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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上访是谁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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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2:2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11-05 12:02:46 华声在线
1128名网友正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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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罗立志
  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近日口曝雷语:“我们县委书记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被知名三农问题专家于建嵘在微博上曝光。于建嵘还在微博中透露,陈晓平曾在讲话稿中说,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讲话稿中的详细内容,许多网友表示强烈关注却无从知晓。
  羊城晚报记者有幸保存了原发表在万载县政府网站上的该讲话稿(现已被删除),并且从中发现,县委书记似乎视群众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为洪水猛兽,其提出该处理方式背后的心态或值得深思。
  陈晓平为什么对群众上访如此耿耿于怀?请听陈晓平说吧,最近三个月来,非访、无理访、缠访现象明显反弹,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创造了万载发展史上的几个“新纪录”。一是创造了赴京非正常上访人数的“新纪录”,全市赴京非正常上访总共才23人次,而万载县就有12个,比其他9个县市区总数还多;二是创造了“八一”涉军非正常上访的“新纪录”,是今年全省唯一一例;三是开创了上“洋访”的“新纪录”,到外国使馆非正常上访,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形象,破坏了万载人民的美好声誉。
  群众为什么要掏腰包到北京上访? 责任是政府的还是群众的?这个问题值得认真探究!从全国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群众利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强迫、压制群众拆迁是主要导火索!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两人被烧成重伤,一人死亡。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已经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这个案例表明,群众的合理需求是漠视不得,让群众迫不得已以死相抗,自己也没有好日子过!
  群众上访只能导不能堵。江西万载县所作的规定,显然是贻笑大方的: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每户一封公开信,明确告之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处理非正常上访的明确规定,即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并且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对早有劣迹、确定了犯罪事实的少数违法分子要及时抓捕归案,强力震慑,以儆效尤。”这样的规定符合宪法符合民情民意吗?不符合。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非正常上访与“非法上访”并非同一概念,对非正常上访进行罚款、拘留或劳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劳教决定只有地级市以上政府才有权作出,万载县委书记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干预司法也是不妥当的。
  肖胜方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没有“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之分,也没有规定到北京上访属“非法上访”,更没有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或者劳教。《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但这里指的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对访民的
  群众的合理诉求,非要不远万里到北京上访,这本身就是一重大错误,不符合逻辑学,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我们的基层干部做什么去了?拆迁工作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将心比心,人家含辛茹苦建起来的房子拆了,人家穿衣吃饭的地被征了,肯定会有思想情绪,敝帚自珍呀!为什么不给予满意的条件?群众是懂得感情的,你和风细雨地说服教育,他们就会通情达理!
  上访是无奈之举!有哪一个老百姓心甘情愿去上访?不是为了自身利益,谁会去自讨苦吃?有些上访者采取的方式激进,无非是引起政府重视!他们的动机也是善良的!我们在批评上访者阻止上访者甚至于如江西万载县一样“明文规定”时,
可否对政府当局问责,扪心自问,群众正常与否上访,首先是政府失职造成的!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让治下平安无事,先要为民帮民,亲民爱民,安民富民。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己手上,群众怎么会千里迢迢去上访,还会有非正常上访的影子吗?

[稿源:华声在线] [责编:龙腾] [作者:罗立志]

沙发
发表于 2010-11-5 22:48:42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11-6 06:54:06 | 只看该作者
难哦,你上访也木用的
地板
发表于 2010-11-6 08:15:14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1-6 11:34:59 | 只看该作者
地方上的官如果是民选的,情况又会如何呢?
6#
发表于 2010-11-7 21:19: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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