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从本报微信公众号“点兵点将点ASir”推出精英律师团之后,来咨询劳动纠纷的也很多。问题各种各样,比如当初老板给我的人才房现在要拆迁了,补偿能够归我吗;比如销售经理和经销商一起出去旅游了一趟就遭遇了公司的解聘,合理吗;还有姑娘们悄悄来问,生二胎的费用能报销吗,流产的医药费呢,如是第二次第三次流产还有得报销吗?姑娘,你要保重啊。不过,法理上我们还是会一帮到底,一问到底的。
这期阿Sir提问“劳动纠纷专场”,我们请来的是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和执行主任、劳动法专业律师王旭山。
老板给的人才房要拆迁了,补偿款我有份吗?
问:有个朋友在私营企业工作时,老板为留住人才分给他一套房,他一家在房子里住了二十二年并将户口落在此。但老板没有将房子办出产权证,公司年代太久远了也将当初购房发票丢失,也没有房子分给他的任何证明。目前该房子要拆迁,老板要收回该房子。问:这种做法合理么?我的朋友将如何办?
陈松涛律师:你的这个朋友目前的境况不太乐观。我国房产所有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而他所得到的人才房,老板并没有将所有权转移给他,那么无论他住多久,其实拥有的仅仅是房屋的使用权,也就好比是承租人的角色。
至于公司说将购房发票丢失什么的其实问题不大的,按照我们的房产登记制度,也是可以从房管部门查到买卖和所有权信息的,关键就是所有权人不是你朋友。那么征地补偿的对象也只能是公司,而不是你朋友。有的拆迁会考虑到你朋友是长期居住人也给予一定补偿,但这个不是硬性规定的。
经销商请我旅游了一次,公司就要辞退我,合理吗?
问:我在一家大型饮料销售企业工作了12年,主要做销售工作,去年经销商们邀请我一起出去旅游了一趟,没想到,回来后,公司就说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觉得我和经销商们走得太近,怕以后会让利给经销商,并给此事定了性叫“变相接受贿赂”。公司这么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王旭山律师:首先要考究一下,你们公司在跟你们签订劳动协议或者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要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制度并向劳动者公示)是否对此有明令禁止,是否对“变相接受贿赂”有制度上的说明,违反此规定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那么公司单方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对于你来说,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在公司里干下去,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补发工资。二是如果你觉得经此一事后再待下去也没意思了,心生退意了,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双倍补偿的公式是: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全部工资收入比如基本工资+提成+奖金等)*工作年限*2倍。其中工作年限是以12封顶,那么你正好是12年;还有一点,如果你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只能按照封顶的3倍来作为计算基数。
流产能报销医药费吗?
问:我流产了(不是第一次了),能报销吗?以后还打算二胎的,还能报销吗?
王旭山律师:可以报销的。首先,按照我们的“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我们的所有单位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金。
对于员工来说只有一个要求,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内的生育或者流产,二胎当然也是要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而不是超生。到时候在申请生育保险递交相关材料时也包括结婚证的。
人工流产费用在生育保险开支范围内的按规定支付,另外还可领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上限是1000元,还可以休息14天。
陈松涛律师和王旭山律师一起编写了一本书,叫《浙江省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汇编》。记者争取到了50册送给阿Sir的幸运粉丝。想要的微友扫二维码加粉,发信息“我要法规汇编”+联系方式+职业,小编会通知大家领取。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