组、增减圈数、提前或推后发车等措施以保证顺利完成比赛,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通知。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也请车友提前到场随时关注现场通知及公告。 9、 如因雷雨天气等因素导致比赛计时器无法工作,比赛成绩将以人工记录、摄像记录等为主,裁判组将只能提供奖励名次,无比赛用时及其他名次,敬请谅解。 10、 请车友在比赛前几天及当日注意登录我们的赛事网站、微博,查看最新通知或信息。同时,请保持手机开机,以便我们及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变化、更改事宜。 *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博雅远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