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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已立案)“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上应特殊优待!阙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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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08:1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会提案(已立案)“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上应特殊优待!阙光辉
E提案第5651号 已立案 案由(提案主题): “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上应特殊优待!

姓名:阙光辉  会员编号:16406
所在地:欧洲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案人: 阙光辉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主办(上报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协办:
提案类别: 民生类提案 提案时间: 2011年02月23日
会员口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月17日6号公告相关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岗职工是现阶段全国最大、最突出的困难群体,比照此项规定,在提前退休政策上,作为特殊困难群,应给予特殊优待,以解决他们不能自立的温饱状况。


下面就如何解决大龄下岗职工现实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二是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三是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提前退休分为“提前准退休”与 “正常提前退休”两个退休段:
▲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一、有条件的发放基本生活费。
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二、自行选择提前退休。
1、关于男性提前退休。
(1)、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既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3)、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

2、关于女性提前退休。
(1)、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

3、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


三、退休时个人勉缴养老金,即养老金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承担。

四、“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上应特殊优待。
一是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补偿少,10年来给国家和社会承担了必要的义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没有经过下岗途径,直接提前退休,并且提前退休补偿亦高于下岗职工,因此,对下岗职工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和提前退休,并相应缩短工资纳税义务,也是一种特殊时期的补偿和优待。
二是男性60岁退休,是国家50年代退休制度,是正常上班到龄退休制度的历史规定,而对于现阶段无任何资金来源的下岗职工来说,自行选择提前弹性退休,也是对过去退休制度缺陷的弥补。

三是发放生活费和自行选择提前弹性退休,可以有效的解决下岗职工不同实际困难的各个层面。

这也是最后一批下岗职工了,下岗职工也将会成为历史,国家不应该忘记他们,希望“两会”代表和专家多多关注他们,给他们多一些关心,多送去一些温暖,让他们分享到改革的伟大成果。也该到解决他们问题的时候了!

特给“2011两会”和“十二五”规划提供参考。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08:20:03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两会各位领导和代表:

    您们好!

   我们是原天台造纸厂、食品厂、皮革厂、丝织厂等企业职工。在19941997年期间下岗。当时,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天台县工业局,制定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买断工龄”安置方案,并同我们签订了违法的“买断工龄”之协议(同时终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职工身份)。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天台县政府发布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以社保名义全额收缴了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用行动废除了“买断工龄”的协议。同时,使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无分文安置费。我们从来没有单独签订过任何一份合法有效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也没有按照浙社险(199823号文件规定领取过分文经济补偿金;又没有根据天台县委(19986号关于:“整体接收式兼并,一般对原来的在职职工予以录用。原来的在职职工在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之前,其原来的身份没有改变。兼并后的工龄照算。”的规定得以重新安置;而且没有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这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酿成了中国国企下岗职工安置中绝无仅有的重大错案。

   我们要求落实政策,重新安置;按照国家“两个确保”政策规定,给我们补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待遇直至退休。或者现在终止劳动关系、按现在工龄年和标准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我们要求提前退休。

  我们恳请尊敬的各位领导敦促天台县政府依法行政,督促有关部门领导重新认真调查、实事求是的妥善安置我们;妥善解决我们的合法要求。

                                    报告人:原天台造纸厂、食品厂、丝织厂、皮革厂部份职工敬呈

                                                             2011223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08:21:46 | 只看该作者
聚焦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系列评论之二人民时评:“损害群众利益”是最大的腐败
地板
发表于 2011-2-28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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