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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百姓要求严打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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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7:1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件甲:天台县平桥镇屯桥爱心幼儿园
事件乙:天台县平桥镇屯桥爱心幼儿园建设用地附近居民
事件丙:天台县平桥镇屯桥村村民委员会


事件起因:甲存在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的问题
事件描述:日前,甲动工建造学校,乙发现其存在非法占用土地问题,并积极与其进行磋商。甲方相关负责人非但不积极与乙协商,并多次扬言、恐吓谁与其作对,就要将谁砍死,谈话过程中甲方有关负责人手中不停得挥舞着柴刀。甲方多次纠结大量亲戚朋友,欲聚众闹事。
随后,丙介入协调。甲亦不理会丙方协调,称自己是政府审批立项项目,与村集体无关。
前日,甲方有关负责人指使他人,在乙方一村民行车途中,对其实施抢劫财物、殴打、恐吓,并砸坏该村民的摩托车,致其一根肋骨折断、一根肋骨裂开,并有多处受伤。平桥警署接警后,出警民警只是形式的来看了一下,并未进行深入调查,有意包庇。

今天下午,丙叫来挖土机,要求把原本属于集体的道路还原。没想到,甲竟然纠结数名地痞流氓,公开与村委抗衡,甚至其中三人手持尖刀,要把村委书记捅死。幸好,在村民的极力拦阻下,才没有导致悲剧的发生。随后,110接警后,平桥警署再次出动警力前来查看,开始,警察们并没有要捉拿那三名持刀欲行凶者,反而抓住几名反应情况的村民,欲将这几名村民带走。后来,在广大村民(围观者达数百人)的压力之下,警察把其中两名持刀行凶未遂者带上警车(并没有上手铐),同时更是发生了一件可笑的事,警察本打算就带人走,并没有把那三把当作凶器的尖刀带走。在村民的“提醒”下,警察顺便把凶器连人一起带走。就在警察带走人两三个小时之后,其中一名“主犯”已被释放回家。

《以上内容本人转帖,并不知道事件真相,也不理解其中意思,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请勿跨省跨市跨县追捕,也提醒保护伞们网络的舆论是强大的,再怎么强大的伞也有倒下的时候,重庆文强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沙发
发表于 2009-10-24 09:30:52 | 只看该作者
痞子
板凳
发表于 2009-10-24 09:38:04 | 只看该作者
流氓
地板
发表于 2009-10-24 11:39:26 | 只看该作者
路过,帮顶
5#
发表于 2009-10-24 15:33:38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0-24 19:14:2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转自哪里?!
没胆承认就不要发这种帖子,否则一不小心死了就很冤!
看了你的资料,发现你所发的帖子当中,不乏折射出你的为人肯定也很龌龊!mean,despicable
7#
发表于 2009-10-24 21:57:00 | 只看该作者
一看就是找专业的笔杆子写的,用心良苦哦,!呵呵,平镇真是藏龙卧虎之地。
   不过用脚趾头去想想这事情也不合乎情理,一个办幼儿园的敢和当当地村民做对吗?周边的村民就是他的潜在客户,把他们得罪了,生源哪里来?另外,在这样的是非之地,哪个教师敢待在那里教书?白天不把你谋了,晚上也要死柴甭吃,呵呵。更重要的是,又没有图片佐证、又没有电话人名,整个文章没有一个地方能让人信服。此外,文章的标题体透露出了楼主假借天台人民之名谋自己见不得人之利的真正目的,文章的结尾又透出的楼主的胆小与懦弱。
   建议楼主以后接这种活,要改改文风,多上天涯学习学习才行。
8#
发表于 2009-10-24 22:06:04 | 只看该作者
  5毛和5毛战争打响了!
9#
发表于 2009-10-24 22:22:00 | 只看该作者
可惜啊,五毛钱不知向谁去要,能要上的话,我请楼上的吃羊肉串。
哈哈,还真不能较真!以后要坚持打酱油才行
10#
发表于 2009-10-27 20:17:35 | 只看该作者

水贴

你发的水贴,我觉得有点不可能,为什么说不可能,因为没有具体地点,人物,如果怕得罪墨就不要发这种贴出来,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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