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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实行免记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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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21: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私家车车主:
  为了整顿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拍摄)处罚程序,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凡在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9月21日期间主动前来我大队所属(包括下属中队)各处罚窗口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一律实行免记分。
  请相互转告。
  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1年8月19日
沙发
发表于 2011-8-25 21:38:13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8-25 22:27: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地板
发表于 2011-8-25 22:34:3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免罚款只记分的话肯定蜂拥而至!

点评

蛐蛐说的非常在理,可惜这是一个梦想  发表于 2011-8-25 22:44
5#
发表于 2011-8-25 22:34: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机会不错哈!
6#
发表于 2011-8-25 22:43:49 | 只看该作者
先问一下,这个乱停车属于里面吗
7#
发表于 2011-8-25 23:44:29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8-26 07:43:22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8-26 08:11: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公告也有一定的人情味在的,现在条件好了,拥有小车已是小事一桩。常在路上跑,谁能确保不违章?我相信大部分的违章都不是故意的,谁愿意罚款和扣分啊?!但不小心违章后,当罚款和扣分都必须的时候,有谁希望分扣完,经过7天的学习,到椒江重新理论考试呢?
10#
发表于 2011-8-26 09:47:48 | 只看该作者
加快收钱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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