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二惊新闻 [打印本页]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11-12 07:42
标题: 二惊新闻
     昨天晚上发现惊天新闻,今天早上随手拿起2010.11.11(光棍节)的天台报,又发现了一个滑稽的惊人新闻,天台报竟然把咱们HSJ名人“林华强”小溪坑过溪的照片刊登在《民生说法》“人性在欲望膨胀中泯灭-----我县5.5抢劫杀人案纪实”中!
    虽然图片中有文字注明:图文无关。但滑稽的是又注明了:摄影XXX。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0-11-12 07:45
要求上圖~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11-12 07:48
不能乱上的。
作者: 心的密码    时间: 2010-11-12 07:53

作者: 心的密码    时间: 2010-11-12 07:53
岂有此理啊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1-12 08:04



我可怜的花花队长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0-11-12 08:07
真  ? 假  ?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0-11-12 08:09
真假有待调查
感觉是假的
最好是崎岖上个图证明下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11-12 08:11
还有这事嘛
作者: fanchaodan    时间: 2010-11-12 08:11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0-11-12 08:11
赶紧去单位,找昨天的报纸看看去,去也-----------
作者: 锄禾日当午    时间: 2010-11-12 08:54
编辑脑子进水了
作者: 缺德小希    时间: 2010-11-12 09:41
找报社去,以刊登不属实罪名起诉......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0-11-12 11:23
宁可信其无   不可信其有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11-12 11:30
什么事多会发生
作者: 哈拉贝    时间: 2010-11-12 11:46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0-11-12 12:13
华强同意了没?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11-12 12:52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11-12 12:55
那个是花队长的朋友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0-11-12 13:00
崎岖骗人
作者: 马甲军团1号    时间: 2010-11-12 13:01
花队长 犯罪了?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0-11-12 13:19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0-11-12 13:19

作者: 双辉通讯    时间: 2010-11-12 15:01
楼主有没我县5.5抢劫杀人案纪实详细报道啊
作者: 双辉通讯    时间: 2010-11-12 15:02
强烈要求楼主  发下我县5.5抢劫杀人案纪实  内容
作者: 8136    时间: 2010-11-12 17:49
强烈要求上图则个!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11-12 18:20
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就发手机拍的证据:
这是我们花队长过溪时的背景,请看清旁边的一行小字:
[attach]102466[/attach]
下面是5.5案件的分段内容,如果看不清请点击放大最看:
[attach]102467[/attach]
[attach]102468[/attach]
[attach]102469[/attach]
[attach]102470[/attach]
[attach]102471[/attach]
[attach]102472[/attach]
[attach]102473[/attach]



作者: 玄微散人    时间: 2010-11-13 11:19

这应该是要告报社侵权还是应该向报社所要出场费?
作者: 天上飞云    时间: 2010-11-13 11:48
怎么这样的啊?华强跟这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吧?纯粹补充版面内容?就这样被背景了哦,花队长
作者: 天上飞云    时间: 2010-11-13 11:49
还有,这摄影师是谁啊?那天没一起的吧?
作者: 林华强    时间: 2010-11-15 10:38
哎,咱愿意被背影,楼主干吗多此一举啊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0-11-15 10:49
还有人愿意被背影
作者: 二等良民    时间: 2010-11-15 11:17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0-11-15 12:32

作者: 路人丙    时间: 2010-11-15 13:14
我还真就没发现这个背景是伟大的林背景。
林SIR被代表了,值得祝贺!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0-11-15 13:26
我还真就没发现这个背景是伟大的林背景。
林SIR被代表了,值得祝贺!
路人丙 发表于 2010-11-15 13:14



要不是那件衣服看到过,我也认不出来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1-15 13:30
哎,咱愿意被背影,楼主干吗多此一举啊
林华强 发表于 2010-11-15 10:38



高调
作者: zhaopan    时间: 2010-11-15 13:58
林队正踩着石头过河啊。好背景啊,极其贴近新闻内容啊。
作者: 相思在风中    时间: 2010-11-15 14:00
花队被背影了还是那么帅。。。真叫人嫉妒。。
作者: 路人丙    时间: 2010-11-18 13:54
楼上的,帅的人什么都帅。帅者通吃!!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