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一诺千金的师弟被杭州富家公子飙车撞死!万峰大骂!! [打印本页]

作者: jimmy_z    时间: 2009-5-13 00:09
标题: 一诺千金的师弟被杭州富家公子飙车撞死!万峰大骂!!
杭州富家公子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竟豪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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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ou.video.sina.com.cn/pg/topicdetail/topicPlay.php?tid=2719100&uid=1302051494&t=1#20644072
作者: jimmy_z    时间: 2009-5-13 00:14
若开车的不是富家子弟,若被撞的不是浙大才子而是一个民工,那事情又会怎么发展?是否又会像其他车祸一样被轻描淡写唏嘘几下,第二天就被遗忘?

[ 本帖最后由 jimmy_z 于 2009-5-13 00:16 编辑 ]
作者: 麦山    时间: 2009-5-13 08:17
我想那也只是拿点钱出来,而且是少得可怜的钱摆平了吧
作者: 莫名其妙    时间: 2009-5-13 14:31
只因为身份特殊才要关注啊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09-5-13 14:58
标题加上一诺千金,这新闻更有炒作噱头了,更有力度了的。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09-5-13 17:17
严重标题党~~~~哈哈
作者: ketty7200    时间: 2009-5-13 17:19
忽悠进来的,泪奔。。。。。。。
作者: 老玩闹    时间: 2009-5-13 20:09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9-5-13 20:52

作者: 阿风    时间: 2009-5-15 16:54

作者: ttytk    时间: 2009-5-15 22:24
现在有钱就是大爷,有钱什么都能搞定的了!唉········
作者: 龙少    时间: 2009-5-16 09:18
2楼说的是啊
作者: 王露莹    时间: 2009-5-16 10:11
原本只是肇事司机和受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却因为我们交警叔叔的一个70码导致整个舆论谴责重心的迁移。如果公安部门不处理好,恐怕又会造成群体性事件。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大家还是应该不要把双方的身份扯的太过,毕竟到底是一场交通事故
作者: xyq12345    时间: 2009-5-16 15:34
被撞死的谭姓青年仍东方通信属下的'依赛'公司,依赛公司是同以色列合作的合资公司。

此次车祸的严重性是在闹市区进行飙车,不能与普通车祸相提并论,也不能说成是撞死大学生与农民工有什么因果关系。
作者: xyq12345    时间: 2009-5-16 15:44
原帖由 王露莹 于 2009-5-16 10:11 发表
原本只是肇事司机和受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却因为我们交警叔叔的一个70码导致整个舆论谴责重心的迁移。如果公安部门不处理好,恐怕又会造成群体性事件。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大家还是应该不要把双方的身份扯的太过, ...


“未来的警察”应该加强学习。

[ 本帖最后由 xyq12345 于 2009-5-16 16:14 编辑 ]
作者: 六柳    时间: 2009-5-16 19:48
标题党
作者: 王露莹    时间: 2009-5-17 10:09
标题: 回复 15# xyq12345 的帖子
恩,是滴是滴。现在的警民关系很恶劣,情况很严峻。
作者: xyq12345    时间: 2009-5-21 14:12
“5·7”交通肇事案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善后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2009-05-21  


  本报讯 昨晚,记者就“5·7”交通肇事案的侦查进展情况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采访了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据这位新闻发言人介绍,“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对该案进一步开展了调查取证,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收集完善相关证据,现已侦查终结,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本着依法从严从快精神,于5月20日对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位新闻发言人还介绍说,根据受害方与肇事方双方代理律师提出的申请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持了该起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双方于5月18日达成协议,由肇事方向受害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42613元。谭卓父母在善后事宜妥善处理后,于5月20日晚离杭返回家乡。
  记者还就有关补偿事宜采访了“5·7”交通肇事案肇事方代理律师和受害方代理律师。据两位律师证实,除了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外,经双方家属及代理律师协商,肇事方母亲与受害方父母还达成了补充协议。考虑到该起交通事故给受害方父母的精神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害,肇事方自愿另行补偿给受害方父母今后的生活费人民币487487元。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9-5-21 16:43
哎,。。。。。。。。。。。。。。。。。。。。。。。。。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9-5-21 21:25
一条人命受媒体关注以后就值113万了,无语
作者: 飞鸟    时间: 2009-5-21 21:37
媒体力量大啊
作者: 王露莹    时间: 2009-5-23 21:16
我觉得事情关键在于富二代三个字上,谁让他有钱呢,很多人就觉得有钱人就该死。
事实上,那人也不算特别有钱吧,他妈只是四季青的一个老板,你看他开的车也只不过是三菱跑车而已。
作者: 清水    时间: 2009-5-26 15:12
很多时候是没钱的人该死啊,有钱的他可以烧钱,没钱的就只能陪人烧命了。。。。。。。。。。。。

[ 本帖最后由 清水 于 2009-5-26 15:16 编辑 ]
作者: zhaopan    时间: 2009-5-27 14:05
113万貌似不少,但考虑到谭卓本身收入水平并不低,另外是家庭的顶梁柱。加上肇事者恶劣的飙车行为以及事后的态度,我认为113万对谭卓家庭来说是什么,很难描述。
作者: 天台东燕航空    时间: 2009-5-30 14:45
唉,现在查车子查的很严啦,超过5张罚单就要扣车,有一张50%以上,也要扣车.
作者: 莫名其妙    时间: 2009-5-31 09:31
感谢媒体的力量
感谢网友的力量
作者: TTAGE    时间: 2009-6-3 20:41
据说赔了1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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