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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交通事故事件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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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0 10:4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大代表交通事故现在还有余波
不过各方都应该想想有什么教训值得吸取
事件回顾:http://news.sina.com.cn/c/2009-05-23/050015671429s.shtml

其实这个事件最大的受害人是天台县人民政府,给人家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1、县政府
需要反省的地方:对媒体的采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在网络社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要知道这个事件中,几个关键词“人大代表”、“无牌车”、“殴打被害人家属”,这几个关键词任何一个都弄造成很大的风浪,更何况是叠加在一起。而且前车之鉴,杭州的胡斌事件就摆在面前,但是没有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以致今日早报的不实报道被到处转载,给政府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被动。
建议:多关注网络,多了解网络,才能在危机公关中占据主动

2、人大代表
在天台,人大代表是威望的象征,许多人在选举的时候不惜代价去争取,也是看中其中的含金量的。可惜这位人大代表在处理这个事情上没有处理好。虽然人家闯红灯了,责任可能在对方。但是不管怎么样,人家毕竟一条命没了,在受害人家属来讨说法的时候,应该保持克制忍让。可惜。。。。现在事情搞大了,舆论肯定同情弱者的。说句良心话,那个次要责任就是被媒体逼着加上去的!

3、受害人
从受害人角度来讲,在事故后的处理中,他们为自己争取到了最大的空间。用舆论压制了权钱交易的空间。
沙发
发表于 2009-6-10 10:57:59 | 只看该作者
嘿嘿,一看就知道是马甲!
板凳
发表于 2009-6-10 11:04:2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以前
可以把媒体半路“请”回去。(1818好几次要到天台采访,都在下高速路口被"请"回去。)
现在
如果要“封杀”媒体或者看不起媒体等于是自寻死路!
地板
发表于 2009-6-10 11:20:53 | 只看该作者
后司街不是成立了个网络文化协会吗?这起事件就是典型的发生在当代社会,互联网深度影响社会的最好例证,互联网的特征逐一验证,需要引人深思。这次事件被放大和炒作,影响甚广,应该说是主观的原因和客观因素综合影响,不难分析。


主观因素:
1、根据楼主所说,人大代表的形象,在天台本地也许是个比较敏感的角色,成了有钱人竞争角逐的身份象征,这是一种主观上的行政资源外部形象误导。
2、政府职能部门重视不够,过分轻视了网络力量。网络媒体的监督和揭露功能,这两年网络上揭露贪官、揭发政府弊病、揭示社会丑恶面的新闻比比皆是,均能得到社会的广泛响应,迫使各级政府部门做出反应,予以处理,这就是新时代新媒体的作用,虽然有片面和刻薄之嫌,但是网络的力量还是不容忽视,必须慎重对待。
3、对事情的严重性估计不足,没有主动出击,选择逃避,或者沉默。这类事情一旦有所苗头,最好由官方澄清事实,堵住一些渴望炒作媒体的口实。当前新闻很多都是由媒体过分挖掘、人工加工,甚至扭曲、故意误解来制造炒作噱头,达到火爆目的,因此从职能部门角度来说,没有得到较快的反应并且及时处理,在时间上给了那些媒体以炒作的时间差。
4、这种负面新闻虽然具有时效性,过去一段时间即会随之被人淡忘,这也是网络媒体传播的特性,网民如蝗,来时秋风扫落叶,去时也顿时烟消云散。但是从整体上说,这种事情毕竟是一种对地方上的负面报道,对天台的在外形象有一定的损失,所以政府宣传部门应该主动出击,搞清楚事实,同时对外联络本地媒体及省级媒体,打好招呼,避免被过分的渲染和炒作。


客观因素:
1、网络传播,难免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整,一点点的片面之词都可以引发剧烈的讨论,而网络用户往往比较同情弱势群体,因此在客观环境上,对于此次事故,人们往往不会从事件的本身去分析,而是直接选择投向支持老百姓弱势群体,加上新闻上所说,该人大代表气焰嚣张,更具煽风点火之势。
2、现在各类媒体也开始往新媒体转型,越发注重网络媒体的新闻来源和网民互动,以增加他们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关注度、发行量。因此一些新闻记者也开始降低要求,不经过严谨的调查往往随意采用一些未经核实的新闻来源,跟随网络炒作,推波助澜,造成事件被放大。因此这种媒体行业的新趋势和特点,也是一个关键的客观因素。
3、5月7日杭州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70码”事件,市政府迫于压力出面道歉,中央电视台公开曝光,给杭州也造成了一定的形象损失。因此在这事件余波未平的情况下,再次发生一起比较敏感的交通事故案件,一个是富家子弟,一个是人大代表,这类人群本来就是社会群众的重点关注和抨击对象,因此某些报纸和媒体,为了同行竞争,而不遗余力的添油加醋,也导致了事态升级和扩散。因此同类时间,没有得到本地政府的重视,宣传部门应该以杭州为案例,进行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两个时间连接着发生,在时间上印证了以上的推测,同时也暴露了职能部门宣传和对外公关工作的不到位。这种事情越逃避,越是给人以口实,往往被认定为政府不作为、强势群体的特权等等;尽早出击就越有事件解决主动权。

总之新形势下的政府效能和宣传工作,需要更多的借助网络力量,也需要好好研究网络传播的特点,分析网络文化对当前社会及网民的影响,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真正理解科学发展观含义,不能停留在老的政府工作方法论和模式上,引起高度重视,减少此类时间的发生,甚至扩散升级。同样天台在对外旅游、形象宣传上,也应该很好的研究和利用网络媒体的力量,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效能。

上班匆忙闲话几句,看过算过。
5#
发表于 2009-6-10 11:35:2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分析不错
高手!
6#
发表于 2009-6-10 11:43:13 | 只看该作者
在政府眼里,媒体就是他们自己的口舌。但是忘记了别人的口舌是没法控制的
7#
发表于 2009-6-10 18:40:2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要控制网络多难哪!
8#
发表于 2009-6-13 10:56:39 | 只看该作者
听说现在当事人可能要找今日早报讨说法了
9#
发表于 2009-6-13 11:51: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也不知道现在发展成什么样了。
10#
发表于 2009-6-13 21:28:49 | 只看该作者
据说在谈判
一直没谈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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