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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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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23 12:0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上半年老爸买电瓶车的时候,被车撞倒,
脚趾头被压了得骨头移位,大半年不能正常行走,而撞完老爸的车子却跑了。
昨天肇事的车子被舅舅的朋友发现了,终于抓住了这个可恶的家伙。
好话说不停,要求私了。
这种人太恨了,出了事情,仗着自己是四个轮子就跑得飞快。
真是恶有恶报。
开心!
到派出所找当时立的案,派出所的人说还有这档子事吗?
对天台的派出所是相当的无语。
如果不是老爸的朋友还舅舅的朋友一直这么留心,
我想这件案子永远都没有了结的一天。
因为我们亲爱的人民卫士太忙了,
一不小心给忘了。
沙发
发表于 2009-12-23 12:16:01 | 只看该作者
恭喜哈!
板凳
发表于 2009-12-23 12:19:02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3 12:27:02 | 只看该作者
真有一种出了一口恶气的感觉。
老头子身体向来不好,被车撞之后脸色一直很差。
由衷的希望那些开车的人多一份责任,
而不是出了事之后撒开脚跑。
5#
发表于 2009-12-23 12:36:35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2-23 12:40:36 | 只看该作者
这就叫恶报
7#
发表于 2009-12-23 12:59:12 | 只看该作者
做恶终有报应的!
8#
发表于 2009-12-23 13:22:51 | 只看该作者
严加惩罚
9#
发表于 2009-12-23 13:43:4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人民卫士就是这样,吃人民的不为人民办实事,可笑了
10#
发表于 2009-12-23 15:41:51 | 只看该作者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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