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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本版副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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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9:4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过年以来,我很少有时间来上网,无法顾及到后司街,让偶深感内疚

偶尔也只能上来看看,。接下来我要出去玩了,呵呵,不知道要玩多久

也不知道出去玩的时候能不能上网,所以非常的需要找个副斑竹来替我

照看水区,请全体街民踊跃报名

条件不多: 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最好每天都能来看看

                  对后司街有足够的热情的,非常热爱后司街街民的


                  论坛注册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符合本板块特点的个人技能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9:47:28 | 只看该作者
附:

版主管理条例草案

版主管理条例

优良的秩序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网络论坛尤其如此。为了完善社区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如下这个版主管理条例,对版主的行为及论坛管理做了相关规定,请大家严格遵守,我们以后也会依据此条例对现任版主进行考察,以确认其是否称职。



第一章 版主格言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可参与骂战,不得滥用自己的斑竹权利。

10、多征询网友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11、版主与版主一定要沟通好,对一件事出现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除了会引起版主、版副之间的尴尬外,更严重的会直接打击了版主的威信。







第二章 版主要求

1、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及文字基础;有责任心、有信心、公正、大度、有亲和力、勤奋;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不打压欺压网友。

2、论坛版面要求严格管理,版主必须负起引导舆论平息事端的责任,违规帖子或文字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给作者留言,情节严重者请通知管理员。

3、版主回复网友的帖子要求认真诚恳。

4、版主要积极引导自己版块的用户进行讨论和参与活动。培养良好的讨论的气氛。 版主每周需向自己版块发表至少5个和自己版块主题对应的文章,可以是转载的精华主题,但是必须具备可反复讨论的价值。要懂得把一些有价值能够吸引人气,展开讨论话题的文章固顶起来,每个版块最多允许4个固顶主题,不要超过否则会影响其他帖子的阅读。

5、版主在对论坛进行管理操作时,发生误删等偶发性过失时,请立即与超级版主或管理员联系说明情况,并第一时间向网友作出解释。

6、各位版主应该主动加强与网友的交流与沟通,尽量固定一批优秀写手,为繁荣版内创作奠定基础。

7、版主之间偶尔有矛盾且私下难以解决影响管理的,可以到内部管理板块发帖研究处理,不得在版内争吵。

8、版主因故短时间内(5天以内)未能登录的,请提前发信向论坛超级版主或管理原告假。如长期(三个月内)因故不能登录的,会暂时取消其管理权限,如无特殊情况,待其归来后立即恢复管理权限。如无故离职(一月),管理员会取消其版主资格。

9、对于不尽责而遭人检举的版主,先由管理员发信警告,如果情况仍未改善,管理员可取消其版主资格,并取消其再申请本论坛任何讨论区版主职位的权利。

10、版主不得对社区公民随便使用警告、回收会员的帖子,请以提醒的方式警告,不要用恐吓的形式。希望版主不要随意乱回收贴、锁贴,请大家自己把握分寸。

11、版主辞职需提前一月通知管理员。

12、版主可以兼任,最多可任两个版主,但必须保证对这些版块都有充分的技术功底和时间。

13、版主必须实行实名制,向后司街管理委员会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以便交流和沟通。



第三章 精华贴设置及删贴规范

1、 精华贴管理

(1) 有技术含量的原创文章可以被选入精华区;

(2) 精彩的问题回答可以被选入精华区;

(3) 转贴他人的文章不能被选入精华区;

(4) 已在精华区出现过的类似回答不能重复入选;

(5) 有过激语言或对社区气氛不利的帖子不能入选;



2、 删贴规范

(1) 违反国家法规的话题;

(2) 伤害他人的、故意挑起事端的话题;

(3) 泄露他人隐私,机密文件的话题;

(4) 恶性灌水;

(5) 政治敏感话题;

(6) 传播淫秽、暴力和让人作呕的话题;

(7) 空洞无物或文不对题的内容;

(8) 标题及文章内容中带有除繁体字及其它乱码的文章;

(9) 广告。



第四章 附则

1、本条例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论坛管理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2、 后司街保留修改完善本条例的权利。

3、 本条例自2007年8月5日正式颁布施行。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9:47:56 | 只看该作者
有兴趣的街友请踊跃报名
地板
发表于 2008-3-2 19:52:19 | 只看该作者
没兴趣
5#
发表于 2008-3-2 20:02:16 | 只看该作者
哇哦。这么多条条框框啊!
6#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20:06:03 | 只看该作者
奶瓶你要帮忙物色呀
7#
发表于 2008-3-2 20:15:28 | 只看该作者
俺就路过看看,天天上班,忙啊
8#
发表于 2008-3-2 20:27:4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赶紧报名
9#
发表于 2008-3-2 20:39:07 | 只看该作者
路过路过
10#
发表于 2008-3-2 22:21:1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会是在招亲吧?
一个副斑竹,还那么多的框框,这招聘我看悬。
要不你退居二线当副斑竹,兴许有人应征,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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