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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台州出台首个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令 [打印本页]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1-8-28 08:09
标题: 浙江台州出台首个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令
核心提示:8月25日,浙江台州市出台楼市限购令,规定对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近年来,台州市房价上涨迅猛,周边的一线城市限购后投资客涌入致房价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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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 住建部曾下发5个建议限购标准,要求二三线城市按照规定实施限购政策。25日,浙江省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成了二三线城市限购“首令”,该限购令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发布限购以家庭为单位
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通知明确,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造假购房将被追责
通知指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申请;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证明、信息;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销售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房屋登记申请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据了解,近年来,台州市房价上涨迅猛,周边的一线城市限购后,投资客大量涌入,房价迅速攀升。虽然台州经济发达,房价上涨有一定支撑基础,但“游资”流入,吹大了楼市泡沫。此番限购,有望遏制台州楼市过快上涨的势头。

作者: 大园蜂场    时间: 2011-8-28 15:13

作者: 风吹衣    时间: 2011-8-28 15:30
这年头,还买房。傻了吧
作者: 高合    时间: 2011-8-28 16:48
限购令??鬼才信,至少我不信,现在的领导都买好多套房子的
作者: sunny10010    时间: 2011-8-2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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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豚    时间: 2011-8-28 20:30
限购包括天台?还想着回老家买套房子好养老呢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1-8-29 07:11
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通知明确,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1-8-29 07:11
回天台工作去吧
作者: 白扁豆汤    时间: 2011-8-29 07:29
这个对天台有影响没啊,还是单独市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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