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一名西装革履的“斯文小偷”,在台州902路公交车上偷了老大爷3800元救命钱。 此事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台州开发区公安分局通过追踪蹲守,于21日将小偷万某捉拿归案,案件暂时告一段落([url=http:/.qq.com/a/20141220/024354.htm]点击查看相关报道[/url])。 然而,在黄岩打工的汪先生,却被卷入了事件的漩涡中。因为长得跟小偷万某颇为相像,他的照片及信息被网友人肉出来,并迅速成为众矢之的。即使案件已经告破,汪先生及家人依然在为自己的清白奔走。 在家养病一天 成了被人肉的“贼骨头” 36岁的汪先生来自安徽池州,已在台州打工16年。一直老实本分的他,做梦也想不到一夜间就被当成了全国闻名的“贼骨头”。 12月18日,正在天台帮亲戚粉刷外墙的汪先生接到了老乡的电话。“电话里,老乡问我是不是偷了老人家3800元钱,还说看到了公布出来的我的照片,现在大家到处在抓我。”汪先生当场吓坏了。 很快,他接到了老乡发来的朋友圈信息,点开一看,是自己身份证的大头照。“帖子上写着:“你完蛋了,偷78岁老人的救命钱,让你在全国成为过街老鼠。” 小偷作案时间在15日,可那天汪先生身体不舒服,在家养病。汪先生“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把这个情况向警方作了解释,希望还我清白”。 可是,还没等来警方消息,先等到了亲人的电话。“父母、妹妹都给我打电话,劝我马上自首。”很快,汪先生在台州的同事和朋友也来问东问西了,然后是老家的乡亲也来问,“那几天电话充电都来不及”。 汪先生还发现,自己上街或乘坐公交车时,似乎总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我被他们当成小偷了,但没办法一个个去解释,就算解释估计也没人会信。” 21日,小偷落网。汪先生给家人看了报纸和电视,大家才相信他不是小偷。接着,汪先生和家人向周边的亲朋好友、邻里乡亲辟谣。 “安徽老家那边信息传得慢,整个村镇都传我在外面偷东西。”汪先生很痛苦,因为谣言给全家人带来了压力,“我的女儿这几天都不敢去学校了——说实话,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律师建议: 可追究人肉者和转载者的责任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的王优飞律师建议:“汪先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王优飞表示,汪先生的信息是网友从丽水一家征婚网站上人肉出来的,而汪先生又坚持自己没有将照片和信息提供给他们,“那么汪先生可以起诉这家征婚网站泄露他个人信息,侵害他个人隐私权。” “其次,汪先生可通过公安部门,追查第一个从网站上人肉出他照片信息并公布的网友,因为他不负责任的行为,已对汪先生及家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王优飞还指出,转载和散播谣言的网友,汪先生一样可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追究他们的责任。 不过王优飞解释,尽管网友的人肉和转载行为涉嫌违法,但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汪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人员公开道歉并赔偿一定的损失。” “我给网友一个忠告,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在转载时要慎重,没经过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否则如造成不良后果,随时可能被追责。”王优飞说。 办案警官: 警方会帮汪先生找回清白 台州开发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光琴,是这起盗窃案主要经办人。杨光琴表示,正是因为网友的关注和扩散,使信息的收集和核实都非常迅速,加快了案件的侦破。不过,他不赞同一些网友的说法。 “有人提到,网友能提供越来越丰富和准确的信息,公安办案越来越方便,甚至会有依赖性。我不赞同,网友信息最多只是参考,像这次收集的1000多条信息,我们每条都认真筛查,最后也还是按照我们自己侦破的结果为准,不会被网络信息牵着鼻子走。” 杨光琴说,网友提供的这些信息中,确实有一条和汪先生有关,“我们也作了对比和分析,很快排除掉了汪先生的作案嫌疑。后来汪先生也跟我们联系过,我们告诉他,他的情况属于个人隐私被泄漏,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建议他到黄岩当地派出所报案。” “请相信我们公安机关一定会帮他重获清白,我们不会冤枉好人,我们会尽最大能力去帮助汪先生。”杨光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