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字面理解“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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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12
标题:
字面理解“计划生育”
就是要有计划地生育。
作者:
冷飘零
时间:
2010-6-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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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15
在此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15
法定婚龄:男,22周岁
女,20周岁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16
育龄妇女:指18周岁以上的妇女。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17
标题:
回复 2# 冷飘零 的帖子
呵呵,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19
四项节育措施:上节育环,人流,引产,结扎。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20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作者:
冷飘零
时间:
2010-6-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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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29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09:37
少女怀孕对身体多有损伤
于天德是深圳有名的妇科专家。她说,青春期学生对异性的好奇和爱慕行为,包括情欲,都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老师、家长和周边的其他人都不应感到过度紧张,关键是如何引导他们。
她说,由于学生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器官、心理都不成熟,保健知识不是太多,自我保护能力也比较差,遇到感情问题时一定要用理智来控制,不要超越范围。有的少女吃到了苦头才后悔,已经晚了。人流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对于正处于发育阶段的学生来说,它的害处更是显而易见的。
于天德从医学角度阐述了人流的危害性:首先将对女性的心理产生影响,给将来的感情、家庭生活带来阴影。比较年轻的女性遇到异性时,痛苦的回忆会使她产生恐惧心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性生活的和谐;对于那些不以为然的女性而言,今后在性生活方面更不能控制好自己,无所谓往往是人生失败的开端;生理方面,由于学生发育还不完全,好比是一个不成熟的果子,在人流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性器官损伤,引起盆腔炎,造成不育。其次,由于学生都是瞒着家长来做的,学习负担也很重,术后得不到休息和营养保障,将来会落下很多病症。
学校关键在引导
就中学生恋爱现象,记者采访了福田区某中学的保健医生兼健康教育课谭老师。她说,从1992年国家教育部要求开设这门课程以来,她一直在上这门课,课程主要包括青春期生理卫生、性知识等。由于没有教材,开始一个阶段一直处在摸索之中。讲多了觉得不对劲,讲少了也觉得不对劲。在与各校老师和学生的交流中,慢慢才掌握了一个比较恰当的度。经调查,大部分家长和学生都欢迎开设这门课程,认为在中学生中开展性教育很有必要。
谭老师认为,学生谈恋爱现象的确有,但大部分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多是出于好奇。由于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平时很孤独,那些自认为在恋爱的学生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兄妹式的感情。
谭老师说,有一次她在课堂上举了一个例子:有一对公开恋爱的学生,有一天,老师让他们谈谈到底对方哪一点吸引自己。女学生说,漂亮(指男方);男同学摸了半天的头,说,我天天跟她走在一起,觉得很好玩,有亲近感。同学们一听哄堂大笑。谭老师说,其实学生对爱情的理解还很肤浅,以后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他们的观念。就像我刚才所说的,大部分出于好奇,或者是一种兄妹式的感情。
谭老师开玩笑说,现在的学生跟我们这些“老同志”不一样,他们的思想很开放,很前卫。作为校方,历来是明确反对学生谈恋爱的,但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反对不反对,而是如何引导他们。年轻人都有一种逆反心理,你说他在谈恋爱,他说没谈;你越反对,他越反感,越要在一起。发现谈恋爱的苗头时,我们一般都像朋友一样找他们谈心,让他们自己去认识。在处理这事的过程中,不能像咱们那个时代那么简单,一个批评或者处分了事。学生其实还是孩子,他们都很单纯,很可爱。
作者:
五古山人
时间:
2010-6-7 12:24
国家的有关政策还是要遵守的
也就是要字面理解“计划生育”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6-7 12:30
普法教育哈!
作者:
越来悦
时间:
2010-6-7 12:36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7 17:47
石头评我一个宣传奖啊
作者:
五古山人
时间:
2010-6-7 18:30
原帖由
~平淡~
于 2010-6-7 17:47 发表
石头评我一个宣传奖啊
、
奖什么呢!?
一颗桃子?
作者:
大头
时间:
2010-6-8 01:28
在来个杨梅吧,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0-6-8 07:37
对,最民主最人道的解决方法就是“文字”!
为什么天台超生这么严重,那就是计生工作没有开展好,没有宣传到位。出了事,这些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饭碗而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俗话说,万事必有因果关系。没有计生委当初的懒散又怎会有今天的悲剧!
[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0-6-8 07:38 编辑
]
作者:
冷飘零
时间:
2010-6-8 08:1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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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6-8 08:29
崎岖是愤青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8 09:37
呵呵,学校和家庭的责任也不可推卸的。
作者:
李出恭
时间:
2010-6-8 11:26
对于天台这片神奇的土地,我们都是无限的热爱着。大家在这讨论着,无非一个目的,就是希望我们的家乡更好,我们人民过的更加富裕等........我们何不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那些陈旧的生育观念呢?作为天台的人民责无旁贷!
楼主好样的!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6-9 09:37
过奖了,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150.109.1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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