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网友“幸福”碰到了一个幸福的烦恼,中了一等奖,但是遭遇领奖困难。 事情是这样的。某网站和杭州某房产开发公司合作一个网上营销宣传活动,召集网友在网站上发帖顶帖,讨论该房产项目,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即可参加抽奖。 网友“幸福”蛮积极,他跟帖、顶帖,一直盖到100楼,终于获得了抽奖资格。没想到,还真抽中了唯一的一个一等奖,iPad一台。 当他兴冲冲去开发公司领奖的时候,碰到了麻烦。 网友“幸福”告诉记者,因为当时网站要求参加活动的网友要通过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报名中包括填写“姓名”、“联系方式”等,他是个IT男,知道诸多知名网站都出现过客户信息泄露事件,所以故意在填名字的时候,漏填了一个字。“以前一些类似网络营销活动,都是中奖后,再发给中奖网友一个登录框,要求填写姓名和手机号,而这次,报名就要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如果我中不了奖,或者中的是个小奖,我要权衡一下信息泄露的风险和获得,是否值得。” 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幸福”在填写个人资料时,留了个心眼,他的名字为三个字,他故意漏去中间一字。 没想到,等到兑奖时,开发商和网站均以“身份证信息与报名填写信息不一致”而拒绝兑奖。 昨天,网友“幸福”向本报微信公众号“点兵点将点ASir”精英律师团的提问是:“我要求开发商兑奖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阿Sir精英律师团成员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 网友报名参加开发商活动,并应活动要求完成指定任务,双方可以视为达成了一个合同。
再说了,如果网友所说情况全部真实,那么其实开发商和网站通过资料的核对,内心也应该能判断该网友确有兑奖资格。开发商本身搞这个活动就是为了宣传,增加知名度,不值得为了一台iPad几千元小钱传出不好的口碑。 在登记个人信息时,网友出于对个人隐私安全的顾虑而登记了一个“不完整”的姓名。但是,其他信息,如手机号、注册ID,甚至开发商和网站可以去调查该网友的IP地址是否与发帖人一致,如果这些证据都能指向同一人,也即唯一一人,那么这些证据就足以证明目前前来兑奖的网友和中奖网友为同一人。即便他的登记姓名有“瑕疵”。除非开发商或者网站能够有证据证明中奖者另有其人。
据了解,网友在与网站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昨天已经和开发商交涉过,听说拿到iPad的可能性比较大。 房产、遗产、婚姻、家庭……你有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扫旁边的二维码关注“点兵点将点ASir”。你可以直接回复“律师团”自己咨询律师,也可以留下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由我们代为咨询。 (原标题:跟帖盖到100楼,他中了唯一的大奖名字漏填一个字,难道就要错失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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