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关于对杞人观天、有一说一的处罚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6-18 13:20
标题: 关于对杞人观天、有一说一的处罚决定
2010年6月17日,在后司街网站举行的第20场世界杯竞猜活动中。
杞人观天于2010年6月18日00:12下注3万街币,猜法国赢,见证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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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于2010年6月17日23:59分,下注2万街币,猜平局,见证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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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结束后,墨西哥以2:0比分战胜法国队,根据竞猜规则,上述两人的下注街币将被扣缴。
2010年6月18日上午11点,管理员在进行扣缴操作时发现,上述两人的资产余额已经严重不足。
管理员立刻向后司街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人员的慎密侦查,发现两人在得知比赛结果后,为
逃避扣缴义务,偷偷将其街币进行了转移。侦查查明:
2010年6月18日08:31,杞人观天将其帐号内的30000街币转入其马甲“天天天台”,
2010年6月18日07:59,有一说一将其帐号内的23800街币转入其马甲“破马甲”。见证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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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证据确凿,为维护后司街管理秩序,经研究决定:

给予杞人观天严重警告处分,追缴下注金额30000街币,并处罚金30000街币;
给予有一说一警告处分,追缴下注金额20000街币,并处罚金20000街币。

以上决定为终局决定,不得上诉!

                                                                     后司街街道办事处

                                                                                           2010年6月18日
作者: quickerest    时间: 2010-6-18 13:21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6-18 13:21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0-6-18 13:22
哈,马甲曝光了
作者: 越来悦    时间: 2010-6-18 13:25

作者: 快乐老狼    时间: 2010-6-18 13:28
哈哈  和zf作对?
逃得了吗?
石头就是 后嗣街政府啊
作者: ccsky    时间: 2010-6-18 13:29

作者: 席琳迪翁    时间: 2010-6-18 13:30
绝对的黑幕
程序有空子让人钻
还阵阵有词了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6-18 13:43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后司街智商最高的两个人
可惜聪明脑袋不用在正道上
可惜啊可惜!
作者: 飘无定所    时间: 2010-6-18 13:49
哈哈,原来街币可以转的呀,我也转一下
作者: 席琳迪翁    时间: 2010-6-18 13:54
这样也叫高智商啊
石头一查就查到了(可能是狼之类)
后台都应有记录
没记录只能叫二个苦力(啊风和狼)砸数据库了
作者: zhaopan    时间: 2010-6-18 14:10
哈哈,对抗ZF的下场。后司街有独裁倾向。
作者: y00100    时间: 2010-6-18 14:44
长见识了,简要罗列如下:
1、不能和石头作对,因为在后司街他就代表zf。
2、石头不愧是律师出身,其判决书有理有据,图文并茂,不止具有法律价值,更有美学价值。
3、没想到罐头这么有钱!连个马甲都这么有钱……
4、没想到石头这么冷酷无情,完全不给美女面子,都纳闷他当年怎么诱惑无聊上钩的哈 。
5、后司街街道办事处的权力真大,连判决书都能够下达了,还是终审决定不得上诉翻案的……怕怕
作者: 冷飘零    时间: 2010-6-18 14: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杞人观天    时间: 2010-6-18 14:55
请问:为什么我是严重警告处分啊?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10-6-18 15:05
强烈要求上诉
因为有一说一的钱是向破马甲借的,现在有钱了就归还给破马甲了,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有个先来后到,有一说一申请破产!按照法律,余款不再追究!关于借钱证据请自己看记录!
作者: 和素何    时间: 2010-6-18 15:16

可以看热闹了。。。
法律终归还有盲区!
作者: 天台东燕航空    时间: 2010-6-18 15:19
坐着看热闹,到底是谁欺了谁。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10-6-18 15:27
强烈要求对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处罚!对制造冤假错案者如有犯罪情节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比窦娥还怨,人家赌球,我的账户被扣,你是电信还是移动啊?
作者: y00100    时间: 2010-6-18 15:34
呃……貌似终审裁定,不得翻案了哈
要知道,这里的zf,是石头的……键盘啦
作者: 公平称    时间: 2010-6-18 15:44
终审对冤假错案是无效的!应该撤销处罚,并给予国家赔偿100万,对相关责任人石头开除公职刑事拘留等待判决!
作者: 杞人观天    时间: 2010-6-18 15:51
支持以上判决
作者: 快乐老狼    时间: 2010-6-18 16:09
应该允许个人破产,给个从0开始的机会

不能让债务一直带下去


顺便把我的历史债务也算下,我下注,因为前面场输了,导致后面场透支输了,居然也被扣成负数,按理是 扣完就结束了的。而且严格说 透支押注作废的,输就不做废了。不公平啊

直接损失十多万啊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6-18 16:27
庄家就是这样赢钱的哈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0-6-18 16:37
一个字,狠
作者: ketty7200    时间: 2010-6-18 18:24

作者: 君君    时间: 2010-6-18 18:31
确实聪明
作者: 财神    时间: 2010-6-18 18:32

作者: 漫天飞雪    时间: 2010-6-18 19:21
有人想赚律师费了
作者: 落叶飘飘    时间: 2010-6-18 19:21
继续关注事件发展....
作者: 五古山人    时间: 2010-6-18 19:54
这事最新进展有吗
坐等看戏
作者: 杞人观天    时间: 2010-6-18 20:14
凭啥罚款呀?
还我三万!!!!!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0-6-18 20:24
支持罐头!打到黑心石头!!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6-18 20:25
强烈愤慨
作者: ¢`葬ヤ愛乄    时间: 2010-6-18 22:09
  占楼 观望  呵呵
作者: 杞人观天    时间: 2010-6-19 11:15
还我三万
作者: 无铭    时间: 2010-6-19 11:46
我这里接受上访
作者: 飘无定所    时间: 2010-6-19 11:53
在石头身上体现了现在ZF的专横专制。做为一个法制社会,还是要以法服人,不能专制。在有破绽的时候,未发现破绽只能是自己的失误,法律有漏洞时,不是也只能对某些事情无可奈何吗?总之石头这次处理不公,支持罐头和飘石
作者: 大麦黄黄    时间: 2010-6-19 12:02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谢绝跨省追捕
作者: 越来悦    时间: 2010-6-19 12:36
原帖由 首席大法盲 于 2010-6-18 18:03 发表

要律师不?代理上诉,本律师收费10000街币,嘿嘿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0-6-19 15:22
俺路过,围观
作者: 阳光下的农民    时间: 2010-6-20 08:45
反了吧
作者: 天达    时间: 2010-6-20 08:58
要讲事人吗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6-20 10:17
高智商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0-6-20 10:23
原帖由 飘无定所 于 2010-6-19 11:53 发表
在石头身上体现了现在ZF的专横专制。做为一个法制社会,还是要以法服人,不能专制。在有破绽的时候,未发现破绽只能是自己的失误,法律有漏洞时,不是也只能对某些事情无可奈何吗?总之石头这次处理不公,支持罐头和 ...


才知道啊?

鉴于这种情况,后司街应该成立一个特别机构,让街民有个投诉的地方,进行行政复议!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10-6-20 10:26
参议院 众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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