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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叫老百姓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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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10:5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所谓“超标”,是指超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这一个十几年前出台的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
    但是,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企业其实早已“顺应市场需求”而将国标扔到了一边,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已超过“20/40”标准。和几年前造型轻灵的电动自行车不同,现在街上跑的那些“电动自行车”乍一看都像摩托车。厂家为了让自己生产的超标电动车能顺利投放市场,很“聪明”地设计了一个叫“限速线”的东西,安置在脚踏板底下,如果需要,可以拔掉限速线,速度即可从最高每小时20公里提高到35公里甚至更快。而经商家“提示”,几乎所有的购车者都会同意店员“帮忙”把那根劳什子线给拔掉甚至剪除。

这事以前提过一次,你有关部门把生产厂家管住了,不就好了吗!听说淘汰超标车有补偿,但谁知道能补偿到什么程度,还不是纳税人的钱!
但愿 这次又是不了了之!!好象限塑令一样!
沙发
发表于 2011-5-31 11:10:3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到底怎么了?不会病入膏肓吧?
板凳
发表于 2011-5-31 11:19:13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31 11:22:09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5-31 11:25:11 | 只看该作者
有,总比没有好。
虽然是一张纸。
6#
 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11:33:44 | 只看该作者
狼来得多了,老百姓也不怕了!!
7#
发表于 2011-5-31 11:59: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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