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龙摄 4月6日发生的肯德基“秒杀门事件”到昨天已经是第三天,第一天半价优惠紧急喊停,第二天声明市面上的全家桶券都是假的。昨天(8日)肯德基方面没有进展。倒是消费者这一方,有人主动找到记者“我用人格担保我的优惠券载自肯德基”。 与此遥相呼应的是,北京一位消费者坚持自己持有的券来自于官网,并将肯德基告上了法庭。北京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消费者:我保证我的券载自官网 褚小姐是个顶真的消费者,昨天她再赴当初消费遭拒的肯德基大关店(即欧尚超市一楼)讨说法。肯德基接待态度很好,但处理态度没有。 褚小姐看了本报的连续报道后,觉得“我的经历还能暴露更多你们报纸上没提到过的蹊跷细节”,所以给记者打来了电话—— 我的券确实下载自官网。操作程序是这样的:我先进入肯德基官网www.kfc.com.cn,然后点击“爱优惠”,页面就会自动跳入肯德基优惠网www.kfcyouhui.com。 另外,肯德基的声明根本没有它自己所言的那般正式。 4月6日当天下午,大关门店工作人员说收到总部取消活动的声明。褚小姐说,事实上,大关店的声明一贴出来就被消费者挑出漏洞来,然后工作人员就拿进里面修改,“你知道吗,大关店在当天一共二易其稿,贴过三份声明”,这怎么像是总部统一颁布的正式声明呢。 最有意思的是,当时因为大关店“闹”得比较厉害,肯德基派来了一位似乎是“区域经理”的李小姐,消费者们要求李经理在优惠券上标明拒付理由。李经理写到:“因活动还未开始就出现假券,所以我们停止活动,所以您手中的券为假券”。 这个“说明”当场就遭到了消费者的嘲笑,打个比方:市面上有**,是不是所有的人民币都是**呢。
律师:举证责任在肯德基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松涛律师,看了本报报道后联系记者。 他说:肯德基秒杀门事件的核心是优惠券的真假问题,官网上这些消费券早已消失,官网在事发后也“无法显示”数小时,这让消费者如何去证实自己的券是真实的,这个做法不合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和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对于一些难以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肯德基方面,肯德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 北京那个将肯德基告上法庭的消费者很有意思,他说他的券“有肯德基优惠网的,有淘宝链接的,也有朋友送的”,总有一张是真的吧,但是肯德基拒绝检验优惠券真伪,只单方面声明因出现假券而停止活动。
肯德基:我们很重视很积极 肯德基始终没有对整个操作流程中出现的混乱局面做出过解释,也没有对假券认定公布评定标准。既然那么斩钉截铁认为“假券”,那为何不早点报警,也有助于及时锁定证据? 昨天,肯德基位于北京的中国总部公关部工作人员的回答依旧是“我们很重视,很积极在沟通这个事,具体你问当地公司”。 杭州公司工作人员说:“正在与政府和警方联系”。 记者问:“那是与政府哪方面在联系,到底有否报警?” “我没有得到授权讲这个。” 难怪,根据肯德基在事后数日来的表现,网友矛头已直指其危机公关处理能力,或者更根本是“诚意”。 也许下雨也有关系,昨天下午5点,肯德基大关店上座率不到平时的三成,问了几个消费者,说“下雨了,懒得做饭,就随便吃点,秒杀门这个事个人对肯德基还是有点看法”。晚上7点,肯德基河东店(新市街口),人也明显比以往少,问工作人员与平常雨天相比,顾客有减少吗?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被授权讲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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