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霸王商家.................................................................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0:04
标题:
霸王商家.................................................................
我说的商家就是本市一家有名的物流公司 TMD搞坏了东西 要按他们的赔法 也就是他们说了算 价值800元的商品 赔偿200元 说是按遗失的最高赔偿 郁闷.......当然是暂不接受!真的是没有办法了吗 难道他们霸道 我们也霸道.........请问还有管理这物流公司吗!
这是本店经营的办公屏风所用的台面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0-16 10:08
在法律上来说
当然要赔偿实际损失
你这个比人家弄丢了好
弄丢了连什么东西都说不清楚
你这个至少实物在
要求赔偿是完全有理由的
最好能协商解决
如果你是以个人名义交递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0:13
厂家发货是有清单的 可是这商家硬说没有的 那叫厂家传真给你吧 说是也没用 我们只能这样赔偿 请问 天台有这协会吗 在哪里 ?昨天打了96315 根本没有的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10-16 10:27
麻烦了
作者:
锄禾日当午
时间:
2010-10-16 10:31
打官司要精力!!
作者:
白扁豆汤
时间:
2010-10-16 10:33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0-10-16 10:49
找物流公司老总的老婆 我想问题会迎刃而解的 备注: 老总是女的话就麻烦了 做好挨骂吧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0:53
回复
一诺千金
的帖子
刚才打了天台消费者投诉电话83882792 就是没人接 看来要跑一趟工商局 我看难!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0:58
听说有一次 也是这家物流公司 也是把人家的东西搞坏了 价值3500元 照价赔了 原因是人家赶过来了20几个人 是不得不赔!难道我也要为了这点小事 叫街友们去闹闹 人多事众 我们也霸道一回 要回公道!呵呵................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0-16 11:02
12315
或者96315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2:01
作者:
小梅
时间:
2010-10-16 12:23
回复
天林电脑桌
的帖子
你拉几个小孩子去哭哭,吵死他们。肯定给你钱,拿孩子没办法的
作者:
恶女
时间:
2010-10-16 12:29
本帖最后由 恶女 于 2010-10-16 12:45 编辑
再怎么说也不应该利用孩子。
作者:
﹏指尖的星光﹏
时间:
2010-10-16 13:39
总是消费者委屈的,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0-16 15:40
以后保价吧~~~~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0-10-16 15:42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6:16
回复
水水
的帖子
就是办保险了 是怎么保的啊?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0-16 16:34
回复
就是办保险了 是怎么保的啊?
天林电脑桌 发表于 2010-10-16 16:16
填快递单子的时候,有保价的钩钩的。拿快件的人过来,你直接说要保价就行了。不贵的。几块钱就够。
如果是物流公司,更要保价。这个比快递还没谱,更容易坏的。也不贵,几块钱的样子。具体算法我忘记了。你问问物流那边的人吧。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6 16:54
回复
水水
的帖子
以为我不懂
作者:
痞子
时间:
2010-10-16 17:55
LS的不厚道,枉费水姑娘的一片好意.
作者:
小咸鱼
时间:
2010-10-16 18:07
物流运输有一定的规则的,各种运输方式对理赔的规则不大统一,可以网上查一下,汽车有汽车的,这个涉及到的东西蛮细蛮多,可以看看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10-16 18:41
楼主在嫖大家呢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0-16 18:49
是挺不厚道的
我很讨厌这样子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7 09:16
回复
水水
的帖子
保险的事 我确实知道啊!不好意思啊!我这人 就是直!对不住了!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7 09:25
回复
痞子
的帖子
说错话了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7 09:32
继续吧 明天星期一 去工商局投诉了!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7 09:35
回复
小咸鱼
的帖子
谢了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0-17 09:42
没什么对不起的
反正以后你问什么我都不会再回答了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7 09:59
回复
水水
的帖子
你刚才不是回答了
相逢即是缘! 开店做生意岂可如此肚量!
当然生气是好事 也是你姑娘家的专利啦!
真的无心 再次说DBZ 就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10-17 10:42
呵呵 回答之前我确实不知道你会是跟我开玩笑的。
建议你下次不要把别人的好心给不当回事。无论事情大小。哪怕只是敲几个字。
狼来了的故事。虽然陈旧且迂腐,但是不得不说,在一群对你本性不了解的人们之中,还是很有效应的。
也请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我。下次看见同一个人的提问,会不会也担心这只是对方的一个游戏,一笑而过,不作回应。
你的对不起我接受。
同时我也向你说句对不起。因为我也是个直性子,并且回帖很不给你面子。
作者:
天林电脑桌
时间:
2010-10-17 10:45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