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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夫妻办完离婚互换对象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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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09:1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的丈夫是朋友原来的丈夫,自己原来的丈夫却成了朋友现在的丈夫……这种互交丈夫和妻子的情节,一般在电视或电影里才会看到。但上周,这样具有戏剧性的场景,却在渝北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演了。
 上周四下午,位于渝北两路一碗水的渝北区婚姻登记中心,突然走进来四个人,他们看上去只有30多岁,是两对夫妻,而且四人好像约好的一样。“我们结婚证弄丢了,可以离婚吗?”在离婚登记处,其中一对夫妻向工作人员咨询
  按规定,要离婚,必须出具结婚证;若丢了,要先补办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了解情况后,这对夫妻让一起来的另一对夫妇先办离婚,他们则到结婚登记处去补办结婚证。当时结婚登记处比较清闲,他们很快就补办好了结婚证。
  办完离婚换丈夫妻子
  他们又返回了离婚登记处,四人挨得很近,好像在商量什么事情,声音很小。填写离婚申请、交证件审核,很快他们四人的离婚证都办了下来。他们站起身来,但是并没有下楼离开,而是径直朝结婚登记处走去,申请结婚。
  他们不是已经离婚了,难道后悔了,准备重新和好?记者疑窦顿生,走近一看才发现,要结婚的还是四人,但他们站的位置已经交换了。把结婚证弄丢的夫妇已经分开站了,两人分别和另外一对夫妇中的丈夫和妻子结婚。看到两人20分钟前才补办了结婚证,工作人员都愣了,“你们两个刚才才办结婚证,怎么又来了,难道去离了?”
  记者从侧面采访了其中一位当事人。她朝四处望了一下,小心地告诉记者,这没有什么,他们四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现在成了这样的局面,也属无奈之举。稿源: 现代快报  
沙发
发表于 2007-6-24 11:58:11 | 只看该作者
记者运气这么好啊? 是不是编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6-24 12:53:24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6-25 11:13:08 | 只看该作者
想都不愿意想喽
5#
发表于 2007-6-25 12:08:13 | 只看该作者
好大胆的创意啊。
就像“谈判高手”里的那两对哦
6#
发表于 2007-6-25 12:43:44 | 只看该作者
儿戏!
7#
发表于 2007-6-25 15:50:57 | 只看该作者
好象小时候玩的游戏!
8#
发表于 2007-6-26 12:15:28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伦理道德问题 。
9#
发表于 2007-6-26 15:08:09 | 只看该作者
参加换妻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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