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临海江南街道罗加坑村老宅里挖出两坛银元遭哄抢 [打印本页]

作者: ryan12398    时间: 2011-11-7 18:10
标题: 临海江南街道罗加坑村老宅里挖出两坛银元遭哄抢
临海江南街道罗加坑村老宅里挖出两坛银元遭哄抢

  事发临海江南街道罗加坑村,千余枚银元仅剩122枚
  原主欲拿回祖辈遗产却被拒,现户主称也要分三成 
  10月2日和3日,临海江南街道罗加坑村,挖土机在一座老宅下,先后挖出两坛子银元,共1000多枚。
  “银元,银元!”发现两坛子银元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罗加坑村。像疯了似的,村里人闻讯哄抢一光,还差点闹出了人命。
  这些银元中大部分是“袁大头”,也有一部分是清光绪年间的珍稀品种,被抢的千余枚银元市场价可能超过200万元。现在,哄抢剩下的122枚银元,暂由公安部分保管。
  老宅原主欲拿回祖辈遗产却遭到村干部的拒尽,称现户主也要分三成。那么,这批银元该由谁“领”回家呢?
作者: 荣华    时间: 2011-11-7 18:19
交国家文物部门管理    好像地里挖出来的东西都得上交国家文物部门的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1-11-7 18:54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1-11-7 19:19
反正没有我们的份
作者: 荣华    时间: 2011-11-7 19:23
剩下的122枚银元属于谁?

  埋藏银元的老宅,是一座四合院,为毕家兄弟的奶奶所建。

  在上世纪50年代,按照土改政策,房子分给7户村民居住,毕家也留了一份,曾经也发现过少量银元。后来,老屋有的被拆,有的就空置着。

  “我听父亲曾说过,奶奶曾在地下埋有银元。”毕广炎说,他得知对门的老宅基地要建房的消息后,今年9月22日,曾先后到江南派出所和临海市文物局报告过。“谁想到他们选择国庆长假间挖土,这是否故意呢?”

  1000多枚银元,绝大部分被抢,剩余的仅100多枚。且不说被抢的能否被追回,剩下的银元至今尚未处理,该属于谁呢?记者采访中发现,此事还存在一些争议。

  10月8日,临海文物专家对剩下的这些银元进行了验看。

  据临海文物博物馆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经过现场勘查和分析,认为银元埋藏的原主比较清楚,应属于遗产继承,不作文物认定。此意见得到了省文物部门认可。

  “我知道追回那些被抢的,非常困难。那么,这122枚应属于我们的吧。”显然,当文物部门认定银元为个人遗产后,毕家兄弟俩作为原主,理应继承这份财产。

  毕广炎拿出了几份证明书——与他父亲同辈的村里老人王以飞、叶帮长等的签字证明:银元埋藏的房屋是毕家祖辈财产。“毕家过去是大地主,这都明摆着的。”几位老人对记者说。

  不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当毕家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将准备好的银元分配方案拿到村里签字时,却遭到了村干部的拒绝。理由是现在宅地基的户主提出,这122枚银元,他们也该分得三成。

  因此,截至目前,这些银元还由派出所暂时保管着。

  调查 >>>

  有些银元一枚就值4万多元

  “种类繁多,有的是清光绪年间的。被抢的千余枚银元,市场价可能超过200万元。”临海市收藏界的一位资深人士说,这批银元中的一些品种收藏价值相当高。

  “我网上查了,贵的一枚就4万多元呢。”毕广炎的儿子说。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罗加坑村,尽管是暗访,但还是很少有人承认参与哄抢。费了一番周折,才陆陆续续看到一些银元。

  这些银元中大部分都是“袁大头”,但具体的铸造年份不一样,有的写着“中华民国三年”,有的写着“中华民国八年”。旁边有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说:“绝对是真的,吹吹都有响声!”

  记者还看到了一枚孙中山头像的银元,“主人”认为这枚银元可能值几千元,由于太过爱惜,记者想要拍照都没被允许。

  据村民们说,有位干建筑的弄走了几十块银元,其中有一些有龙的标志,写有“光绪”的字样。

  最为罕见的一种银元,上面有一个站立的人像,下边有米字旗图案,还有一种不认识的文字。后来经过确认这是马来文“壹圆”,印制年份是1911年。

  这枚钱让人颇费思量,记者上网仔细查询,才弄明白了原来是“英国站洋贸易银元”的壹圆币种。

  调查中,村中老人也都证实这里的确是大地主毕家的旧宅,“毕家兄弟的奶奶,生意做得绝对大。”

  结局 >>>

  警方近日拿出处理结果

  那么,被哄抢后剩下的银元,当属哪家呢?

  4日,记者找到了江南派出所办案民警小谢。他介绍了当时制止哄抢的经过,说只要银元埋藏的原主身份得到核实,很快就可以拿出处理结果了。

  “像这些村中老人的证明,就是有力的证据。”小谢认为,眼下关键的问题是毕家自己如何分配这些银元,这需要一个稳妥合理的方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

  对此,毕家对记者反复强调,他们兄弟俩意见已经一致,只待拿回本该属于他们的东西。

  派出所负责人最后表示,在相关问题核实清楚后,由公安法制部门审批,近日将依法作出明确处理。

  那老宅基地建房户是否有权分配这剩下的银元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临海当地一些法律专家。律师潘柄灼说,依照《民法通则》关于财产所有权规定,遗产应属于原主所有,第三者无权拥有和继承。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1-11-7 20:18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