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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终于有进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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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9:5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件事终于有进展了!

4
2日县长信访接待日。

    从早上6点半等到10点多,终于轮到我们反映情况了。接受我们信访的是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我们把材料递上去,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述一番。县长听完大笔一挥,在材料上写了“令相关部门核查实际情况,尽速解决”。这好比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久郁心中的那口气也舒缓了不少。我们期待更大的胜利!

附:中共天台县委组织部、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全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先后在网上和“天天天台”上向全社会公开告示,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1231日止)。经核实,根据中共天台县始丰街道委员会始丰委(200512号文件,2005415日始丰街道党委批准洪永法(洪永发)担任龙二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计算到20061231日止也仅一年零八个半月,不足2周年,不符合录用范围。就是从龙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之日起算,也是2005413日,时隔2日被任命为党支部副书记。应该指出,每年的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一贯承诺公开、公平选拔优秀人才的方针原则。既然选拔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机关办事员范围是担任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或正、副村主任2周年,没有2周年的任期便无资格报名,否则对洪永法特别优待照顾不受2周年的限制,那么其他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仅仅是任期不足,或者年龄略大些而被挡在报考门槛之外的优秀村干部怎么解决?遗憾的是始丰街道党委、办事处个别领导竟为洪永法报考乡镇机关办事员弄虚作假,打假证明20041212洪永法开始担任龙二村党支部副书记,甚至纂改文件事实,欺骗县委组织部。此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今特具文紧急报告,要求县领导尽速调查核实,取消洪永法的录用资格,给百姓一个说法,惩治腐败,取信于民。

[ 本帖最后由 tt123456gg 于 2007-4-8 13:52 编辑 ]
沙发
发表于 2007-4-4 23:27:13 | 只看该作者
:lol
板凳
发表于 2007-4-5 08:39:03 | 只看该作者
不清楚,不发表意见。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4-8 13:31:54 | 只看该作者

后续报道

最近得知,县组织部公务员政审小组下村对洪永法进行审查时,龙二村几个主要支部领导仍执迷不悟,对洪永法任期不足两周年以及街道党委、办事处个别领导为洪永法报考乡镇机关办事员弄虚作假的事实隐瞒。

路漫漫其修远兮,看来我们离胜利还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敬请您支持我们并关注后续报道。
5#
发表于 2007-4-8 13:34:33 | 只看该作者
恩恩?
6#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12:05:10 | 只看该作者
新情况

我们电话联系了县组织部的一位科长。从他口中得知,洪永法报考公务员条件不符规定以及始丰街道党委、办事处个别领导为其报考乡镇机关办事员弄虚作假,打假证明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久将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call:
7#
 楼主| 发表于 2007-6-13 13:31:38 | 只看该作者
洪永法的公务员录用资格被取消了!
    我们为自己的不懈努力得到回报的同时,却发现洪永法本人及为其打假证明、作伪证的相关人员丝毫没有受到党纪的处分!这就是县委给我们百姓的说法么?
    我们不会就此打住,我们将保留上访的权利,誓将党纪国法捍卫到底!
   

    最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请大家从精神上支持我们!
8#
发表于 2007-6-13 13:35:22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是暂时的吧?
9#
 楼主| 发表于 2007-8-8 08:59:45 | 只看该作者
最新消息:
   纪委书记张永辉带头介入此次事件的调查,他表示对存在营私舞弊事实依据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决不姑息,追查到底!
    现在正是考验政府执行力的时候.对于我们所反映的问题,组织部门应当应允在几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切实对涉及此事人员如裘XX,张X等人给予党纪处分.
10#
发表于 2007-8-8 11:11:02 | 只看该作者
继续观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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