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杭州市体育局、淳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淳安县体育局 千岛湖旅游集团 二、比赛时间 2013年1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30在浙江省千岛湖龙川湾举行。 三、比赛组别和线路 比赛设山地车男子精英组、女子公开组、体验组3个组别进行。 比赛线路:姜家镇狮城博物馆->龙川湾景区(景区内绕两圈,其中每圈5km为上下山越野坡道),全程31km。精英组赛程为2圈31km,女子组和体验组赛程为1圈18km。 四、参加办法 (一)男子精英组、女子公开组由各自行车俱乐部(车队、单位)和个人根据公布的积分获得参赛资格者,重新报名确认,精英组限150人,女子组限60人。 (二)体验组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2013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龙川湾杯”千岛湖总决赛组委会报名。体验组不区分性别报名,最终确认以2013浙江自行车公开赛官网公示为准(女运动员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女子组比赛),参赛名额控制在100人内,以报名先后顺序确认。 (三)参加比赛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于报到时交验,无意外害保险证明者不得参加比赛。 2、年龄18-55周岁,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技能的运动员。 3、所有现役(或退役不满三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与奖励。 报名时请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参赛组别和身份证号、本人手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2013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总规程》及有关细则。 (二)参赛队比赛期间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将由裁判进行判罚并在相关网站通报。 (三)为保证运动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裁判长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四)对成绩发生争议时,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裁定。 (五)出发 赛前一小时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好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凭本人身份证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查。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开幕式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六、比赛器械规定 (一)参赛山地车必须为避震前叉,参赛人员必须佩带头盔、戴手套。 (二)比赛车辆前后轮胎统一、轮径不大于29英寸、轮胎必须是宽度≥1.75的齿胎(轮胎中不得使用金属钉或长钉),光胎不得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三)禁止安装停车架、货架和有碍自行车比赛安全的装备。 (四)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许参加比赛。车牌和号码布不得裁剪和自行修改,否则不通过检录,成绩无效。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精英组录取前24名、女子组前12名、男子体验组录取前16名。 各组别的优胜名次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如下表 名次
| 精英组
| 女子组
| 体验组
| 1
| 5000
| 3000
| 2000
| 2
| 4000
| 2000
| 1500
| 3
| 3000
| 1000
| 1000
| 4
| 2500
| 800
| 800
| 5
| 2000
| 600
| 600
| 6
| 1600
| 500
| 500
| 7
| 1200
| 400
| 500
| 8
| 800
| 400
| 500
| 9-12
| 600
| 300
| 300
| 13-16
| 500
|
| 300
| 17-2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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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4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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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积分录取名次和奖励。 名次
| 精英组
| 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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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0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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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80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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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6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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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500
| 400
|
| 5
| 4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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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4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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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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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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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组参赛选手凭号码布和检录单,在颁奖时可参加幸运抽奖;设现金奖:一等奖1名(2000元)、二等奖2名(各1000元)、三等奖3名(各500元)和实物奖:KHS-A150山地自行车1辆、骑行服和运动眼镜若干。检录未到者不参加抽奖。 八、报名和报到 (二)获总决赛男子组、女子组资格选手参赛不再收取报名费。未获得决赛资格而参加比赛报名的收费每人人民币100元。 (三)请各队于11月16日(周六)14:00前到千岛湖龙川湾景区70公社报到,领取比赛相关用品,并同时交验赛员本人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按要求签署参赛免责声明,手续不完备者不得参赛。14:30熟悉越野赛道。 19:30在龙川湾70公社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 九、参赛经费 参赛人员经费自理,并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大会提供竞赛当日中午快餐。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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