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天台的交通事故也上网易主页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崎岖    时间: 2009-5-22 10:51
标题: 天台的交通事故也上网易主页了。
具体请见:
http://news.163.com/09/0522/05/59T5HMF5000120GR.html

     我个人的疑问是:人大代表驾驶无牌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首先不用被刑拘?只要双方调解成功,肇事方也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09-5-22 10:55 编辑 ]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09-5-22 12:46
唉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死者已逝,生者节哀
作者: 我不是律师    时间: 2009-5-22 18:09
逮捕人大代表必须要经过人大常委会或者代表大会审议的。
所以,这代表证就是张保命的证。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09-5-24 16:23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9-5-24 20:34
现在的新闻往往为追求所谓的眼球效应,都在寻找与众不同的视角
却忘了新闻的意思在于真实,客观的报道事情的真相
所以现在都不怎么去看新闻了,因为不知道该去相信谁
作者: 莫名其妙    时间: 2009-5-26 08:07
不管这里怎么报道
反正社会还是黑暗的
作者: 我们天台    时间: 2009-5-26 15:32
客观的来看待
作者: MINA    时间: 2009-6-6 09:17
地方保护主义
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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