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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的邮轮在韩国被扣,大家谈谈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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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14:5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大家讨论点有意义的话题吧!
沙发
发表于 2013-9-15 15:55:32 | 只看该作者
流氓行为!
经济纠纷拿不相关的游客当人质是错误的。
客观上把游客和极其资产做了扣押。

点评

那你觉得把游客当人质的是海航还是沙钢 ?他们两者谁才是流氓?  发表于 2013-9-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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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15 16:05:43 | 只看该作者
国人的病态  喜欢窝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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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16:46:03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注意:发生纠纷的是两家香港公司,其中一家是海航集团(大陆的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海航
集团为它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官司输了欠人家钱,所以它名下的其他资产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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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15 17:10:04 | 只看该作者
我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
因为不了解,所以发表不了神马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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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16 10:14:35 | 只看该作者
感觉还是蛮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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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16 16:09:1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从海商法角度来看,也就是一个普通的财产保全案例。只不过伤害了第三方公众的利益才会成为热点。如果扣的只是一艘普通货轮,谁理会这件事?但是被扣的船上有两千多人,那就不一样了。

英国是全球海事诉讼最发达的国家,因此各国海运公司签订合同时,选择英国的海事法院作为管辖法院是非常普遍的选择,因为人家有几百年的海事诉讼经验,够专业。尤其是涉案两家公司都是香港注册公司。
根据国际扣船公约,韩国法院对抵达济州岛的海娜轮应申请人要求实施扣船,在法律程序上也没啥差错。这种应海事请求提出的扣船申请只要申请人提供担保,缔约国当地有法律实体案件审理权的法院均有权实施扣船,并非只有约定管辖权的法院才能发出扣船令。
从网上新闻里看到的消息,是海航下属的大新华轮船公司长期拖欠沙钢船务的租船费,后者无可奈何才会对作为担保方的海航集团下手,扣押海航下属另一子公司海航旅业的海娜轮,这在法律程序上也无可挑剔。

不过从人道主义上来看,沙钢航务这一招虽然是“攻敌所必救”,但的确有绑架游客,挟游客以逼海航就范的意思。特别是挑在周末,海航担保款不能及时为法院所确认,因而延长扣船时间,影响邮轮行程,让船上旅客不得不以非正常方式结束旅行,返回中国。无论是沙钢船务还是济州岛的法院,都有欠考虑。尽管符合法律程序,但在道义上失分不少。从这个角度看,沙钢船务多少有点绑架游客当人质的意思。
至于海航,说它绑架人质就有点盖大帽子的性质。商业公司间因经济纠纷产生法律诉讼太正常不过。海航作为大新华的母公司和担保方,法律上自然应承受担保责任,承担被扣船的风险。但问题在于,和航空客运一样,邮轮业务是海航下属海航旅业的正常公司业务,难道因为大新华公司和沙钢船务存在租金纠纷就停止所有航空和邮轮客运业务以避免有“绑架人质”之嫌?假设有国际扣机公约,那么沙钢船务就可以申请扣押海航的任意航班,而海航还要承担绑架人质的名声?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另一方面,沙钢航务可以选择申请扣押大新华公司的商船、货船或其他不涉及公共运输业务的财产以做保全,但它选择了扣押邮轮这个对它而言最有利的办法。虽说在商言商,不过因自身利益诉求而伤害了公众利益,合法但不合理,这种行为终究也是讨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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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16 19:34:59 | 只看该作者
经济纠纷好像,脸皮丢到国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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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16 20:03:0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AB的大论

我终于对这件事情有个大致的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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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9-17 16:13:39 | 只看该作者
如ab所言
沙钢很不地道

扣押 不应该损害无关第三方利益。
在周五下班时候扣押 时机选择 很不地道。
另外海航那么多资产 选邮轮干嘛? 还不是因为有人质 处理起来快?
我超级怀疑沙钢就是看上了人质才扣这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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