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湖塘殿真的要拆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3 22:43
标题: 湖塘殿真的要拆了
本帖最后由 务虚文人 于 2012-3-14 07:57 编辑

    又见电视直播。今年算来,好像已经是第三次了。看到县里领导在讲话,好像是县里接下去要打什么硬仗。对,是要拆违。当时听得有点感觉,听着听着居然发现有点硬,后来越来越硬,让人很兴奋。
     好像是说,对于违章,要杀猴儆鸡,不管后台是谁,都要拆。还要限期打通湖塘殿断头路。

   如果真能一直硬下去,那我们天台的发展真的有希望了。不过说归说,还要看结果......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3 22:46
   如果湖塘殿的断头路真的早日能打通,如果南区那么多违章真的能拆,天台人民会记住你们的
作者: 汤姆    时间: 2012-3-13 23:47
卡脖子的地方有个钉子户,除非找黑帮解决,否则难啊
作者: 六六大顺    时间: 2012-3-14 07:42
以往很多案例就是罚款了事.......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2-3-14 07:54
用权力去办事等于自取灭亡!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4 07:59
用权力去办事等于自取灭亡!
崎岖 发表于 2012-3-14 07:54



政府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难道就不能来点强制的吗?楼主上的,难道就是湖塘殿的或者南区的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4 08:00
卡脖子的地方有个钉子户,除非找黑帮解决,否则难啊
汤姆 发表于 2012-3-13 23:47



zf才是最大的黑帮
作者: 当红宰相    时间: 2012-3-14 08:03
郁闷 。。。。。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2-3-14 08:11
强制,这个国家就是太喜欢强制了才这么“和谐”!人家违章,为什么会违章?无非就是宣传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也就是说工作没有做好,只顾拿工资了。但政府把自身的问题归咎于社会,这是强权的表现。社会上早有评论:挖土机挖不出和谐,推土机推不出和平!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2-3-14 08:14
就在我发帖时,始丰街道某村在征收土地,动用了派出所。国家明文规定公安不能参与这项工作!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2-3-14 09:01
湖塘殿在哪里啊,米有听说过么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4 10:01
李老板说,天台比较难庄。徐太爷说,政府不是豆腐。但愿政府说到做到。
yezi 发表于 2012-3-14 09:10



李老板和徐太爷,这称呼有点意思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4 10:03
强制,这个国家就是太喜欢强制了才这么“和谐”!人家违章,为什么会违章?无非就是宣传不到位,监督不到位 ...
崎岖 发表于 2012-3-14 08:11



挖土机挖不出和谐,推土机推不出和平。这句话是在理的,我赞同。但是对一些漫天要价的,就是要来点硬的,凭什么同一地方的绝大多数人家都拆了,就那么几户不拆呢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08
天台农民疑遭身份歧视、社保歧视,公理何在?法律何在?•         
       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爱民生的好政策。特别是人社部发(2010)107号和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更是令人欢欣鼓舞,解决了许多老百姓的困难,温暖了很多普通老百姓的心。
      可是,天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天台县社保中心)在贯彻落实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参保事项中,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发生了严重的农民身份歧视、社保歧视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2-3-14 10:11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13
老城区的农民统一转为“非农业家庭户”可以按照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在2001年2月已经划入天台县城关镇的始丰街道被征地农民却不能按照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参保。社保中心严重违反人社部发(2010)107号和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规定。如何处理???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办发(2011)9号
通知规定:
“ (九)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十一)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十三)国家基本户籍管理制度属于中央事权,地方在国家确定的基本户籍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探索、制定具体措施。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对已出台的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以清理,凡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防止引发不稳定问题。
天台县社保中心对公开的国家政策法规不去执行,偏偏“坚决执行”非公开的“土政策”;县政府如何解决???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4 10:16
社保中心好像是人事局管的吧,楼上的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19
老城区的农民统一转为“非农业家庭户”可以按照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在2001年2月已经划入天台县城关镇的始丰街道被征地农民却不能按照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参保。社保中心严重违反人社部发(2010)107号和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规定。如何处理???





天台县社保中心公开的国家政策法规不去执行,偏偏“坚决执行”非公开的“土政策”。为什么同样具有城镇户籍,始丰街道的被征地农民不能按照国务院文件即国办发(2011)9号通知规定:“ (九)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十一)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20
以一纸会议宣称“不能公开、不能宣传、不能复印”的非公开的无文号、无发文机关、无发文日期的《妥善解决养老保障领域部分群体性利益问题有关政策问答》为依据,以所谓“农业家庭户”由,拒绝具有城镇户籍的人员按照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法规;是严重的户口性质歧视和社保歧视行为;是漠视民生、漠视国际反歧视公约的行为。



作者: 我爱骑车    时间: 2012-3-14 10:25
湖塘殿要拆,那是大好事啊,为县里喝彩。下次骑车也不要拐弯了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26
湖塘殿的拆迁问题也确实事关重大,关系到天台县城区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活和工作;关系到交通事业的发展。我们同样请湖塘殿的村民,在政府给予合理补偿的基础上,为了天台县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利益作出一点贡献和牺牲一点个人利益。
作者: 我爱骑车    时间: 2012-3-14 10:27
每天骑车都他妈的要路过那段坑坑洼洼的弯路,都8年了,真他妈要早点拆,我顶再顶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35
19#
发表于 12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社保中心好像是人事局管的吧,楼上的


主要是披露有关部门不公平公正和户口性质歧视的问题。因为2001年就划入天台县城关镇的始丰街道湖塘殿等村的被征地农民不能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天台)同样的权益,不能享受非农待遇,不能按照浙人社发(2011)221号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37
湖塘殿的拆迁问题也确实事关重大,关系到天台县城区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活和工作;关系到交通事业的发展。我们同样请湖塘殿的村民,在政府给予合理补偿的基础上,为了天台县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利益作出一点贡献和牺牲一点个人利益。



建设公路,造福百姓。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2-3-14 10:40
天台报连续5天头版报道这个地方
舆论攻势猛烈哈!
作者: 六六大顺    时间: 2012-3-14 10:45
农民没钱订天台报
作者: 我爱骑车    时间: 2012-3-14 10:46
我车子轮胎都数不清换多少个了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46
李老板说,天台比较难庄。徐太爷说,政府不是豆腐。但愿政府说到做到。
yezi 发表于 2012-3-14 09:10



李老板和徐太爷,这称呼有点意思




其实这届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不但长得很帅,也比较亲民、会办实事。天台县有希望。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50
首先,人社部发(2010)107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凡具有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二、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一、 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5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办发(2011)9号

通知规定:

“ (九)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十一)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十三)国家基本户籍管理制度属于中央事权,地方在国家确定的基本户籍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探索、制定具体措施。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对已出台的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以清理,凡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防止引发不稳定问题。”




天台县社保中心对公开的国家政策法规不去执行,偏偏“坚决执行”非公开的“土政策”;县政府如何解决???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0:54
顾全大局,造福百姓。

作者: 我爱骑车    时间: 2012-3-14 11:24
山红兄,有想法可以自己发哦,我去顶你
作者: 我爱骑车    时间: 2012-3-14 11:27
农民没钱订天台报
六六大顺 发表于 2012-3-14 10:45

可以看电子版的,免费。偶都看那个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2-3-14 11:44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2-3-14 11:52 编辑
挖土机挖不出和谐,推土机推不出和平。这句话是在理的,我赞同。但是对一些漫天要价的,就是要来点硬 ...
务虚文人 发表于 2012-3-14 10:03


我们现在换位思考一下:天台征地,价格不一,新城有高到十几二十几万一亩的,当然,国家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款没有这么高。但在同一地方,依然是始丰街道新城,玉柴基地,征收补偿只有区区四五万一亩。明摆着会叫的孩子有奶吃!试问:政府随意可以压低征收补偿款,那百姓为何不能提高价格的要求?可以说,有今天的局面是政府不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办事的结果,受伤的永远是老百姓。“钉子户”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今天就是拿推土机挖掘机去也掩埋不了事实!
作者: 务虚文人    时间: 2012-3-14 12:44
我们现在换位思考一下:天台征地,价格不一,新城有高到十几二十几万一亩的,当然,国家政策规定征地补 ...
崎岖 发表于 2012-3-14 11:44



这个是说的很有道理,是狗娘的不公平。那些利用权力的人,真是tmd缺德。不过这事情也不能因为这样,就无休止的下去,总要解决的。不然唐兴大道永远是弯的哦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4 13:51
34#
发表于 2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山红兄,有想法可以自己发哦,我去顶你





谢谢!我已经在后司街、天台之窗、人民网、天涯论坛、浙江在线、省长信箱和腾讯微博等发表。

作者: 冷得快    时间: 2012-3-14 15:01
那个断头路不知道坑了多少私家车了。。。
今年过年,一亲戚送亲车队,在泥坑吃了一遭,修了3W多。
你说平整水泥路面的尽头会是一个大坑,且深度有半米左右,第一次开这里的人十有八九要被坑到。。
作者: 宏克    时间: 2012-3-14 15:21
如果实在拆不掉,是不是可以左右各做一条马路,绕过去 !
作者: 天台政客    时间: 2012-3-14 15:34
如果实在拆不掉,是不是可以左右各做一条马路,绕过去 !
宏克 发表于 2012-3-14 15:21



这样也可以?投资6500万元的唐兴大道,实在是有特色
作者: 天台政客    时间: 2012-3-14 15:37
县里领导是这么说的:http://ttnews.zjol.com.cn/ttxw/system/2012/03/14/014831399.shtml
“我们要形成排山倒海、势如破竹之势,铲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毒瘤’,还百姓一个公道,还政府一个形象,还城市一方净土,还发展一个空间。”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宗旨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取向,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生命线,必须言必行、行必果。”

作者: 哈哈笑    时间: 2012-3-14 16:38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2-3-14 16:57
只要政府参商一天,腐败就会永远存在!
作者: 雨冷了    时间: 2012-3-14 18:46
嗯,那个.......天台县委书记,天台县长都是谁哈?别笑我,我是真不知道:(
作者: quickerest    时间: 2012-3-14 19:16
书记是个微博控。县长就知道空降的。
作者: 三井殿    时间: 2012-3-14 22:53
听说当年二战时候 英国和德国打仗
为了修飞机场,要拆人家老百姓的房子,但是人家不愿意,丘吉尔也没去强拆

保护私权,我感觉很重要
不要动辄以公共利益为借口


作者: 活着就好    时间: 2012-3-14 22:59
如果实在拆不掉,是不是可以左右各做一条马路,绕过去 !
宏克 发表于 2012-3-14 15:21

楼上的是设想造毛细血管莫?还是修路?
作者: 宏克    时间: 2012-3-15 09:22
http://www.eemap.org/map/1168
作者: 美食    时间: 2012-3-15 10:00
人家的村子在那里也是几百上千年了,怎么就成了‘毒瘤’,主要是土地征收的钱还不够买失土保险的,房子拆迁了,给的钱还不够盖的。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2-3-15 10:14
至于湖塘殿这几户“钉子户”为何如此“顽固”?我想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从两个方面可以分析出来:一,时间跨度之长。二,领导换届以后相关部门才有如此强硬态度。以上只是个人猜测,真正的原因只有那些鬼才知道!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15 11:36
美食    50#
发表于 1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人家的村子在那里也是几百上千年了,怎么就成了‘毒瘤’,主要是土地征收的钱还不够买失土保险的,房子拆迁了,给的钱还不够盖的。
点评
崎岖 发表于 半小时前
这句是实话,我家就在玉柴基地边上,田被四万五一亩征收,这点钱还不够家中两个老人的失土保险,自己还得贴进去几万,田也没了,钱也没了。现在连玉柴也办不起来,估计几年后又是开发成高价的房地产!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湖塘殿等村所在地的始丰街道被征地农民,同样具有城镇户籍,却不能享有和老城区的被征地农民一样的权益———不能按照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详情请看《『浙江』天台县社保中心太牛了,公然对抗国务院和人社部文件,大搞户口性质歧视和社保歧视》和《天台农民疑遭身份歧视、社保歧视,公理何在?法律何在?》等)。

要求公平公正






作者: 8136    时间: 2012-3-15 14:21
我认为还是要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让人民法院来判,由人民法院来执行不好么?
作者: 登天台    时间: 2012-3-15 21:53
湖塘殿,水南都拆了,你还能挺多久呢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2-3-15 22:38
呼吁广大县民30年不建房   不买房   让他们无房可拆!
作者: 汤姆    时间: 2012-3-16 00:04
哎,一声叹息
作者: 汤姆    时间: 2012-3-16 00:08

天台报从三月五号至今长篇连载介绍“卡脖子”问题,官不得不管,民不得不灭。
作者: 活着就好    时间: 2012-3-16 07:19

作者: 当红宰相    时间: 2012-3-16 07:28

作者: 天台1818黄金眼    时间: 2012-3-16 11:32
本帖最后由 天台1818黄金眼 于 2012-3-16 12:06 编辑

拆是肯定的,不容置疑。现在政府是在制造社会舆论,让社会的口水先吐死钉子户,然后来个名正言顺为民除害行动,彻底把他们的建筑从地球上抹去!(为什么故意把这段临时路弄的这么差?不竖立一个急转弯标志牌,马路中间还故意弄个坑,就是等哪个倒霉鬼在这里送命,就可以向钉子户发难。可惜,这几年都很安逸!)

为了大家的安全,绝对支持拆除钉子户。

作者: 活着就好    时间: 2012-3-16 14:55
我是很信风水的,大家信么?据说“曲则有情,直来直去损人丁。” 就是说直的道路、直的河流都会形成一种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条直路一条枪。在家门口向外望去,如果看见一条直的道路,直的河流或者一条长长的走廊冲向家门口,这就是犯了枪煞。枪煞所带来的危害是,家人容易有伤病之灾,严重的破财乃至有重大伤亡。 钉子户好有定力啊,那种房子白送给我,我都不要住啊。

作者: 我爱骑车    时间: 2012-3-16 15:21
楼上的讲得很对啊,很有道理。风水是真有的,千真万确!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2-3-16 23:01
凡事就怕认真,所谓的权势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都是不堪一击,希望新来的太爷能够认真到底
作者: 美食    时间: 2012-3-17 12:49
回复 周则江 的帖子


   现在我们农村几十年不批宅基地,拿什么去盖啊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2-3-17 13:10
湖塘殿,水南都拆了,你还能挺多久呢
登天台 发表于 2012-3-15 21:53

这个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一个本来就是违章,本来就该拆
一个是他们自己的合法财产,不是你说要拆迁就要拆迁的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2-3-17 13:15
不参与讨论

作者: 村长    时间: 2012-3-17 13:40
这次中央下达的指令是整治小产权,县太爷借机把断头路也拆通了,高,实在是高,路通了,但愿整治小产权的工作还能继续一路走下去。。。。
作者: 汤姆    时间: 2012-3-18 00:04
事情整大了,县太爷不好办
作者: 风起尘扬    时间: 2012-3-20 11:24
ding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2-3-22 10:12
这届县政府领导办事雷厉风行,敢作敢当,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赞一个。
作者: w104257705    时间: 2012-3-22 10:19
我就看看,凑凑热闹!
作者: 六六大顺    时间: 2012-3-22 10:48
我看左右绕过去最好,这样就新增了一个景点.....
作者: 葛大    时间: 2012-3-22 12:30
做为我们的政府,处理这种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心里一定要有数,头脑要清醒,不要泛政治化。老百姓心里没这么多政治,只有自己的利益,你损害了他的利益,他就要上访,要找政府讨个说法。政府呢,作为另一个利益主体,就得以平常心对待,在法制轨道上解决!别动不动就想到政府的形象影响上,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嘛!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2-4-3 07:32
拆了吗
作者: 木兰园    时间: 2012-4-3 14:41
呵呵 做什么事情结果最重要
作者: 最后一根烟    时间: 2012-4-10 22:00
拆掉造不回去,合法的住宅拆了变成借贷才能造好房子入住,这是政府需要考虑的,不能一味的说卡脖子、社会毒瘤,难不成成全了广大百姓的方便就自己成为受害者?我看是成全了政府的形象与方便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2-4-1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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