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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奇闻,天台县政府某些干部把职工安置当儿戏 ,过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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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下奇闻,天台县政府某些干部把职工安置当儿戏 ,过家家。
天台县政府某些官员把职工的安置和工龄当儿戏,过家家。在企业改制中一会儿发点一次性安置费,违反政策把职工的工龄买断,终止职工的社会养老关系和劳动关系;一会儿又违反政策全额收缴一次性安置费还加收复利(2001年) 但仅仅接续社会养老关系而不给接续劳动关系 ,不给重新安置;过了8年(2010年) 他们又说收错了,漠视形成了既成事实的职工劳动关系接续和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又违反政策发出了天台县人民政府文件天政函(2010)83欲草草把当初强收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还给职工了事(请注意,这不是职工有余钱存银行,以利息计算,这是职工的养命钱、安置费)。
浙江省天台县政府及人劳局等部门某些领导(特别是分管社会保障的领导),多年来官僚主义、漠视群众疾苦的现象严重,尤其是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不依法行政.  在1994年至1997年,原天台县皮革厂、天台食品厂、天台丝织厂、天台造纸厂改制时,制定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买断工龄”安置方案。在以后纠错时又一次欺上瞒下,隐瞒了纠错政策性文件{浙社险(1998)23号}主要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出台了天政办发〔2001〕176号《关于社会养老关系接续的通知》,天台县政府以社保名义,硬性全额收缴部份职工的一次性补助费、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及养老保险金,并按复利计算追缴借款利息,却不给办理恢复职工身份的手续。给职工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造成了严重的错误和后果。同时也正是这个176号《通知》的实施,全面废除了原来改制时制定的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买断工龄安置方案,延续了职工的劳动关系,形成了既成事实的职工劳动关系接续和社会保障关系接续。面对用事实全面废除原违法的无效的“买断工龄”协议后,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问题;面对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无分文安置费问题;面对既不给延续了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按排工作,甚至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使我们这些下岗老工人陷入了艰难的生活。
因为无效协议+全额收缴了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未重新签订是否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国企职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始终存在和延续,所以县人民政府仅仅以“做错了发还多收的钱加利息”是不符合政策的。
自2010年5月8日以来我们要求天台县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多次要求如下:
{1}、因为劳动关系始终存在和延续所以有权要求以职工身份重新安置:

{2}、按国企下岗职工待遇提供社会保障要求至少按国企下岗职工待遇,依据国家“二个确保三条保障线”规定,由社会保障等部门代交职工下岗到退休期间的社会保险、补发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3}为因无钱交回安置费而至今尚未恢复国企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职工给予办理恢复(接续)手续。
天台县政府及人劳局等部门某些领导又百般推卸责任,不愿依法落实政策,天台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把职工的安置和工龄当儿戏  ,过家家,漠视形成了既成事实的职工劳动关系接续和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又出台了第二个“176号”文件即天政函(2010)83号,把收缴已达8年多的职工安置费(养命钱)当银行存款来结账,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这不是再一次侵害我们职工合法利益,这不是再一次给天台县人民政府丢脸吗?下面把天政办发〔2001〕176号,天政函(2010)83号等文件公布于天下:

5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23:50:57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干部是非常怕麻烦的,不想惹麻烦,不想有麻烦,遇麻烦绕着走。在这些干部看来,不易解决的群众诉求是麻烦,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是麻烦,按照程序走、“阳光”执法会麻烦,上级的检查监督是麻烦,群 体 性 事件是麻烦,突 发 事 故是麻烦,上 访 户是麻烦,“钉 子 户”麻烦,记者也是麻烦……总之,让他们头疼或者容易诱发头疼的都是麻烦。为什么会觉得麻烦呢?因为这些事情会牵制时间和精力,会让他觉不到权力带来的好处,会让一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行为暴露,会给政绩抹黑,甚至丢掉位子。


5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23:41:3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知道,民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人民群众就是党的事业之水,遗憾的是,现实中很多基层干部把这些琐事、小事、也是大事抛在一边,总是空想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仿佛不那样就显示不出自己的业绩和工作的魄力。当年人民的好县委书记焦裕禄,不就是面对着兰考的风沙,从解决人民群众的“油盐柴米酱醋茶”这些实实在在的小事着手,干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吗?工作有分工,岗位有差别,但是,为人民服务的本质是没有任何差别的!如果我们的基层干部把眼光盯在群众的这七件事上,解决他们的切实困难,群众就会跟着党走,党就有号召力,党的各项事业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和智慧。

  习 近 平把老百姓的“油盐柴米酱醋茶”作为基层的国家大事,就是告诫我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事业胜利的保证,人民群众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就是国家的大事,就是需要我们鞠躬尽瘁,孜孜以求去办好的事情!记住这样的“大事”,我们就会不偏离发展的轨道,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像焦裕禄那样立足实际,带领人民干出惊天动地的国家大事来。
5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23:36:41 | 只看该作者
在今天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和冲突中,只要我们党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原则,把握好利益整合这个密切党群关系的关键要素,积极探索新阶段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党群关系就会继续健康向前发展。
新阶段密切党群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不仅要有增强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强迫命令,采取极端手段压制群众意见等作风问题,也还有一个进一步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科学化水平的问题。我们要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密切党群关系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构建新阶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密切党群关系运行机制。
高度重视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处理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努力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这是实现党的宗旨所在,也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基础所在。



54#
发表于 2010-11-28 21:13:34 | 只看该作者
去上访吧 我们支持你
53#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21:00:16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公信力是一切社会公信力的基础,法律公信力是一切社会公信力的制度保障。在现代社会,政府所面临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环境,常常会导致政府治理难度的增加,易于引发政府的信任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越要依法行政,使人们形成对法律和制度的信仰,并通过法律和制度来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任何时候都必须意识到:没有公信力一切都无从谈起,而要树立公信力必须从依法行政做起。
(责任编辑:苏楠)
52#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20:59:4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某些地方政府任意妄为、违法行政,如何期望自己能廉正生威、取信于民?倘若某些干部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搁置法律,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选择法律?  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人们就会产生公正感、安全感;反之,如果行政权力不受法律约束,政府公信力就会遭到蚕食削弱。



51#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20:59:02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

范正伟
政府没有公信力一切无从谈起,而树立政府公信力就必须从依法行政做起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将依法行政与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起来,这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今天,耐人寻味。
  所谓政府的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身行为获取社会公众信任、拥护和支持的一种能力。一个政府是否具有公信力,不仅关系到其影响力和权威性,也直接决定着其执行力的强弱。



50#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2 23:46:48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时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官不是好当的


严肃执行官员问责制有个好处,就是出事之后,该打谁的屁股就打谁的屁股,不至于找不到该挨打的人,不至于打错人,也不至于“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两个局长丢官还使人看到,不贪污、不腐化,也不能终身制,没有这样的“好事”。如果马马虎虎,稀里糊涂,对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也是干不下去的,随时随地可能丢官。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官不是那么好当的。现在不少人想当官,甚至有人跑官、买官,他们是看到了当官的好处,既有实惠又风光。其实,要认识到,当官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有使命感、责任心,还得有本事。官,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有人当上了也未必能当好,“乌纱帽”不可能一戴就一辈子,出了事是要负责任的。老百姓说得好:“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出了问题,就该有人“回家卖红薯”!

49#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12:06:03 | 只看该作者
48#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09:45:53 | 只看该作者
天下奇闻,天台县政府某些干部把职工安置当儿戏 ,过家家。
天台县政府某些官员把职工的安置和工龄当儿戏,过家家。在企业改制中一会儿发点一次性安置费,违反政策把职工的工龄买断,终止职工的社会养老关系和劳动关系;一会儿又违反政策全额收缴一次性安置费还加收复利(2001年) 但仅仅接续社会养老关系而不给接续劳动关系 ,不给重新安置;过了8年(2010年) 他们又说收错了,漠视
形成了既成事实的职工劳动关系接续和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又违反政策发出了天台县人民政府文件天政函(2010)83欲草草把当初强收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还给职工了事(请注意,这不是职工有余钱存银行,以利息计算,这是职工的养命钱、安置费)。


请扪心自问:就这样安置创造了财富的工人?难道无法可依了吗?人民政府的官为何不依法行政?为何不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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