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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愚蠢与正义泡沫(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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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6:5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三井殿 于 2011-10-24 16:59 编辑

无知愚蠢与正义泡沫
——小悦悦事件的一个社会分析
作者:曹豫生

      最近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是让人心痛的,佛山市的悦悦在被汽车碾压过程中,有18个旁观者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小女孩的遭遇是不幸的。但是,这件事后的社会反应也同样是不幸的。

  在媒体与网络上,到处都充满斥责之声,比如新浪微博上,有人大骂中國的教育是愚民教育;有人骂这个国家不是人住的,要移民美国;有说这是体制造成的;有人说这是国耻;有人说是官方冷漠;有人说是道德缺失;还有人说法律缺失,应该立法惩办旁观者等等,说这些话的很多都是教授、资深媒体人、网络意见领袖等,都是颇具社会影响的人。但对我而言,这些人的话语丝毫不出意外,这是他们在网络上的“标准化”反应,当然,他们的追随者们也是如此,甚至可能更激烈些。下面我不谈论小悦悦事件的具体经过,我想就网民们对此事件的反应做一个社会方面的分析,这是一个得罪人的分析,是个试图冲撞社会思想安逸的分析,挨骂几乎是必然的。

  一、无知与愚蠢

  意见领袖们对于此事说要移民美国、体制问题、教育问题、官府问题等等,就隐含着一个前提,这件事是中國问题,如果是西方如美国等公民的教育,民主的体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否则移民过去不就白移了。可是这真的是中國特色的事情吗?美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事实恰恰相反。

  下面一个事例来自《纽约时报》的报道,在纽约的皇后区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名女子在深夜下班回家时在住所的街道被杀害。此女子并不是很快死去,她的杀害过程是个长时间的、喧闹的、充满了折磨的公开事件,此一过程持续35分钟。不可思议的是,她的38个邻居从自己窗户的安全之处观看了谋杀的全过程,没有一个人报警。一位获得过普利策新闻奖的记者在《纽约时报》头版发表长文报道此事,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应。据报道,38名公民眼睁睁看着凶手三次追逐和刺杀,有两次,他们的声音和他们的卧房突然亮起的灯光都使凶手吃惊的停了下来。但每一次凶手又回头追逐女子。女子死后,才有一名目击者给警方打了电话。

  这件事发生后,询问目击者时,甚至连目击者也莫明奇妙,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报警。美国人对此事的反应和今天小悦悦被碾后的中國媒体和网民的反应类似,都非常的震惊。事后,美国媒体的解释是美国正在变成一个自私自利,麻木不仁的国家;城市的忙碌生活使人们的心肠越来越硬;社会正在变成一个“冷酷社会”等等。这些言论在我们今天的中國真是一点都不陌生,媒体和公共知识分子每天都在这么说。

  最初报道的记者甚至为此事专门写了一本书,他支持那种城市导致冷漠的理论,他在书中写道:可以假定,他们的冷漠无情的确是大城市的特征之一。这几乎是一个关系到我们在心理上是否能生存下来的大问题。假如一个人被数以百万计的人包围并承受他们施加的压力,为避免他们的侵害,惟一的方法就是尽可能的忽略他们。对邻居们和他们所遇到的麻烦无动于衷,这在纽约以及其他大城市的生活中都是一种条件反射。

  此事除了记者罗森塔尔的书外,也几部纪录片的中心内容。这样的社会事件自然成了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们的研究对象。最终,两位心理学家给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没有任何人采取行动恰恰是因为有太多的旁观者。原因有二,一是当周围有其他人时,每一个人的责任感就会降低。二是基于社会认同原理,人们在做出反应之前,会很自然的先看一看周围其他人的反应,等着别人行动自己再动,大家会表现的信心十足,沉着稳健,可偷偷的扫视一眼,结果发现每一个人都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于是社会认同就起作用了:每个人都认为既然大家都无所谓,就说明不用行动,这样,一个可能的紧急事件就被认为是非紧急的,遭殃的是受害者。与此同时,事情变得越来越危险时,终于达到某个临界点,这时候,有人不在受其他人表面镇定的影响,会采取行动。因此,很多情况下,只有一个旁观者的话,受害人获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心理学家的一个实验,一位大学生假装急病发作,当只有一个旁观者的话,他得到帮助的概率达到85%,当有五个旁观者的话,得到帮助的概率只有31%.在另一个类似的实验中,单个旁观者提供急救的概率达到90%,但是当一个旁观者身边有两个始终不动声色的旁观者时,提供急救的概率降到了16%.还有一些其他的实验支持了这种看法,甚至有的实验中施救者可能有危险的情况下,仍有90%的人立刻采取了行动。心理学家认为,很显然,因为单个旁观者几乎都会伸出援手,要是再说我们社会是人人自危的“冷酷社会”,就太牵强了。当然,因为城市的三个特征:混乱、人口众多、认识率低,这些因素使得该类“冷漠”事件更多的发生在城市里。

  我们了解了那18人表现的原因,并不是说就赞同他们的表现,而是要理解,不要乱扣帽子,要超越,以后能够避免这样的事情。知识就是力量。

  我上面引述的事件和研究,是美国学者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研究出来的,这个研究经常出现在讲述社会心理学的书中,恐怕对心理学多少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在小悦悦事件中,如果说我们的普通民众只是乱骂还好理解的话,我们的意见领袖和公共知识分子及媒体们的言论就充满了无知,什么中國国民劣根性、官府的原因、道德的原因、体制的原因、教育愚民的原因等等,就是无稽之谈,把一个人类普遍的现象又一次无缝转化为中國的特有问题,这种现象我早已见多不怪。移民去美国,你真的以为美国的公民们伟大的不会出这样的事?一个客观的观察者会发现,诸如此类的原因是意见领袖和公共知识分子面对中國几乎所有问题的“标准”答案,媒体上的评论在先描述事件后,最后都落在这些玩意儿上,说实话,我现在不看时评就是这个原因,侮辱我的智商。当别人告诉你所有社会问题的原因都是什么时,这一定蒙蔽你;当告诉你什么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时,这个钥匙肯定是假的。

  实话实话,我经常觉得中國的公共知识分子和网络意见领袖是愚蠢的,他们既找不到发生问题的原因,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他们嘴里,所有问题发生原因都是一样的,比如專制之类的,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也是一样的,比如政改之类的。他们总是用体制或劣根性之类的模糊不明的词汇来解释,或者用先进、落后、社会潮流之类的标签,来煽动民众的情绪,鲜见客观理性的分析问题。我认为,大部分网民是愚蠢的,他们轻易的被左右两股力量裹挟,用花样翻新的谩骂来发泄。网民愚蠢的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共知和意见领袖的愚蠢与牛气,培养了更差劲的网民。

  这里再简要分析一下网络意见领袖们。

  首先,不能太理性,要非常的感性。一个非常理性的人绝不会有众多的粉丝,意见领袖们的基础就是人气,网民们有几个愿意看你甲乙丙,abc一条条的论述,他们要的是刺激肾上腺,是**四射,要的是你能替他们发泄。因此网络意见领袖至少表现出强烈的爱憎,要迎合大众的想法而不是相反,当然大众的思想往往是意见领袖们所塑造的,塑造好后,意见领袖们也不能随意的更改,否则会遭到粉丝强烈的反噬,从意见领袖的位置上跌下来。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意见领袖越来越偏激,说话口味越来越重,这其实也是追随者的需要。

  其次,意见领袖们的思维和思想水平要比一般网民高,但绝不会高太多。思想和思维水平太高,一般的网民就难以理解了,这样出来的观点就会曲高和寡,无人搭理,就失去了意见领袖的基础。像有些学者,他的水平可能比不少共知们高得多,但他就成不了意见领袖,只能当学者,意见领袖可以戴学者的帽子,但不能是真的学者。网络意见领袖的思维水平比一般网民高,网民才觉得长见识,才会追随,但高得太多,网民们就会因不理解而离开。因为如此,网上真正有脑子的人不会把意见领袖太当回事。

  第三,网民们的思维不能獨立,因此需要意见领袖。社会现实是复杂的,尤其是现代社会,变迁的实在太快了。面对这些,网民们往往不知所措,不知应如何理解,这就为网络意见领袖提供了生长的空间。我经常看到一些意见领袖在文章中说,最近很多人联系我,问我对某件事的看法。问题是我们自己为什么不能獨立思考,有我们自己的看法,却要跑去问意见领袖。这其实是大众缺乏獨立思考的表现,他们可能以为,意见领袖们的思考都是理性的,都是正确的。如果,意见领袖们经常说蠢话,办蠢事呢?那些,网民们也就可能说蠢话,办蠢事。在这次小悦悦事件中,意见领袖和网民的愚蠢是如出一辙的。在一个网络牛人的背后,往往追随着大量的傻人,这样的傻人越多,也就显得牛人越牛,让牛人显得牛,是傻人们的最大价值。这里引用学者石勇的类似的一句话,他不仅说网络了:通往牛B的道路上,奔跑着一群装13的人,背后是一群跟着呐喊的SB.革命领袖、宗教领袖、娱乐明星、公共知识分子。刘邦、老毛、刘德华、韩寒、李承鹏,莫不如此。

  网民们最需要提高的是智慧,而不是骂功和帽子功。你把周立波骂跑了,并不代表你有智慧。而周立波对网民的评价,难听却实际。如果网民只是意见领袖的亦步亦趋的录音机,只是不断重复网络意见领袖的话,却还自以为掌握真理,那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你自己的脑子只能自己负责。

  二、正义泡沫

  网络上缺乏智慧,但是却从来不缺正义,每一个来到网络的人都会注意到网络上充沛的正义。在小悦悦这件事上,虽然网民显得无知,但是正义却得到了充分体现。不止这一件事,在很多的事件中,网民们都表现出了充分的正义。

  可是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正义就相对少多了,如果现实中有网络上大家表现出的十分之一的正义,中國社会就会大不相同了。这种网络上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而是一种泡沫,并且是一种永不破灭的泡沫,不会破的泡沫还是泡沫,不破是因为吹得人太多……当然,不能否认人们有正义感的,这也是网络泡沫存在的实施基础。但是,网上表现的这种正义本质上是对别人的要求,却不是对自己的要求。这些“正义之士”不知道,只有真正要求自己,这种正义才是真实的,才不是泡沫。我对网络这种充沛的,虚幻的正义起了“正义泡沫”这个名字,也许学者对这个问题有研究,有约定俗成的专有名词,我因为没有看到,所以为了行文方便,自己就先起个名字。

  网络正义泡沫的重要特点是表演,或曰作秀,一个在网络上正义气场十足的人,在现实中完全可能是另一个样子。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现实中什么样的人到了网络上,几乎都表现出了正义,使得正义充满了整个网络。在小悦悦事件中,大家对那18人表现的义愤填膺,一方面是因为无知,不知道自己若在现场完全可能与那十八人一样,另一方面,这恰恰是一个网民秀正义的好时机,网民们总是抓住一切时机,拼命地表现自己的正义,说话一个赛一个的感性。

  这种现象必然与网络这个特殊的载体有关。记得以前看央视的非常6+1,很多平民演员都说自己从小有舞台梦,今天终于实现了。网络或许就是一个天然的舞台,大家来到这里,就是圆了自己的一个梦,一个能够表达的梦,大家的表达实际上就是表演,我们希望有来自别人的掌声和叫好声。要在网络上赢得掌声和叫好声,表现正义无疑是一个捷径。网络领袖们莫不如此,我上文所说的网络意见领袖的感性其实都是建立在一个大家认为正义的基础上,他们的追随者当然也会如此。

  正义泡沫出现的第二个原因是心理学上说的从众,也可说是社会认同。社会认同原理告诉我们,我们进行是非判断的保准之一是看别人是如何想的,尤其是当我们要决定什么是正确的行为的时候。社会认同的一个原因是大家认为和众人保持一致会少犯错误,就是犯错了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犯,躲在群体里比较有安全感。一个初上网络的人,对于网络已经成型的正义泡沫基本上会选择从之,这样,正义泡沫就会继续增加,而且不会破灭,也不可能破灭。长期的正义泡沫就会成为一种网络文化,与网络如影随形,离开网络就大部消失了。

  网络正义泡沫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它可能会造成一种后果,那就是抑制了言论自由。当一种事物或论述被贴上正义的标签后,就不能容忍不同的观点,不能容忍质疑。因为网民们会认为质疑和不同的观点是对“正义”的挑战,这也是表现正义的好机会,大家会群起而攻之。比如说网络上的大众认为支持同性恋是一种正义行为,那么任何的不同的观点和质疑就会被唾沫星子淹没,你能对同性恋婚姻提出不同看法吗?你能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吗?在网上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再多的理由也不行,因为在大家看来,维护同性恋就是维护正义。而有不同看法的就是法西斯。其实,客观的观察,同性恋的维护者的表现倒很有法西斯的特色。说真的,很多人在网上维护同性恋并不是对这一社会现象做了什么深入的了解和思考,只是因为觉得这样能表现自己的正义而已,因为意见领袖们都说同性恋是人權,维护人權当然是正义的。可是大家并不知道,什么是人權,什么不是人權并不是自然天定的,而是要看鼓吹者的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

  网络正义泡沫的另一个可能造成的问题是使网民们的头脑过于简单,脱离社会。因为它往往先入为主的打造一个负面角色,对它进行正义的攻击,或者打造一个正面的东西,然后去维护它。很多正义的东西从伦理上说不错,但是社会难以实施,或者实施的难度太大,这就让充满正义的网友难以满意,就会出现要“移民去美国”之类的反应。当年,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在相国管仲死之前,问谁能接班,鲍叔牙行不?管仲说不行,他的正义感太强烈了,不能很好的治理国家。明朝时张居正手握大权,领导了明朝的中兴,却不重用海瑞这样的正义感十足的人,用那些老练的,了解社会的官员。原因在于正义感十足的清流们往往头脑简单,治理国家往往更糟。网络上的正义泡沫的一个特点就是无知而敢言,还容不得别人不听,不听这个社会就如何如何的悲愤之语常常响起。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可是正义泡沫让大家在电脑旁,就知天下事真相,就可解决天下问题,这是神仙,哪是人啊!

  正义泡沫还有一种表现,那就是中國网民很多采用了谩骂的方式来表现正义。小悦悦事件的18名旁观者遭到了网民的痛骂。我注意到我上面提到的美国的类似案例,那些旁观者并没有这样的待遇,大家的不理解是好人为什么不报警?这说明美国人在这件事上,注重理性分析,没有急于要表现自己就破口大骂,在此事上美国人的表现值得中國网民们学习。另一方面,有些谩骂说明了一些网友根本不在乎什么正义,他只是披着正义的外衣,干的是自我发泄的事情。为什么某些网民的发泄要打着正义的旗号,因为这样,无论怎样发泄,都是合理的,可以避免很多的批评,甚至还有赞誉,何乐而不为。这当然也是网络正义泡沫的一部分。

  写了此文,我对第一点即公知和网民的无知和愚蠢的论述比较有把握,对于第二点正义泡沫则没有把握,正义泡沫现象肯定是存在的,但是我对其的解读是否正确就不敢保证了,我希望这里抛砖引玉,更多的人注意这个问题,对其进行科学的研究,得出正确的结论。




沙发
发表于 2011-10-25 13:22:44 | 只看该作者
当法官用如果你没撞她,为什么去救的理由判你有罪时,你就知道......
寒山湖 发表于 2011-10-24 17: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7:12:48 | 只看该作者
当法官用如果你没撞她,为什么去救的理由判你有罪时,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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