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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双江之子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 [打印本页]

作者: 锄禾日当午    时间: 2011-9-16 12:22
标题: 李双江之子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
备受关注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及苏楠二人打人事件,北京警方今天傍晚公布最新工作进展。目前,15岁的李天一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已送交执行;苏楠则因同样罪名被依法提请逮捕,而苏楠的父亲苏文斌则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刑事拘留。
有网友说判重了,你说呢?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1-9-16 12:35
俺估计
是李双江自己主动要求从严处理的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偶是信的!
作者: quickerest    时间: 2011-9-16 15:30
李刚不除,天下不平
作者: 宏克    时间: 2011-9-16 15:32
从一个人人生的长远考虑,这样的处理对他以后的成长可能是有好处的 !
作者: 小刚    时间: 2011-9-16 16:32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1-9-16 17:52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1-9-16 18:14
打的不是屁民,打错了,对方比他老子牛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1-9-16 18:15
罩不住了啊
作者: tiandong    时间: 2011-9-16 20:31


    我觉得判轻了.谁都能想到15岁的孩子会开车吗?是不是逃避责任才说的15岁,我表示怀疑.再说了,开车伪装32次难道他父母不知道吗?难道他父母也不知道他开车?那宝马车是哪来的?不用说大家都明白!李双刚才多少一个月的工资,才15岁就给他买宝马车?我觉得这1年应该李双江去坐.是他父母害了他的儿子.
作者: 薰衣草の愛    时间: 2011-9-17 08:20
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不敢妄言,李天一收容教养一年这个处罚是否适当,还是请专业人士来回答。

这几天有很多网友说对李天一的这个处罚有些重了,因为李天一年仅十五岁,属于未成年人。

如果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确有从轻处罚的规定,李天一的违法程度又在从轻处罚的范围之内,我觉得这个判决就有失公平。

如果依据法律这个量刑是公正的,那么,我坚决赞成。

宪法规定,公民在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违法者是草根就从重处罚,同样也不能因为是名人之后就从重处罚。这样做违背了宪法精神。

法律是国家尊严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衡量一切违法行为的准绳。不应因一人一事而改变或在判决上有所差异。

大家对官二代,富二代等特权阶层深恶痛绝可以理解,但如果让舆论影响适用法律的判决将是法律的悲哀。法律之所以成为大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就是因为其权威性,公正性和不可动摇性。如果舆论可以影响法律的判决结果,那还要法律干什么,不如等刑事事件发生之后,看看各大论坛的舆论风向,以此做为依据进行判决就好。

我并不同情李双江之子,我只是觉得任何事情做到公正就好,我们常说做了坏事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注意是应有的,而不是加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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