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转个好看的视频)不让路撞死你,小区内互不让路两车对撞 [打印本页]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1-5-26 12:12
标题: (转个好看的视频)不让路撞死你,小区内互不让路两车对撞
本帖最后由 零零妖 于 2011-5-26 12:14 编辑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jY5ODcxMDgw/v.swf
作者: ⒎7    时间: 2011-5-26 13:01
有没有搞错,那么大的路耶!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1-5-26 13:04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5-26 13:23 编辑

好,就要这样。这个女的本来就是欠揍,拿着手机大摇大摆的跑到人家车前指手画脚,肯定是她挑起是非,没有被撞死留下祸根了!
按照交通规则,在没有中心线的马路上,汽车可以行使中间,但在两车交会时必须各走一边。这辆高尔夫速度虽然快了点,但在发现前方来车时已经停车,相反这两鬼子车速度很快,差点撞击人家的车,相信这不是汽车刹车性能太差,而是故意为之。可以说,这件事是鬼子车挑起!
建议有钱的人家,以后尽量少让女人开车,你越有家底她就越会给你惹是生非!我曾经看到过很多女人以为有家底开车都不讲素质,一点点摩擦就叫来亲戚朋友,一点小事硬要闹大。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1-5-26 14:00
开着大车的女人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嚣张得不得了。
撞死活该!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1-5-26 16:09

作者: TRUEawenfans    时间: 2011-5-26 16:24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11-5-26 18:30
。。。。。。。。。。。。。。
作者: 脚踏车    时间: 2011-5-26 19:17
本帖最后由 脚踏车 于 2011-5-26 19:21 编辑

我想,最后的结果,无论银灰色(我无法凭这么模糊的画面显示的外形来判断两辆车的生产国,现在许多国产车外形都明显仿照……)车主是否语言过激,湖蓝色车主都得赔偿对方的车损,甚至这种有主观故意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行为,有刑事责任。

从画面上看,湖蓝色车弯道过来,并没有考右边行驶。无论有无中间分道线,至少为了自身的安全,不该如此。要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对面来的是一辆制动性能不佳的巨无霸货车,悲剧的是他(她)自己。
在两车相会的过程里,显然双方都没有采取积极的避让措施。
呵呵,这只能说两人都是不知死活的牛人。

银灰色车主先下车去交涉、或许是谩骂,至少也算是一种主动的态度。
此时,坐在驾驶室,巍然不动,其实也是一种挑衅,有时候,这种挑衅更能激发对方的愤怒。

而后来发生的撞击,无论如何,都是湖蓝色车主的不对了。
除了制止正在发生的犯罪和紧急避险,一般公民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损坏公私财物,都是违法的。

虽然,如果有选择的话,我也不会故意选择鬼子车。但依此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不值得商榷。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1-5-26 19:34
小车司机实际上已经相让了两次,后退了两次。
但那个女人竟然毫不留情开车顶了上来,一次比一次近,最终惹恼了小车司机,开车顶上了大车。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1-5-26 19:50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5-26 19:56 编辑

     从画面来看,白色的是尼桑轿车,蓝色的高尔夫(都带天窗),QQ车不带天窗的。而且,这个女的用手砸了一下高尔夫的车窗玻璃,从正常角度推测她一定说了威胁对方的语言,比如:“好,你等着.....”之类!因此才有高尔夫司机激烈的心理反应。
   我个人比较理解高尔夫司机,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如果对方的言语动作击破了自己所能承受的防线,那做出超正常的行为是必须的。(发泄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好比免疫力,这是自然界的规律)至于法律不法律又有多少人能在自己承受防线被击破时还会顾及呢?那些“职业法律”的也能触犯法律就更能说明了一切!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1-5-27 08:22
那个女的估计是小三  后台硬着
作者: 脚踏车    时间: 2011-5-27 12:42
本帖最后由 脚踏车 于 2011-5-27 12:43 编辑

我搜了下,事件发生地是江苏宿迁,湖蓝色的是POLO,银白色的是BYD。

详情自己可以去宿迁地方网站验证。
作者: 脚踏车    时间: 2011-5-27 12:45
本帖最后由 脚踏车 于 2011-5-27 12:50 编辑

银白色车主(大家疑为小三的)绝非善类,这是肯定的。
但最终倒霉的,肯定是湖蓝色车主。

我觉得,这种事,我们旁观者,在无法完整了解这个过程里他们的语言(包括肢体语言)以及其他完整的信息的前提下,评价很难客观公正。尤其是一些仅凭车辆产地来做判断依据的话,难免有失偏颇。

我倒是觉得,这个湖蓝色车主的结局,值得我们汲取的教训。

作者: 雪。。    时间: 2011-5-27 13:01
还是开电动车好
作者: 雪。。    时间: 2011-5-27 14:11
晕,那个POLO车主也是个女的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1-5-27 14:22
为什么他们有那么多的小三小四

分我一个好了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1-5-27 15:51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1-5-27 15:56 编辑

到底是日产的还是比亚迪的看看这里:
http://bbs.sqee.cn/thread-322023-1-1.html
我的汽车就是比亚迪的,据我所知没有一款比亚迪车型和它吻合!



作者: 八五    时间: 2011-5-27 16:04
如果是我,我也撞过去,支持 崎岖 观点,呵呵
作者: 雪。。    时间: 2011-5-27 16:22
木头,这样的两个女的,你喜欢,我怕你消受不起,嘻嘻,她们脾气厉害呢
作者: 失心的木偶    时间: 2011-5-29 00:01
看新闻了   是原配碰到小三和老公在车里  小三和老公联手撞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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