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竟然拿我的作品做自己的广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4 12:42
标题: 竟然拿我的作品做自己的广告!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0-8-24 12:46 编辑

今天早上5点多,我为二客户拍外景写真回来经过水闸门时,无意中发现有一家公司没有经过我同意下把我的照片喷绘成大型广告布,这是我以前在后司街发过的照片:
http://www.317200.net/forum-viewthread-tid-1332-from-home.html
[attach]97628[/attach]
[attach]97629[/attach]http://150.109.146.88/forum.php?mod=attachment&aid=OTc2Mjl8OThkZDJkYmRhNjFlOGI0ZjQzZDZkZjljZWU5NmZhOTB8MTczMTgwNjUyOA%3D%3D&request=yes&_f=.jpg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0-8-24 12:45
树大招风啊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4 12:46
和他说理去.....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4 12:47
打算打官司了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8-24 12:49
好产品都这么畅销的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4 12:50
我原来sony---t900拍的微距照片,商家也拿去做相机广告,我就叫他3天之内必须删了,结果真的删了.
支持原创,保护原创.....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4 12:51

去打官司吧!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4 12:55
打官司结果就是:
他说在网络上载的,然后道歉,然后删了................

作者: AAA    时间: 2010-8-24 13:01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4 13:01
这个石头内行的,具体这个程序怎么走?
作者: roylin    时间: 2010-8-24 13:04
收版税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4 13:10
这个石头内行的,具体这个程序怎么走?
崎岖 发表于 2010-8-24 13:01




你还真要打官司啊
撤掉是没问题的
然后象征性的赔点钱
法院估计判个几千块钱不错了
别的就不能指望了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4 13:15
我先去个电话,看看态度,如果老卵老督几千块也要。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4 13:18
恩,先沟通下
至少摆几桌请你这位酒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主任吃一顿再说
作者: 淡淡的紫    时间: 2010-8-24 13:25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8-24 13:36
打个比方  我在这里骂加拿大或者随便哪个国家几句  他们会不会跨国来追捕我啊?

要是真能跨国追捕,我就要开骂了

作者: 越来悦    时间: 2010-8-24 13:38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8-24 13:42
打个比方  我在这里骂加拿大或者随便哪个国家几句  他们会不会跨国来追捕我啊?

要是真能跨国追捕,我就 ...
零零妖 发表于 2010-8-24 13:36



你想的美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8-24 13:43
你想的美
BELIEVE 发表于 2010-8-24 13:42


我也是说打个比方啊
作者: 农夫    时间: 2010-8-24 13:44
这个肯定是广告公司出问题了
作者: 十二少    时间: 2010-8-24 13:48
这广告不会是豆子做的吧?
作者: 农夫    时间: 2010-8-24 13:57
有这可能
作者: 农夫    时间: 2010-8-24 13:58
豆子先摆桌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4 14:00
豆子出来
赶紧摆一桌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8-24 14:08
我也是说打个比方啊
零零妖 发表于 2010-8-24 13:43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8-24 14:25

说明你拍得好

恩  保护原创  必须的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8-24 15:39

作者: 后生人    时间: 2010-8-24 15:53

作者: 岛主    时间: 2010-8-24 16:05
豆子吓坏了,店铺也撤了,回老家躲去。
作者: 五古山人    时间: 2010-8-24 16:22
沟通一下收个版税就可以了
打官司费神费力的
作者: 风中劲草    时间: 2010-8-24 16:25
叫石头帮你打!赢了官司,把钱捐给老兵!石头当然是白辛苦一趟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10-8-24 18:17
搞大了  费时费力
能有诚意就算了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8-24 18:21
那家公司的老板我知道的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0-8-24 20:07
顶.顶.顶
作者: 美丽的错误    时间: 2010-8-24 21:21
  超郁闷,一进后司街就说我山哈人,我顶,我顶,我见贴都顶
作者: 虫子    时间: 2010-8-24 21:40
万和
作者: 虫子    时间: 2010-8-24 21:40
万和
作者: ﹏指尖的星光﹏    时间: 2010-8-24 21:58
自己的权利一定要捍卫,加油,
作者: 十二少    时间: 2010-8-25 08:37
持续关注中、、、、
作者: 天台东燕航空    时间: 2010-8-25 08:55
进展如何了?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8-25 09:11
想知道进展
作者: 水浒棋牌    时间: 2010-8-25 11:44
你的背景是国清寺,不知道你拍的时候要不要请示下和尚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5 12:03
看来名为要打官司了,对方态度极差。NND,如果说话客气点我就算了,我现在有两种方案:一,打一元官司。二,把打赢的钱捐给山区贫困学生。
现在正式问下石头,具体步骤怎么走?我不把这个广告牌卸下来我就不相信!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5 12:10

还真要打官司啊
要准备的东西还不少类
首先你要准备下列东西
1、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查档证明
2、你拍摄的这张照片的原始材料,未经修改的照片,刻成光盘,并打印,至少三份(法院一份,对方一份,自己留一份)
3、对方的广告牌的实体照片,三份
4、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5、诉状三份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8-25 12:11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5 12:13
还有一个证据你比较难取
就是如何证明你的损失或者对方的获益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用类似的照片用于广告牌的价格
这个价格就是你的损失
估计很难找,比如人家支付过使用费的凭据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5 12:30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0-8-25 12:32 编辑

对方的营业执照我如何搞?
我的第一目的就是要把这个广告牌卸下来。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8-25 12:33
对方的营业执照我如何搞?
我的第一目的就是要把这个广告牌卸下来。
崎岖 发表于 2010-8-25 12:30


真的很难搞




作者: 十二少    时间: 2010-8-25 12:39
对方的营业执照我如何搞?
我的第一目的就是要把这个广告牌卸下来。
崎岖 发表于 2010-8-25 12:30



这个简单的,过几天来个台风,它自己就下来了。呵呵、、、

崎岖兄弟,权益要维护,但自己也别伤了肝火。
哦,我相信街坊们都支持你的。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8-25 12:42
说句不爱听的话   因为这种产权问题普通百姓还真不晓得

人家还以为来了个敲竹杠的
作者: 七楼    时间: 2010-8-25 13:19
本帖最后由 七楼 于 2010-8-25 13:21 编辑

以和为贵
干嘛跟人家一般见识呢
用就用了
我们老徐家人气量大些
下次路过
我们再用欣赏的眼光看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5 14:06
营业执照搞不到可以去工商局档案室查档
查基本情况
一般拿身份证就可以给你拉一份,还会盖章的
打官司要费神滴
而且也不是一两天就能搞定的事情
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吧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5 14:40
忘了崎岖是姓徐,论辈份你该叫我公了?呵呵!!!
我是西字辈的..........
支持你,晚上一起把它给撕下来

作者: 七楼    时间: 2010-8-25 14:48
忘了崎岖是姓徐,论辈份你该叫我公了?呵呵!!!
我是西字辈的..........
支持你,晚上一起把它给撕下来
xuweicai328 发表于 2010-8-25 14:40


呵呵~
你是世字辈的
我可是台字辈的
论辈分你又该叫我公了,呵呵!!!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5 15:24
回复 七楼 的帖子


    那晚上一起去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5 15:32
回复 七楼 的帖子


五百年前是一家啊

    对了!崎岖该叫你什么呢?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5 19:45
哈哈,排高辈没出开。
随便你们叫咯,最好叫网名,这样亲切。
明天我去工商局拉资料,不是我喜欢打官司,实在是他的态度让我反感。我不要钱,只要他限时拿下来即可。反正这种官司100%会赢的。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8-25 20:02
顶 了

价格,这个咋弄?

崎岖好像没卖给过谁吧?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5 20:09
晚上问过律师了,他说这种官司天台还打不了,必须去椒江。他叫我先收集相关证据。价格确实是个问题,给个建议吧。
作者: 冷飘零    时间: 2010-8-26 00: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8-26 03:09
不要钱,出口气,必须叫他道个歉,
官司的结果也没有多大的意思的................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0-8-26 12:34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7 10:59
证据已经备齐,就等律师了。
作者: 风中劲草    时间: 2010-8-27 11:04
支持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7 11:05
著作权官司属于高端业务
天台法院还暂时不能受理哈
直接到台州中院哈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0-8-27 11:12
支持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7 11:18
著作权官司属于高端业务
天台法院还暂时不能受理哈
直接到台州中院哈
一诺千金 发表于 2010-8-27 11:05



这个我已经了解过了,确实如此!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7 11:21
可能另外一个问题出来了,这家公司要吃两场官司,因为我的这张照片使用权好像已经卖给一家企业了,现在正在找相关证据。
作者: 快乐老狼    时间: 2010-8-27 11:29
石头帮忙索赔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8-27 11:44
你卖给人家还是人家卖给人家啊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7 12:03
著作权是我的,所以使用权无权转让。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0-8-27 16:30
我也没看懂

是你卖给人家的 还是人家卖给人家的

好复杂~~~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8-27 16:50
经查,这张照片没有转让过。所以也不存在别人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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