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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恨的遗书》——郑筱萸临刑前绝笔全文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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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18:3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7月10日因收受制药企业贿赂649万元人民币被执行死刑,而郑筱萸在临刑前一天留下了自己的《悔恨的遗书》。

  遗书中,郑筱萸写道,“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

  在行刑前的这封遗书中,郑筱萸继续写道,“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他的结论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

  北京市高级法院此前终审宣告,维持一审对原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的死刑判决。

   以下是郑筱萸《悔恨的遗书》全文: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此刻,我有许多话想说,这些话对现在活着的人也许“有用”,所以我不想把它带走;这些话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说出来我也许会感到舒服一些。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想我由一个赤条条的小男孩最后出息成为一个国家的部级官员,我的人生应该说是很成功的,我对得起父母给予我的这条生命。随着我职务的不断变换,官越做越大,我给我的父母和家族一次又一次地带来惊喜、兴奋、自豪和骄傲,郑氏家族因我而光宗耀祖;然而,如今我以这种方式来为我的人生画上“句号”,我成为全国人民舆论的焦点,我被全国人民唾骂,我又使我的父母和家族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此时此刻,我真不知该对我的父母(倘若他们地下有知的话)和家族说些什么!

  说句心里话,我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林业局长的 “处分”是辞职;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也是辞职了事;重庆的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了200多人,中石油的老总也就是个免职。因“渎职罪”而获死刑的也有,就是重庆的 “彩虹桥垮塌事件”,一名县长被判死刑,但县长属基层官员,和部级官员还没法比。所以,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我为什么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原来是我这个部门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行政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惨案。这个帐我是应该认的。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它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不要以为当官是什么好“玩”的事,不负责任的结果最后很可能就是我这样的下场!

  从我被判死刑这件事上,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王怀忠临死时就说过:看来这次中央反腐败是动真的了。我的死刑再一次证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不该从政。我1968年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我应该一直搞业务。如果我一直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我会照样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恕我,我这不已经遭报应了吗?

二00七年七月九日,郑筱萸绝笔
沙发
发表于 2007-7-22 18:45:2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药品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板凳
发表于 2007-7-22 20:59:01 | 只看该作者
谁知是真是假
地板
发表于 2007-7-22 21:23:21 | 只看该作者
偶认为此信非真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一般来说,死刑犯获知具体执行死刑时间的时间是当日清晨.且此信书写者的真假思想境界都与部级官员并不相称...呵呵
5#
发表于 2007-7-22 21:26:01 | 只看该作者
死都死了,不是说人死万事俱空吗/
何必这么去说她呢
再说这些事情难道就真的是她一手造成的吗?
她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替罪羊而已
6#
发表于 2007-7-23 12:30:18 | 只看该作者
管他是真是假,相关人士引以为鉴就是了
7#
发表于 2007-7-23 22:24:30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灌水
8#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22:31:16 | 只看该作者
相信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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