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公告]最高法院今天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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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6-11-27 20:01
标题:
[公告]最高法院今天正式成立
<p>各位街民有啥不平、冤枉事可以直接向本院起诉</p><p></p><p></p>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27 20:02
<p>已经有街道在线了,何必要弄出个最高法院啊>?</p><p>你能代表后司街么?你有执行的能力么?</p>
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6-11-27 20:05
<p>街道在线有啥用?</p><p>你听过起诉上街道的啊?</p>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27 20:06
街道在线是我们管理员办公用的,有什么投诉直接上那发贴就好了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27 20:07
<div><a href="http://www.317200.net/bbs/index.asp?boardid=29"><font color="#000000">街道在线</font></a></div><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HEIGHT: 38px;"><font face="Arial"><img alt="" src="http://www.317200.net/bbs/Skins/Default/Forum_readme.gif" align="middle"/>投诉、建议、咨询、求助请到这里来!</font></div>
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6-11-27 20:10
<p>没用,我们只帮助山哈人的</p><p>包括起诉管理员</p>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27 20:13
哦,那你有什么样的执行能力呢?
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6-11-27 20:20
<p>这个不用你担心</p><p></p>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27 20:26
<p>怎么不能担心的,你总要显示点力量看看,</p><p>才能让我们能对你进行放心的投诉啊?</p><p>要不然,我们对你投诉了,你却没有能力执行,</p><p>我们不就要被仇家追杀的吗?</p>
作者:
阿风
时间:
2006-11-27 20:51
我去注个检察院
作者:
沙(kk)
时间:
2006-11-27 20:55
那你多发点街币给我就行了!
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7-1-5 21:09
新年新气象,大家有啥不平时期来这里启动司法程序吧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5 22:15
怎么就一个人在那里说啊?
作者:
出水莲
时间:
2007-1-5 22:45
<p>也,今天才发现原来有人启动比偶早。</p><p>不过,这是不是私通的马甲啊?</p>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5 22:49
呵呵,以后受到委屈有诉苦的地方了
作者:
大丰
时间:
2007-1-6 00:04
<p>院长驾到</p><p>哈哈</p><p>进错了</p><p>这原来不是2院啊</p>
作者:
沙(kk)
时间:
2007-1-6 00:40
有没有侦探啊!?
作者:
沙(kk)
时间:
2007-1-6 00:41
有人偷我街币!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6 00:56
<p>千杀杀的钱还没搞定啊?</p><p></p>
作者:
君君
时间:
2007-1-6 06:15
<p>石头你马甲也太多了吧!</p>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7-1-6 06:18
嘿嘿,假作真时真亦假!
作者:
沙(kk)
时间:
2007-1-6 09:5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诺千斤</i>在2007-1-5 22:18:00的发言:</b><br/>嘿嘿,假作真时真亦假!</div><p></p>如果你有时间有空的话,把我的钱弄回来啊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6 18:32
haha 同情你的
作者:
出水莲
时间:
2007-1-7 02:2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沙(kk)</i>在2007-1-6 1:56: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诺千斤</i>在2007-1-5 22:18:00的发言:</b><br/>嘿嘿,假作真时真亦假!</div><p></p>如果你有时间有空的话,把我的钱弄回来啊</div><p></p><p>嘿嘿,你是要投诉捏还是准备起诉啊?</p><p>弄弄清爽再来话的。</p>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7 02:50
莲姐开始准备了,呵呵
作者:
东逮西拽
时间:
2007-1-7 06:22
公安部有没成立啊?
作者:
沙(kk)
时间:
2007-1-7 09:2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出水莲</i>在2007-1-6 18:25: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沙(kk)</i>在2007-1-6 1:56: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诺千斤</i>在2007-1-5 22:18:00的发言:</b><br/>嘿嘿,假作真时真亦假!</div><p></p>如果你有时间有空的话,把我的钱弄回来啊</div><p></p><p>嘿嘿,你是要投诉捏还是准备起诉啊?</p><p>弄弄清爽再来话</p></div>关你什么事啊!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8 01:56
<p>呵呵</p><p>看来千杀杀还没搞定</p>
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7-1-11 19:3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沙(kk)</i>在2007-1-5 16:41:00的发言:</b><br/>有人偷我街币!</div><p></p><p></p><p>你这个是算向本院起诉了?</p><p></p>
作者:
最高法院
时间:
2007-1-11 19:41
<p>起诉的话,起诉书先交上来</p><p>本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立案</p>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7-1-11 23:39
<p>HOHO</p><p>法院不是随便进的哦</p><p>跑先</p>
作者:
紫色心情
时间:
2007-1-12 00:05
那我来成立一个公安局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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