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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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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3-13 19: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strong>[提要]</strong> 宁夏一名28岁的女孩,从1岁起患上了“超级癌症”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现在她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微微动弹,她说自己必须死在父母前面。女孩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议案(草案),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p><p><strong>27年无法自理人生 女孩请求人大代表递交“安乐死”议案</strong></p><p>  她,28岁,从1岁起就得了一种医学界称之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直到6岁才确诊,现在的她全身的肌肉萎缩,一半以上的骨骼变形,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她叫李燕,一名身患重病27年、想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的女孩。她把这个愿望发到了央视《新闻调查》主持人柴静的博客里,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关注。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p><p>  在留言里,有人希望我能帮她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递交一份议案。她提议安乐死。</p><p><strong>  27年无法自理的人生</strong></p><p>  这是个28岁的女孩,她从1岁起得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就是说,她的肌肉吸收不了养分,最终导致肌肉和各种器官萎缩。到现在,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我吃饭妈妈喂,我上厕所她抱,我睡觉她要一夜给大大小小翻十多次身。”</p><p>  28年,她就是这样活下来的。</p><p>  她坐在轮椅上,头发清洁,向陌生人微笑,还学会了画画——虽然画一朵花要用5个小时。</p><p>  她说她有信心活到40岁,但是她恐惧,“我必须死在父母的前面,否则我的生活会很惨,我会变得很脏、很臭、很难受,而且我那时候的生活限制要比现在的限制多上百倍千倍,我承受不起更不想那样的死去,我很恐惧那样死去……。</p><p>  她写给我的留言是咬着筷子敲在键盘上的。“我惟独就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找到支持安乐死的立法代表,帮我向国家提交我的想法”。</p><p><strong>  “人也有死的自由”</strong></p><p>  我去她的博客,她博客的名字叫“无处可逃”。</p><p>  她写到宁夏日报的一名记者采访过她,他发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样做,对父母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p><p>  她说:“我一下被问得张口结舌,无言应对。我这样做是不负责任,但我如果不这样做以后我该怎么办呢?谁能告诉我?到父母80岁的时候或是去世了我怎么办呢?”</p><p>  她让他回去做一个游戏,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躺24个小时或是一动不动的坐上24个小时感受一下那种滋味后,然后再来采访。</p><p>  她说:“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自由。”</p><p><strong>  “我想申请安乐死”</strong></p><p>  县里的有关领导去看过她,说让她什么都不要想好好活着,还留下一千元钱,她很感激。父亲说:“现在有我们,她还能好好活着,那我们不在了,她怎么办?”</p><p>  县长说:“到那个时候有国家。”</p><p>  她什么也没说,但她写道“大街上那些满地打滚讨吃讨喝的残疾的人们呢?我迟早还不是和他(她)们一样吗,甚至比他(她)们还要惨。就算有残障院,能有人像父母那样照顾我吗?单单就女孩生理上的反应就可以令照顾我们的人感到难以忍受和厌恶,何谈长久呢?”</p><p>  她在文章里写到过她的一个表哥,也是瘫痪在床上,母亲去世后,他只能在父亲出门的时候被锁在家里,靠坑头的硬饼和冷水活着,在那篇文章里她详细地写到了他死的时候的情景。</p><p>  在那种恐惧下,2003年,她曾经5天没吃饭。她妈妈说:“她说我赶紧走吧。我趴在她的床前哭了3天3夜,她看我难过的样子,才开始吃饭。”</p><p>  从那之后,她想到安乐死:“我想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遗体都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p><p><strong>  “不成功就饿死自己”</strong></p><p>  她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议案(草案),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p><p>  “因为这不仅仅解决了我一个人的痛苦,还有跟我一样或是比我更痛苦更无奈的人,也就会解脱了。”</p><p>  有人问过她:“如果这次找宁夏全国人大代表或是安乐死立法失败了怎么办?”她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网吧还能进,只要手指还能动,我就决不放弃。”如果还不行呢?她说她会想办法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饿死,“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活动的能力去用一些器物把自己杀死。”</p><p>  2006年8月19日,她在日记里写道,“我爱生命”她说,“但我不愿活”。</p>
沙发
发表于 2007-3-13 21:52:00 | 只看该作者
<p>……</p><p>生又何欢,死又何哀</p><p>将心比心,我支持女孩的做法</p>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3-13 22:04:00 | 只看该作者
<p>安乐死在其他国家已经合法化了.</p><p>假如自己实在没有活下的勇气,那就选择离开吧.</p>
地板
发表于 2007-3-13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p>人就是麻烦,总是被莫名其妙的一群人所左右,很难选择自己的路</p>
5#
发表于 2007-3-13 22:16:00 | 只看该作者
<font color="#1169ee">这才是真正的所谓生不如死,力不能及。</font>
6#
 楼主| 发表于 2007-3-13 22:27:00 | 只看该作者
<p>与其无所谓的活着,</p><p>还不如早点走了,给父母减轻负担.</p>
7#
发表于 2007-3-13 22:34:00 | 只看该作者
偏有些人为名为利,不让你如愿
8#
发表于 2007-3-14 00:31:0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标题吓我没一跳啊
9#
发表于 2007-3-14 17:07:00 | 只看该作者
好感动,如果换作我,也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其实人到这份上,自己并不痛苦,而带给家人的压力是最让人伤痛的.宁愿少看一眼这个美丽的世界,到天堂为家人和朋友祈福!祈求所有人能快乐健康的活着......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3-14 17:24:00 | 只看该作者
<p>无限同情,</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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