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台公安网络发言人    时间: 2011-8-1 15:29
标题: 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天台人民法院
天台人民察院
天台公安局
天台司法局
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逃犯罪嫌疑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期间内,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法定最高刑在10年(包括10年)以下,且不属于法定不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情形的,可以不予羁押,在处理上可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凡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自首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将视情节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四、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友必须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敦促、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如果有窝藏、包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全县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活动及在逃犯罪嫌疑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至20000元奖励,并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凡窝藏、包庇、资助、纵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组织、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举报电话:110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作者: 九九九九    时间: 2011-8-1 16:41
因为我没有犯罪事实,所以,我很坦然的读着这篇通告。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1-8-1 16:47
放在这里发,说明天台还有很多人在逃!
作者: 荣华    时间: 2011-8-1 17:59
没有犯罪的路过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1-8-1 19:05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8-1 19:26 编辑

问下楼主,一个人被城东派出所关了3天,提供犯罪嫌疑人名字不知道公安内网能否查到档案?
作者: 鼎而不立    时间: 2011-8-1 19:31
想起当年的事真是的??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1-8-1 19:36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1-8-1 19:51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8-1 19:53 编辑
想起当年的事真是的??
鼎而不立 发表于 2011-8-1 19:31

因为有人确实很冤,
她的慈悲心肠换来疑犯今日嚣张!
我想应该有案底的。




作者: 新星    时间: 2011-8-2 02:13
本帖最后由 新星 于 2011-8-2 04:33 编辑

==

作者: 鼎而不立    时间: 2011-8-2 10:01
有的罪犯是有良心的,有的罪犯是伤失良心,伤失良心的不一定成为罪犯,罪犯是人犯到一定错误的结果,犯罪时可能是一念之差,有的可能是长期预谋。
作者: 马甲又如何    时间: 2011-8-3 01:25
本帖最后由 马甲又如何 于 2011-8-3 01:46 编辑

回复 崎岖 的帖子

[attach]123255[/attach]
   

   
你确定,你说的都是事实?
派出所,一般留置的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
.
留置只是一种调查手段,而不是处分结果。
犯罪嫌疑人?留置期间,可以理解为有犯罪嫌疑。如被查实有犯罪事实,则是相应的罪犯。
已解除留置,或处罚终结,都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所以请你注意用语。
如有新的犯罪证据需要补充,或认为当时的处罚失当需要复议,请注意时效。






[attach]123254[/attach]
.

.
“她”?和你是什么关系?
如果是民事案件,你代替她行使主张,你必须有相应的授权(律师资格?)。
.
如果是刑事案件,让她直接拨打110即可。你是当事人?目击证人?


.
一个奇怪的问题:你关心的是案底,而不是关心犯罪事实(如果你说的是事实)和处理结果。这是为什么呢?

.带着仇恨看世界,伤人、害己。
.
做人、做事,心术要正。
交友、经商,得心平气和。
说话、评议,注意实事求是。


作者: 十字巷人    时间: 2011-8-3 08:21
革命尚未成功,崎岖仍需努力!

请继续爆料,哈哈....大家都在等着你下一招。

商人嘛,可以不择手段的。
作者: 美食    时间: 2011-8-3 08:47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1-8-3 08:53
香港的法律是关48小时,在48小时内没找到证据的,必须先释放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1-8-3 10:17
崎岖啊你不说又不会当你是哑巴干嘛呢,叫你不要说了,这世上的人你管得过来吗?看开点善恶到时自然会报的
作者: 大园蜂场    时间: 2011-8-3 11:17
不是马甲的路过
作者: 天台少妇    时间: 2011-8-5 21:46
我是来看天台人笑话的。两个大男人吵架绝了。
你们出名了。

作者: 荣华    时间: 2011-8-5 22:03

作者: 鼎而不立    时间: 2011-8-6 07:18

作者: 高合    时间: 2011-8-7 11:36
我是来看天台人笑话的。两个大男人吵架绝了。
你们出名了。
天台少妇 发表于 2011-8-5 21:46

你是个坏人,天台人就爱扯蛋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