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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政处罚能代替国法吗?对华南虎事件另一个反思. [打印本页]

作者: 純屬虛構    时间: 2008-6-29 15:01
标题: 行政处罚能代替国法吗?对华南虎事件另一个反思.
6月29日陕西省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华南虎照事件”的处理情况,
 一、省林业厅、镇平县政府及林业局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二、责任划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李骞,镇平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负有直接责任,决定行政开除处分,地方党组织已经取消其中共共产党预备党员资格。
  
  覃大鹏,镇平县林业局局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免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谢坤元,镇平县经贸局局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免去其县经贸局局长职务。
  
  杨高,镇平县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行政警告处分。
  
  吴平,镇平县县长,诫勉谈话。
  
  王伟峰,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动物管理科科长,行政警告。
  
  卢西荣,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副站长,行政记大过。
  
  周灵国,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站长,行政记过。
  
  王万云,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主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全面工作。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关克,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凭借个人摄影经验,对虎照进行了简单查看,便草率决定虎照中老虎是真实的,照片是真实的。在社会关注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开设个人博客,参与争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孙承骞,省林业厅副厅长,分管野生动物波爱护工作,听取汇报后,既没有组织对照片真伪进行科学坚定,也没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拍摄现场进行核实,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起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朱巨龙,省林业厅副厅长,听了省林业厅保护处处长王万云汇报和看了虎照后,草率认定虎照为真,并同意召开新闻网发布会和给予周正龙奖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社会关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发表不当言论属严重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起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张社年,省林业厅厅长,经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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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以上处理能有几个人民能表示赞同或能感到有一思欣慰的?对于华南虎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的底线却对Z,F官员只限制在党纪处罚能有几个信服?.县长吴平当初接受中央电视台是如何表示的?就一个口头谈话了事??真是可笑至极..
当初谁拿自己项上人头做担保的?如果普通人说说也就过去了.而说这话是堂堂省厅级人物.就一个免职就完了?我们谁都知道免职不同与撤职,免职是党内正常免任,撤职才是党内违规处罚,完全可以风声过了还可以继续东山再起.亲爱陕西"大老爷"请别和我们平民玩这文字游戏.他们既然能做到厅级,就一定有他的关系网,这点人民坚决不满意.

卢西荣涉及秘密账本中的贪污腐败行为如何解释,如何确认,受贿手机虽然现以上交,难道受贿后交出脏物就可以免于处罚吗?还有里面清清楚楚写的帐单,难道就这样息事宁人了?就当纳税人的钱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一大群所谓的Z, F的官员和话纳税人血汗钱请来的所谓砖家在长达260多天的时间里,做了什么?什么是他们应该做的却不去做.导致多少人力物力的浪费和损失,难道还不涉及渎职,难道不用追加法纪去严惩,就仅仅一个党内处分就完了?

历时260多天的调查结果就是一个周正龙做假诈骗?如果只要这一个结果还要你们这些吃纳税人钱供养着做什么.从虎照一出来人民已经认定虎照为假,我们想要看到是周正龙做假的过程和诈骗的同伙,因为我们不可能相信华南虎事件就是周正龙一个人自编自导的一场闹剧.我们要看到华南虎事件背后的腐败.渎职和各个丑陋的嘴脸.

华南虎处理已经出来,我们却和不满意.中国是以法治国,党纪永远代替不了国法.周正龙虽然有错,但他安全一样受法律保障,,我们不想看到又一个被"自杀"
作者: 紫气东来    时间: 2008-6-29 18:53
唉!运气不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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