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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论坛所有未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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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9-13 15:5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致所有未婚的论坛成员:
    首先,中秋节快乐!
    我们正处于结婚时代的初级阶段,经过二十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结识众多异性的巨大成就,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局部个人发展很不平衡。
    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之间的矛盾。情敌竞争已经不是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
    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先结婚,先婚带后婚,最终实现共同发昏!自由恋爱制度已经在中国大地上 扎根并初步显示它的优越性,但其不成熟,不完善的环节,还必须通过深化思想改革来逐步解决。
    恋爱是结婚的初级阶段,而我们又正处于恋爱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只希望这个阶段不要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百年不变!!! 全论坛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下一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家庭建设上。要把"快找,快结 ,快生"作为我们落实"三个代表"的指导方针。下一个四年对我们来说是关键的四年,好男好女已越来越少,若我们不抓住年轻的尾巴,错过末班车,以后的美好生活将无从谈起。当然,已经胜利的同志们是光荣的榜样!同志必须要认真学习!!!!!
沙发
发表于 2007-9-13 15:55:31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理解楼主的心情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9-13 15:56:15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结婚了?
地板
发表于 2007-9-13 15:57:32 | 只看该作者
将婚未婚之际。
5#
 楼主| 发表于 2007-9-13 16:04:14 | 只看该作者
丁丁我们努力一起告别单身吧
6#
发表于 2007-9-13 16:13:51 | 只看该作者
丁丁也是名花有主了滴
7#
发表于 2007-9-13 16:37:57 | 只看该作者
有点道理
8#
发表于 2007-9-13 16:39:57 | 只看该作者
顶几!这话实在!虚构的话不虚构! 好样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07-9-13 17:14:09 | 只看该作者
那我枪...
10#
发表于 2007-9-13 18:14:20 | 只看该作者
拿啥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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