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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台下岗职工网上呈递诉求 浙江省吕省长回复督促查处 [打印本页]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36
标题: 天台下岗职工网上呈递诉求 浙江省吕省长回复督促查处
天台下岗职工网上呈递诉求 浙江省吕省长回复督促查处


公元2010年12月16日晚,天寒地冻,寒风凛冽,我们静坐在电脑前上网。

突然,我们的心激动地跳了起来——人民网上显示: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回复网友5条留言

“关于要求敦促天台县政府依法行政,尽快纠正收缴国企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等错误的报告已回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互联网上给吕省长留言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督促天台县政府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  2010年11月29日

真想不到,百忙之中的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真的能倾听到我们小民百姓的诉求,亲自解决我们小民百姓的民生问题;真想不到,百忙之中的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真的给我们小网民回复了,而且是给我们弱势群体的国企下岗职工回复,太令人感动了。

我们衷心感谢勤政为民的吕省长和省府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和爱护。

我们衷心感谢台州市政府和天台县政府一些勤政为民的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和爱护。

我们衷心感谢媒体和各位网友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

……

事实真相:

1、我们是原浙江省天台县丝织厂(国企)正式职工。1996年底,在不具备破产条件的情况,天台县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制订并实施了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安置方案。
相关部门先同我们40余名职工签订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买断工龄”协议,终止了职工身份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2002年纠错时又违反政策强令全额收缴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使有几
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无分文
安置费。(天台县政府于2001年12月4日下发了天政办发〔2001〕176号《关于社会养老关系接续的通知》:“职工必须将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按一年期银行储蓄利率复息计息,上交到县社保机构,”为了一次性安置费问题,我们于2002年1—4月向县、地、省政府及劳动人事社保部门进行了多次信访。 2002年4月10日浙江省府领导接待我们信访代表时明确指出:“原签订的协议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所以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你们还是工厂职工,应该给你们补发待岗工资或生活费。如果仅仅为了接续社会保险,只能收回一次性结算的养老金360元/每工龄年。同时应给你们办理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我会打电话给地区社保局的。”4月17日台州地区人劳社保局领导确实也当着我们信访代表的面,打电话给天台县人劳社保局领导传达上级指示。)
3、全额收缴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用实际行动全面废除原违法的“买断工龄”的无效协议后,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尔后既不给延续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按排工作,又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下岗十四年来既无分文基本生活费也无人代缴社会保险费。我们这些下岗老工人陷入了艰难的生活困境之中,我们受到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我们于2010年5月再次进行依法维权,我们前期呈送了多份报告,要求天台县委、天台县政府为我们落实政策。


我们强烈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我们接续工龄,恢复国企职工身份。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重新妥善安置。同时补发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


天台县政府某些领导,一方面承认安置方案和国家政策相违背,可面对始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却不愿按国家政策来纠错,拖着不依法纠错欲第三次违反政策。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37
吕省长说:“人民群众是发展的推动力,是财富的创造者,也应当是财富的享有者。”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全省人民幸福安康,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全面改善民生,是人民政府的天职,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省长,我要始终关注城乡居民所喜所忧、所思所虑,把群众疾苦时刻挂在心头,竭尽全力办好解民难、谋民利、顺民意的一桩桩实事。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新一届省政府将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最令我挂念的是经济危机中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众。”“民生承诺百分百落实,请网友放心”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39
      好多政府部门的官员都谴责某部门某些领导不依法行政的渎职行为和不及时依法纠错的行为。
        天台县政府某些领导敢于违反劳动法等国家政策向职工“买断工龄”;
        纠错时敢于顶着省地人劳社保厅局领导电话指示不理,强令全额收缴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使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无分文安置费。
       用实际行动废除原违法的“买断工龄”的无效协议后,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
       既不给延续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按排工作;甚至还敢于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至今拖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近十四年之久,至今不肯按国家政策同意下岗职工们的合法要求。给下岗职工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事实清楚,政策依据充分,久拖不决已激起民怨  ……
   终究要拖到何时才能妥善解决???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40
违法的“买断工龄”协议为无效协议+全额收缴了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未重新签订是否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国企职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始终存在和延续。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41
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动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41
根据中共天台县委于1998年2月27日发出的县委(1998)6号《中共天台县委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县国有 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意见》规定:
“笫十一条整体接收式兼并:‘整体接收式兼并,一般对原来的在职职工予以录用。公有制企业对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兼并,原来的在职职工在没有拿到经济补赏金之前,其原来的身份没有改变。兼并后的工龄照算。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42
作为带头人、领路者,领导干部的责任不仅关乎个人,更关乎一个地方的发展、一方百姓的福祉。
看干部,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6 23:43
  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做事情、做决策,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胡锦涛
作者: 压力山大    时间: 2010-12-27 07:50
中国历来是官制社会,官大于法很正常,官字2张口啊。。。。民众还是寄希望有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社会,少一点所谓的包青天。楼主也无需这样苦苦的诉求了。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12-27 08:26
虽然省长已经回复你并督促天台县政府认真调查、妥善处理。但我可以肯定一个字:“遥”!
回复是一种应付,如果有人多次反应问题上级不回复是不作为行为,他们不敢这样。所以都是应付一下你们,让你回去等消息,这是现在政府部门的一贯伎俩!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7 22:46
温总理谈如何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 要使社会更加公平
您怎么看老百姓生活中遇到的这些难?您认为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努力?

  温总理说,我觉得要使人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第一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所给予的自由和权利;第二,就是无论职业不同、财产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每一个人都完全平等,特别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第三,要使社会更加公平,特别要关注那些弱势群体、残疾人、艾滋病人,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第四,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包括犯错误的人,以至犯罪的人都要尊重他们的人格,通过教育和帮助,使他们获得新生,这就是我对尊严的理解。所谓幸福,就是要通过我们不断的发展生产和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每一个人都能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29 21:04
执政为民,以民生为本;改善民生,以惠民为重。民生问题不仅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及党的执政基础。
    只有把民生问题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科学发展观才得以落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得以构建。

  民生问题无小事,民生所指,民心所系,国运所系。从现在我们党倡导的执政理念看,民生问题是落实“以人为本”、“三个代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又好又快”的交汇点,也是落脚点。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顺应群众过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30 08:36
翟泰丰常委认为,当前一些部门对待群众上 访认识不到位,不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甚至冷眼相待,互相推诿,再加上处理上 访 事件事前缺少预警信息机制,事发时缺乏耐心工作和处理矛盾的机制,事后又缺少善后工作和保障社会稳定的机制,造成上 访 群众提出的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激化。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2-30 08:37
关于切实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创建时间: 2010-08-27 发布机构: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市委办〔2010〕51号
  互联网是当今信息量最大、传播速度最快、公众参与度最高的媒体,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为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利益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做好人民网等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人民网等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浙中崛起发挥积极作用。
  二、办理范围
  网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重要网站的有关栏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和重要民情民意;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各地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其他有关重要的情况和问题。
  三、职责分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留言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和督促落实。
  市委外宣办负责对网民留言的下载、整理和登记,并转送市信访局办理;负责答复材料的反馈。
  市信访局负责网民留言办理的归口管理;负责网民留言的批办、催办,并对办理和回复材料进行初审。
  各地各部门负责网民留言办理的承办工作,包括对留言所涉具体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和书面答复工作。
  四、办理程序
  1.留言收受。由市委外宣办安排专人下载和登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重要网站上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留言,筛选出需办理回复的网民留言,按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其它等五类进行整理分类,每周一次汇总后送市信访局。重要留言随时转送。
  2.留言批办。市信访局对市委外宣办转送的网民留言提出办理意见,转相关地方和部门办理。对需要多个地方和部门办理的事项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地方或部门。
  3.留言办理。各地各部门按照市信访局批办意见,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信访局。
  4.跟踪督办。市信访局对留言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留言按时办结。
  5.回复审定。市信访局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进行初审,并将书面回复意见呈报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审核。
  6.回复反馈。市委外宣办将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的回复意见,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
  7.立卷归档。市委外宣办对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及时立卷归档。
  五、办理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化作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快速办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良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
  3.严格纪律,讲究方法。网民留言办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各部门及办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合理合法、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本主题由 曼陀罗华 于 2010-12-29 22:45 审核通过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1-1 21:16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1-1 21:17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1-2 20:58
隆冬时节访民生 真情关爱暖人心

——记胡 锦 涛总书记元旦前在北京考察民生工作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1-2 21:04
2010-12-03---网友---202.100.93.*我们的党和方针政策是好的,人民群众也是拥护的.但一些党和政府的干部有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关系民生的根本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有法不依、政令不畅的问题仍很突出,大大降低了党的威望.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1-2 21:19
在2010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新华社)

    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此次走到百姓中间,对百姓的衣食住行嘘寒问暖,彰显了党和政府一心为民的大众情怀和人间大爱。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1-2 21:24
在习近平的政治生涯中,有两件事令人赞叹:治吏和爱民。而且,他是在治吏中,充分体现着爱民的情结;在爱民中,则始终展示着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怀。
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习近平为官的一个准则,习近平一直坚持走到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疾苦,更为他们排忧解难,当然对侵害老百姓利益的官员则是怒不可遏,“宁德治吏”也就浑然天成。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而且这种严格要求,是同保护人民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治吏和爱民并重,民之幸事,国之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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